議員批港府借秘密監察立法引入23條

【新唐人】香港立法會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委員會星期二繼續討論,會上泛民主派議員質疑港府秘密監察立法,偷偷將23條立法中的國家安全概念引入新法案里。

香港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表示,已就公共安全定義作出修訂,指明為香港的公共安全,但為了便于与其他國家就反恐等問題合作,草案必須涉及國家安全,港府會參照其他國家的相關案例擬定摒除條文。多位泛民主派議員批評港府沒有就公共安全作明确定義,質疑摒除條文并不可靠。

香港立法會議員(公民党)吳藹儀:當你的定義清楚的話就不需要摒除條文,當你的定義很不清楚的話,那就變成我們要完全依靠你的摒除條文,就像湯家驊議員講的那樣,你的摒除條文是很不可靠的話,那我們的結果只是白費力气。

香港立法會議員(前線)劉慧卿:無論多么复雜或者多么長,如果你(政府)寫出來就可以在法例里面進行討論從而決定下來,如果沒有的話,那就要命了,到時到了法庭就任由你決定了。

應耀康說公共安全很難作出明确定義。民主党議員涂謹申則質疑政府變相將23條立法關于國家安全定義,并進公共安全之中。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党)涂謹申:最慘的是我們國家的國家安全的定義范圍比其它國家大很多很多,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舉一個例子,你(政府)現在所謂的規范香港的公共安全,其實你完全可以把23條立法的內容加進里面。

涂謹申希望政府能在草案中明确排除23條立法的內容,但港府對此沒有正面回應。

新唐人記者潘在殊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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