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告澳大利亞外長 法輪功學員勝訴

【新唐人】4月3日上午在洲首府堪培拉高等法院前,法輪功學員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向媒体披露了外長唐納因無法向法庭提交其使用外長權力的相關依据,被迫撤回其外長特權,停止簽發限制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使館前使用橫幅的“證書”,并愿支付雙方法律訴訟費。

法輪功學員杰弗在新聞發布會上宣讀了聲明表示唐納對法輪功團體的指稱是不真實的。

2002年3月16日中國外長唐家旋來訪問的前一天,澳外長唐納在中共政府施壓下,利用外長特權,簽署了第一份限制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使館前使用橫幅的“證書”。法輪功團体一直試圖通過与其對話解決相關問題,但無任何回應,在 2005年6月9日將其告上坎培拉最高法院。

法輪功代表律師,伯納德_考拉瑞(Bernard collaery):唐納由于無法提供他所指控內容的證据,為了避免自己將一次一次的到庭面對公眾的質疑,因此選擇停止簽發證書。

法輪功學員代表sealand希蘭女士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自從高等法院在2005年6月受理該案后,已經多次舉行听證會。

希蘭女士:唐納一直拖延應該交給法庭的證詞,因為是他不敢,因為他對澳洲人民、澳洲媒体,澳洲的那些官員、議員都吹了牛,說我們吵鬧,那么聯邦警察也專門出證說明沒有任何吵鬧發生。他都沒有膽量站在法庭上過一次庭,所以他現在同意賠償我們全部的法律費用。

新唐人記者羅娜、瑞查、李軍堪培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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