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公民新加坡被判死刑

【新唐人】一名越南裔澳大利亞人2002年因走私四百克海洛因被新加坡法庭在2004年3月判處死刑,上周末,他的請求赦免的要求已被駁回,并會很快被處死。

日前新加坡總統納丹駁回了他請求赦免的要求,因此他將在數周內被處死。

澳大利亞政府說,它已經盡了最大努力挽救因販毒罪在新加坡被判處死刑的一名澳大利亞公民的生命,但是沒有取得成功。

上周末這名二十五歲男子的家人要求澳大利亞政府出面挽救他的生命,但是外交部長唐納說,政府已經盡了所有的努力,他本人和聯邦總理、總檢察長都与新加坡有關机构進行過交涉,新加坡當局對澳大利亞政府關于此事的立場了如指掌。在這种情況下新加坡堅持死刑判決,證明澳大利亞政府的努力沒有任何效果。

据國際特赦組織稱,自1991年以來新加坡已對約400人處死,其中大多數都是因為販毒罪。在新加坡只要攜帶15克以上的海洛因就會被判處死刑,此法律對外籍人士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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