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律師指法輪功學員有說話的權利

【新唐人】代表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在濱海公園一案中辯護的印裔律師,在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表示,兩名法輪功學員向人們講訴迫害真相是受憲法保護的權利。任何人不應以自己的觀念去抑制別人信仰。

代表律師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說曾經在加拿大看見法輪功學員的一些公開活動,覺得他們是愛好和平的一群,所以就接下這個案件,過程中常提醒自己當律師的職責和宗旨。

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律師說:“一個人到法律學院學習,就是為了要給沒有机會向人們表達自己意愿的人們,提供這樣一個机會,為了更好地實行法律的公正。”

他指出兩位學員有說話的權利

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律師說:“我們深信他們只是在利用基本權利來宣傳他們的信仰,所以是受憲法保護的。在上訴過程中,我們會證明他們的立場。”

他說法輪功在新加坡是一個合法團體,應与其他團體享有同樣的權利。

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律師說:“如果人們看到6或7位基督教徒穿著黃色的衣服,帶著十字架,他們會被指無准證集會嗎?”

他呼吁人們不要在听到一點負面消息后,就下定論說別人的信仰是不對的。

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律師說:“經過我和法輪功學員的接触,我也有上网搜尋關于法輪功負面的資料,我看不到有任何的可信度。

人們真的不應該抑制別人信仰的自由。”

新唐人記者李秀佩新加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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