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輪功被控[阻街]案獲終審法院批准上訴

【新唐人】香港法輪功學員星期三得到終審法庭的批准,就“阻街”案中8名學員的余下罪名,向終審法庭上訴。法輪功學員對法庭的決定表示歡迎,并說有信心上訴成功。

16 名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外和平請愿被判“阻街”案,經過兩年多的法律程序,日前獲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撤銷所有“阻街”罪名。其中8人隨即就維持原判的“阻差辦公”与“襲警”罪名,繼續尋求向終審法院上訴。星期三,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在首席法官李國能主持下,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聆訊,下午由常任法官包致金宣布批准法輪功學員上訴。

終審法院認為,申請人所提出的警察非法拘捕問題,与高等法院拖延14個月才宣判所造成的不公,都是值得終審庭探討的課題,因此接納上訴申請。預料上訴聆訊會安排在明年四、五月份進行。

法輪功學員歡迎法庭的決定,并指責港府誣陷案中的學員,包括部分警察做假證,原審法官偏袒判決等,所使用的手法与中共迫害法輪功非常相似。

上訴案法輪功學員盧洁:就是江澤民勾結共產党,利用共產党慣用的一切流氓手段,造謠啊!誣陷啊!挑起群眾之間的仇恨啊!我們要讓這种共產党和江澤民的邪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它們是在危害老百姓,危害道德,這個社會沒有了道德是非常危險的,每個人都沒有安身之處。

在早上開始申請上訴聆訊前,約五十名法輪功學員由遮打花園游行至終審法院外靜坐,反對中共江氏集團的迫害,直到下午申請有了結果。法輪功學員表示,這宗案件不僅僅涉及到法輪功,對香港民眾普遍關心的法治和人權問題也有重大影響,在公正的司法下,被港府誣告的學員最終應該獲得胜訴。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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