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法輪功學員在坦桑尼亞起訴中國國務委員陳至立一案有新的進展。8月3日坦桑尼亞法庭作出有利于法輪功一方的初步裁決。
法官8月3日的裁決為該案進入刑事訴訟掃清了障礙。案件現在正在轉入坦桑尼亞國家首席檢察官辦公室的程序中。此項初步裁決,為下一步刑事訴訟開綠燈放行,作為前期步驟的民事訴訟則告結束。
法輪功學員7月19日以民事訴訟遞交控訴陳至立一案。原告指控陳至立酷刑和謀殺修煉法輪功的教師和學生。陳至立1998至2003年擔任中國教育部部長期間,至少61名教師或學生因為修煉法輪功遭到當局虐殺。
陳至立7月19日親自到庭出現在法官面前。這是法輪功學員在眾多國家的法律訴訟中,首次有迫害法輪功的責任官員親自到庭。
初步裁決后,原告律師馬上申請要求由檢察官審理該案。原告律師指有8位證人愿意在訴訟中作證。律師希望2個月之內能夠盡快作出裁決。
陳至立2004年7月17日以中國國務委員的身份到達坦桑尼亞作為期四天的訪問。她在离開坦桑尼亞之前被法庭傳喚,接受了庭訊,成為目前被法輪功學員起訴的江江澤民親信中第一個被喚入法庭應訴的被告,此訴案也因此具有了特殊的歷史意義。
受理陳至立訴訟案的國家坦桑尼亞共和國,地處非洲東部,實行民主國家的司法獨立制度。在陳至立之前,至少有10名積極推動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被法輪功學員在美國、加拿大、台灣和歐洲控訴,其中包括一手導致這場鎮壓的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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