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9亿罚款不多?律师:仅算中等处罚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0月03日讯】大陆影星范冰冰偷税漏税案终于落地,被中共官方判罚近9亿人民币,免于刑事处罚。有陆媒计算范冰冰近几年收入,认为其“应该可以勉强承担”该巨额罚金。中国律师指,当局没有给予范冰冰最高限制的5倍罚金,只算中等处罚。

大陆一家财经杂志10月3日报导,范冰冰连续5年收入居中国大陆名人之冠,2017年收入达3亿元,2016年2.4亿元,2015年1.28亿元,2014年1.22亿元,20131.1亿元,合计高达9亿元。

此外,范冰冰名下还有多家公司,其中范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共5家,担任高级主管的9家,另外入股的有7家。

报导指,再加上其他不为人知的收入,如房地产及投资获利等,范冰冰“应该可以勉强承担”这笔巨额罚款。

另有陆媒引述律师分析称,中共税务机关如果认为逃税人不构成刑事责任,可以不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而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也不会就此类案件主动进行刑事侦查。

律师并指,针对范冰冰,当局没有按照最高限制的5倍处以罚款,应该属于中等程度处罚。

不过,该篇文章很快就被删除。

新华社日前报导,范冰冰因“阴阳合同”行为涉及逃漏税,被处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罚款共8亿8394.6万元,若在限期内缴清则可免于追究刑责。

有舆论把此案与早年女影星刘晓庆逃税被囚422天进行比较,认为范冰冰逃过一劫。

2002年,刘晓庆被指逃漏1458.3万元税款,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总计欠税款超过2000万元。因此,刘晓庆被判刑入狱,服刑期自2002年6月20日至2003年8月16日。

外媒消息指,刘晓庆是因为得罪时任中共党魁江泽民而遭打击报复,江当年发话“只给她留一条命”。近年来,江泽民势力衰微,刘晓庆又高调复出。

(记者穆峰宇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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