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我给您一个支点,您可以“撬起”中国

习近平主席:

您好!

最近,北京城很不太平。去年11月23日,原中共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上将张阳在家中上吊自杀;今年1月9日,新华社报道,原中共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上将房峰辉被移送军事检察机关;1月13日,又传出国家军委副主席、上将范长龙被抓捕的消息。

张阳 、房峰辉、范长龙等都是原中共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的亲信。而这些人的总后台正是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看来,江泽民的问题一日不彻底解决,您就一天安宁日子也别想过!

江泽民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就是当今世界上最臭不可闻的一堆臭垃圾!在我坐牢的5年里,我在检举信、控告信、上诉状中白纸黑字向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等索赔物质和精神损失总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而中共的公、检、法、司,从下到上,没有一位官员敢对此说一个“不”字!具体对象包括:

1. 向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索赔1000万;
2. 向时任中共党魁胡锦涛索赔1000万;
3. 向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索赔1000万;
4. 向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索赔1000万;
5. 向时任中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索赔1000万;
6. 向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的鉴定人索赔1000万;
7. 向北京市公安局的鉴定人索赔1000万;
8. 向北京市西城区检察官陆俊钊索赔1000万;
9. 向北京市西城区法官徐丽文索赔1000万;
10.向时任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所长张宝利(音)索赔1000万;
11.任时任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官员韩军索赔1000万;
12.向时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蔡翔索赔1000万;
13.向时任北京市前进监狱副监狱长曹利华索赔1000万;
14.向北京市前进监狱狱警柳刚索赔1000万。

古希腊物理学家阿基米德有一句名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地球!”虽然在中共十九大上您已经登上了权力的巅峰,但是,您仍然时时刻刻处在危险中,您查处的440多个省(部)级及以上的“大老虎”及其背后的老老虎、老虎王江泽民、曾庆红随时都想要了您的命。擒贼不擒王,您可能前功尽弃!其实,江泽民及其死党坏事做绝,天怒人怨,大势已去。我亲历的刑事诉讼全过程,就是其外强中干,完全凭着欺上骗下的“黑箱操作”苟延残喘的过程。撕开这个黑幕,正义的阳光就能普照中华大地。“王友群的刑事上诉案”就是我送给您的一个支点,查清“王友群的刑事上诉案”,对于您拿下当今中国大陆腐败分子的总后台江泽民,可收“四两拨万斤”的奇效。

2018年1月10日,我写了《为什么我一控告贺国强终审法院的判决就变了呢?》,1月17日发表在新唐人电视台网站上。其中,专门谈到了我因坚持在法轮功问题上讲真话蒙冤坐牢期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周涛胡乱判令我妻离子散之后,我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情况。我写道: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在研究我的民事上诉案时,肯定也研究了我的刑事上诉案。当他们看了我的刑事上诉案之后,肯定会大吃一惊:原来,王友群的案子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冤案!只是由于中共司法机关的黑箱操作,才暂时把这个冤案掩盖下来了。周永康、贺国强暂时还在台上,这个‘脓包’暂时还没有破。一旦有一天这个‘脓包’破了,有人追究起责任来时,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撤销周涛法官的判决成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自保的‘上上策’!”

为什么说查清“王友群的刑事上诉案”您就可以“撬起”中国呢?因为我的刑事上诉案关系到跟江泽民及其死党迫害法轮功算总账的大是大非的大问题。

在我写作上述检举信、控告信、上诉状的时候,我是一个无钱无权、没有任何人身自由的囚徒;我写的每一个字都是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而我检举、控告的对象全都是有钱有权,甚至是位极高、权极重的人,周永康是当时中共政法系统最大的官,江泽民是胡锦涛当政时的“太上皇”。这左一个1000万,右一个1000万,如果我的检举和控告不是铁证如山,周永康手下的法官肯定早就以“诬陷”、“敲诈勒索”“党和国家领导人”重判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了,但是,这样的事没有发生!

对周永康这样的大贪官来说,1000万元人民币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数字,但是,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则是一个天文数字!当我在一封检举信中向前进监狱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曹利华索赔1000万元人民币时,当时前进监狱第一分监区监区长李学东惊讶的连续问了我六个“你是知识分子吗?”他说大科学家袁隆平获国家最高科技奖,奖金才500万,你却一开口就索赔1000万!

为什么我在彻底失去人身自由的险恶环境下敢向当今中国最邪恶的流氓头子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人民币?是因为我有“三个自信”:第一,我“百分之百信”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第二,我“百分之百信”我修炼的法轮大法是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正道大法;第三,我“百分之百信”我自己走的是一条“一正压百邪”的通天大道。

在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刑事上诉状中,我专门谈到了“鉴定人伪造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问题。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技术侦查局鉴定技术所的鉴定人对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是,其中都包含有法轮功内容的文件。2009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预审室里,当一位姓宋的警官告知我这个鉴定结论时,我当即“认定”这个鉴定结论是伪造的,因为我事先已经预见到鉴定人从始至终根本就没有打开过我的电脑、U盘、MP3。

刑事诉讼法规定,凡证人、证言,必须经法庭质证、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鉴定人属于证人,鉴定结论属于证言。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是真是假,必须经法庭质证、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在上诉状中,我强烈要求法官依法在法庭上对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是真是假进行质证、查实。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合法,操作起来也很简单。以我的电脑为例。只要法官传唤鉴定人到法庭上,当着有常识和正义感的人的面,将我的电脑接上电源,连上打印机,然后,打开我的电脑,找出有法轮功内容的文件,然后,再打印一份或若干份,让在场有常识和正义感人看一看,是真是假,5分钟就可见分晓。

如果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是真的,那么,对于审判长贾连春法官来说,依法在法庭上质证、查实这个鉴定结论,至少是三个“宝贵机会”:第一,这是一个依法判定王友群是“诬陷”、“敲诈勒索”江泽民等的千古罪人的宝贵机会。第二,这是一个替江泽民、周永康、贺国强、孟建柱等仇恨法轮功的中共高官狠狠打击报复王友群的宝贵机会。第三,这是一个足以让贾连春法官升官发财,名扬全中国,名扬全世界的宝贵机会。遗憾的是,贾连春法官不仅主动放弃了我送上门的三个宝贵机会,而且从上诉到最后收到终审裁定书,我一直没有见到贾连春法官!贾连春法官根本不敢依法在法庭上质证、查实上述鉴定结论的真假!

王友群被判刑5年是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冤案?查证起来非常简单。但是,我坐牢5年,出狱至今已经4年半,加起来9年半。关于伪造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问题,我写了许许多多的信件和文章,有坐牢期间在内部上交的,有在美国公开发表的,却一直没有引起重视。

这里,我强烈要求您立即责成新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赵乐际亲自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查看我的刑事上诉状,并针对刑事上诉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

您顺天而行,必有神助!

王友群

2018年1月15日于美国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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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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