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 律师:中共最高法新规含歧视性条款

【新唐人2017年09月17日讯】中共最高法院,最近以所谓的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为由,推出了行政诉权司法新解释。不过,律师指出该文件存在着歧视性问题,更不利于民间挑战官方。请看报导。

9月14号,中共最高法院推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意见稿 ,中共官媒也大面积宣传,声称能“切实保障公民诉权,依法规制滥诉”。

不过,相关法规却有明显限制公民上诉的内容。

如新规的第15条明确规定,对于所谓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等的诉讼,不予立案。

第16条还特别针对公民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作出限制,说请求行政机关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对已有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等,不予立案。

北京律师董正伟表示,过去法院常常会以案情复杂、需要审查为由,长时间不给公民立案,也不出具任何凭据。这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对此也没有监督措施。

董正伟说,如今最高法的新规,其中一些条款可能会被行政机关滥用,反而不利于保障公民的诉讼权,特别是那些挑战公权力的诉讼。

北京律师董正伟:“表面上我们看这个意见是保障公民诉权的,但是我们看到它这个副作用,后边的几种不立案情形,可能会被大量的滥用。如果说公民不满意,你去诉讼他不立案。是不是?”

美国华府人权律师叶宁则认为,最高法的新解释在源头上有问题。他指出,中共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制造了政治性的歧视规定,让那些被他们认作为刁民的公民们,失去了法律保障。

美国华府人权律师叶宁:“按照这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这个原则的话,你哪里可以归出、列出一些例外来?什么样的呢是不准立案?不准立案的话,你就是拒绝给予申请人平等的正当法律程序的权利。”

叶宁表示,中共这样的法,是流氓无产阶级专政的法,是极权主义的做法,还是“老子有枪老子怕谁”的一种表态和宣告。其实,这也是中共赤裸裸撕破依法治国的假面具,从根本上否定“依法治国”的表现。

在这份《保障公民依法行使行政诉权》意见稿出台后的第二天,“709案”被抓律师的家属王峭岭、李文足,第18次到中共最高司法机关投诉,可还是连最高检的门都进不去。

而自2015年起,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也掀起了一波“诉江大潮”,至今已有超过20万人,实名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违法迫害法轮功,截至今年4月,在全球也有30个国家及地区、超过223万人参与刑事举报江泽民的连署行动。可是,中共至今对此没有任何表态。

叶宁对《新唐人》说,在撰写《独立宣言》以前,美国开国国父之一的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就在维吉尼亚通过了宗教宽容、宗教容忍的法律。美国的开国先父们虽然都是非常虔诚的基督教徒,但他们并没有局限在基督教的范围内去建立美国的制度。他们的贤明和包容是让美国伟大的原因。

叶宁:“你想一个民族,如果连最起码的宗教宽容、宗教容忍都做不到的话,它这个民族怎么可能现代化?这种东西是最最最最基本的东西、是最打基础的东西。一个国家如果连这点精神都不去倡导的话,搞的是这种对宗教的歧视、对信仰的打压,搞的这么一种倒行逆施的行为的话,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怎么可能会出现长治久安的局面?”

叶宁表示,中共的马列子孙们,就会搞“丛林法则”那一套东西,与西方接轨接了半天,最后还是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他们只有到了倒楣的时候、到了被“双规”、被判刑的时候,才会想起法律。就像刘少奇被打倒时才想起用宪法保障他的权利。所以中共体制内的这些人,其实也都是这种丛林法则的牺牲品。

采访/易如 编辑/宋风 后制/李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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