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沙洲:从薄熙来狱中想翻案说起

据港媒《争鸣》最新一期消息,薄熙来在2016年中共秦城监狱服刑的表现,所得评核结果为“差”。报导称,中共党政军“四人帮”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令计划均在秦城监狱服刑,特免参加劳动,规定每周一至周五每天5小时学习反思,每周要交“学习改造”心得。每月由专职督导组对各人表现作出一次小结,每季度作出一次评核,分三档:良好、一般、差。每半年作出年中评核,一年作出年终评核。

薄熙来2016年评核结果为“差”,与他在秦城监狱服刑期间要求复核薄案、企图推倒判决不无关系。报导称,至2016年10月初,薄已经给中纪委提出申辩书7份,给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份请求信,要求责成最高检察院就薄案复核,推倒已作出的判决。薄给最高检察院提交11份申诉书等。

有关薄熙来在秦城监狱服刑期间要求复核薄案、企图推到原判的消息一出,即引发外界关注。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当下,面对薄熙来服刑期间要求复核薄案,习当局对薄案是否会进行重审?何时重审?成为看点。

其实,薄熙来翻供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大纪元报导称,2013年8月2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薄熙来案。庭审中,薄熙来对曾经签字承认的罪证,几乎全盘翻供,其满口谎言,无耻诡辩,令外界大开眼界。薄熙来的自辩再次令人大跌眼镜——将王立军叛逃美领馆的原因杜撰为王立军与其妻薄谷开来的“情感纠结”,网路嘲讽薄自编狗血剧,不惜给自己戴绿帽,以逃脱罪名。

2013年9月22日,法庭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

但是,当时外界对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给予薄熙来的定罪及量刑是一片唏嘘,不仅薄熙来贪腐受贿数额由数十亿缩水成2,000万,连薄熙来的政变罪及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也只字不提。彼时海外媒体都认为,即便不计薄熙来的贪腐罪和政变罪,仅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行,就够薄熙来死好多回。

不过,回顾2013年9月,立足未稳的习近平上任中共总书记还不到一年,且中共党内斗争形势十分尖锐复杂,江泽民、曾庆红及其血债帮动辄以疯狂发动恐怖袭击、另类政变和暗杀相威胁,“政变”和“法轮功”、“活摘”成为敏感词。习阵营既想与江泽民利益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罪行作切割,又不能碰触江泽民利益集团政变和迫害法轮功的核心罪行,只好以反腐“打虎”为把手来抓捕和审判江泽民集团主要成员。显然,习当局对薄熙来的政变罪及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行只字不提,是形势的需要,是策略的需要。

显然,习当局2013年9月对薄熙来的定罪与量刑,完全是权宜之计。几年后的今天,与2013年相比,反腐形势已不可同日而语,习阵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继薄熙来落马之后,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江派亲信纷纷落马;此外,习当局抓捕省部级“老虎”百余名,“军老虎”50余名,江派前台代言人、现任常委张德江、刘云山、张高丽已是日暮途穷,岌岌可危,随时有被抓捕的可能;而江派的总头目、“终极老虎”江泽民及江集团的二号人物、特务头子兼军师、“大老虎”曾庆红,早在去年5月就有可靠消息传已被控制。去年11月末大纪元一则报导证实,江泽民、曾庆红确实已被控制。报导称,11月30日,中共党媒《求是》杂志刊登了王岐山10月31日在政协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王岐山直言,“有人为实现政治野心妄图攫取党和国家权力,搞分裂党的图谋活动,严重威胁国家政治安全。十八届中共中央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清除了党内‘阴谋家’、‘野心家’。”王岐山的这段话暗示,江泽民、曾庆红的确已被内控;当下,习当局已不惧向外界发出控制江曾的暗示。随着2017年的到来,习王的收网行动已渐渐展开,公开抓捕江泽民、曾庆红,彻底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行的日子或许已经不远。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行即将面临清算的形势下,薄熙来的翻案实际上是一个愚蠢之举。事实上,薄熙来即便不要求重审,在江泽民未来遭到清算的日子里,薄熙来2013年济南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中所未涉及的政变罪及“活摘”罪,也会在未来的某一天被拉出来“回火”重新审判。上述落马的“老虎”、“军老虎”和“大老虎”,有二个特征,一是他们中绝大部分都是江派人马;二是他们中大多欠有法轮功血债,由于形势微妙,法院在一审时均未涉及他们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这些,为将来重新审判他们的罪行留下伏笔。因此,薄熙来案的重审之日,便是随江泽民陪葬之日。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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