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千万 黑龙江“首虎” 隋凤富判11年

【新唐人2016年12月20日讯】据中共官媒消息,周一,黑龙江省人大前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在沈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刑11年。隋凤富与周永康关系密切,并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院称,2003到2014年,隋凤富担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局长、农垦总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省人大副主任等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4万4702元。

2014年11月27日,隋凤富被调查,是“十八”大后黑龙江第一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

隋凤富曾追随江泽民、周永康,在黑龙江农垦系统残酷迫害法轮功

据《明慧网》报导,隋凤富于2010年设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俗称“青龙山洗脑班”。几百名法轮功学员和访民被关押、迫害。

2014年3月20日,维权律师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唐吉田前往青龙山洗脑班,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遭非法绑架和酷刑,外界称为“建三江事件”,而隋凤富是“建三江事件” 的决策者。

2014年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布“全面追查建三江司法系统的追查公告”,隋凤富被列入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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