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致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组长陶治国的一封公开信

陶治国老同学:

你好!

20多年没见面了,你的官越做越大了,听到真话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

1999年4月25日,由于时任中共最高领导人江泽民的严重失职,导致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到中南海和平请愿。在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已经比较妥善处理好这一重大事件的当晚,江泽民写了一封致中共政治局常委的信。信中,此前从未就法轮功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江泽民突然提出要“战胜法轮功”。

1999年4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向我传达了江泽民的这封信。我当时认为江泽民可能不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1999年5月7日,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5月8日,以挂号信方式,寄给江泽民。如果江泽民当时能够听得进我的真话,就不至于在17年后的今天,被全世界20多万法轮功学员实名控告到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不至于被海外150多万民众签名举报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不至于变成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古今中外最臭不可闻的最高领导人!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大迫害后,我的人权状况不断恶化。2008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0日,仅仅由于我以人类有史以来最和平的方式——寄挂号信的方式,就法轮功问题讲了真话,我被非法判刑,蒙冤坐牢5年。我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和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共计532天。2009年12月17日,我被押解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我可能是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和前进监狱有史以来写作检举信、控告信最多的人。

据报导,你现在是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组长,正在巡视中央610办公室。我现在美国纽约,隔离浩瀚的太平洋,可以跟你讲讲真心话了。

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直接操控公、检、法、司迫害法轮功610办公室,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最重要的帮凶,从成立至今17年来,只做了一件事:就是花中国纳税人的血汗钱,强迫法轮功学员讲假话,非讲假话不可,不讲假话不行,不讲假话,就抓你、关你、判你、酷刑折磨你、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既然你现在巡视中央610办公室,就请你查一件最具体的事,即中央610办公室操控公、检、法、司,运用伪造的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故意存心栽赃陷害我的问题。

2008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预审室里,一位姓宋的警官告知: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是,里面都包含有法轮功内容的文件。当时,我就明确表示:这份鉴定结论是伪造的。这份鉴定结论是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技术侦察局鉴定技术所的鉴定人做的。

2009年5月13日,被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内的我,写了一封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的检举信。信中,我明确写道,上述鉴定结论是伪造的。针对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陆俊钊,运用伪造的鉴定结论栽赃陷害我,信末,我提出两点强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陆俊钊检察官;第二,陆俊钊检察官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壹仟万元人民币。

当时写这封信时,负责我所在监室的警官突然换人了。原先一直负责的警官李东,临时被抽调做其他工作,由张波警官代管。此信写好后,我立即上交张波警官。张波警官将这封检举信复印了一份,一份上交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一份交给李东警官。

刑事诉讼法规定:凡证人证言,必须经法庭质证、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鉴定人是“证人”,鉴定结论是“证言”。据此,在我白纸黑字提出这份鉴定结论是伪造的之后,尤其在我以特别的方式检举公诉人陆俊钊之后,徐丽文法官有责任依法在法庭上对这份鉴定结论的真假进行质证、查实。

其实,鉴别我的电脑、U盘、MP3鉴定结论真假的办法非常简单:只要法官安排鉴定人在法庭上,当着有常识和正义感的人的面,将我的电脑接上电源,接上印表机,打开我的电脑,找到相关文件,按“列印”键,5分钟就可辨真假。然而,从2009年5月13日我写作这封检举信到2009年10月7日徐丽文法官作出初审判决,长达147天的时间里,徐丽文法官一直没有依法在法庭上对上述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查实!

我是在2009年10月7日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这是个什么日子?是中共国庆60周年8天长假的第7天。徐丽文法官专门挑了这么个休假的日子宣判我。进到法庭,我环顾四周,只有7个人:2名法官、2名检察官、2名法警,加上我,整个旁听席上空无一人!没有通知我的家人,没有通知中外记者,没有向社会公众,完全是秘密宣判!

出乎中国大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检察官意料之外的是:徐丽文法官制作的(2009)西刑初字第206号刑事判决书中,没有一个字提到我“诬陷”、“敲诈勒索”陆俊钊检察官。

2009年10月13日,我依法写了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上诉状》。根据我对中共公、检、法三家实际上是一家,尤其,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统一领导下的公、检、法更是一家的认识,我深知上诉的结果:99.99%是维持原判。但是,为了给将来可能对公、检、法的违法行为实施强有力监督的官员和专家学者留下一份白纸黑字的书面文字证据,我坚持写了一份比较详细的《上诉状》。《上诉状》中,我明确记录了以下信息:2009年5月13日,我写了一封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的检举信,检举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陆俊钊利用伪造的鉴定结论栽赃陷害我,以及我向陆俊利索赔壹仟万元人民币等。

在《上诉状》中,我再次重申:上述鉴定结论是伪造的。针对徐丽文法官利用伪造的鉴定结论栽赃陷害我,我提出三点诉讼请求:第一,撤销原判;第二,依法逮捕徐丽文法官;第三,徐丽文法官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壹仟万元人民币。

在审理我的上诉案的过程中,全中国乃至于全世界一切有法律常识和正义感的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专门负责审理我的上诉案的审判长贾连春法官,不仅不依法在法庭上对上述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查实,相反,干脆来了一个彻底的隐身——躲起来了。从上诉到最后接到终身裁定书,我这个“被告”,居然一直没有见到审判长贾连春法官。至今为止,我不知道贾连春法官是男是女,长得什么样。

2009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我的上诉案作出宣判。我原以为会在法庭上宣判,却根本没有进法庭,等待很久之后,我在法庭外的一个小窗口收到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书。贾连春法官不敢通知我的家人出庭,不敢通知中外记者出庭,不敢通知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公民出庭,同样是秘密宣判。

出乎中国大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官、检察官、法官意料之外的是:由贾连春法官制作的(2009)一中刑终字第3381号刑事裁定书,没有一个字提到我“诬陷”、“敲诈勒索”徐丽文法官!

2010年9月9日,被关押在前进监狱第一分监区的我,写了一封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检举信,专门揭露了伪造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问题。此信上交第一分监区副监区长柳刚后,被非法扣押。2011年11月,就柳刚非法扣押我的检举信问题,我写了一封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致前进监狱副监狱长薛英奎的检举信,白纸黑字向柳刚警官索赔壹仟万元人民币。此信上交十一分监区副指导员任洪胜,任洪胜上交刘光辉指导员。刘光辉是前进监狱迫害法轮功最积极的警官之一。

出乎中国大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监狱警官意料之外的是:对法轮功似乎恨之入骨、靠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升官的刘光辉,对此信没有说一个“不”字!

当时,我无钱、无权、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处在最弱势的状态中,然而,我的检举、控告、上诉,都是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充满浩然正气的;而办理我的案子的预审警官窦峥(音)、检察官陆俊钊、初审法官徐丽文、终审法官贾连春、监狱警官柳刚,有权、有钱,背后有北京公安局、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撑腰,最上面有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撑腰,处在最强势的地位,然而,在对待伪造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问题上,全都是猥猥琐琐的,见不得阳光的,严重违纪违法的。任何一个有常识和正义感的人看了我上面的描述,都不难得出结论:关于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百分之百是伪造的。

因为610办公室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坚持讲真话的法轮功学员,从被抓进看守所到被判刑到坐牢到出狱,都是610办公室在背后操控公、检、法、司做的。由于我曾经是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我就法轮功问题讲真话的对象,包括宋平、万里、乔石、朱镕基、李瑞环、尉健行、叶选平、候宗宾、曹庆泽、徐青、刘丽英、傅杰、彭吉龙等13位前中共政治局和中纪委监察部领导,胡锦涛等9位中共政治局常委,从我被抓进看守所到出狱的全过程,毫无疑问,是中央610办公室一手操控的。上面我讲到,我可能是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写作检举信、控告信最多的人,这些信有写给时任中共军委主席胡锦涛的,有写给我的老领导尉健行的,有写给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的。这些信最终可能全部被上交给610办公室。

在中央610办公室的操控下,关于我的电脑、U盘、MP3的鉴定结论,出现了这样一个大骗局:鉴定人骗预审警官,预审警官骗检察官,检察官骗初审法官,初审法官骗终审法官,终审法官骗监狱警官,然后,所有这些人合起伙来上骗时任中共最高领导人胡锦涛,下骗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

调查我反映的问题,请从我用钢笔手写的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上诉状》查起。有关情况,我在《上诉状》中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很欣赏中纪委书记王歧山的一句话:“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万句假话、大话、空话,不如干一件实事,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2016年7月20日于美国纽约

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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