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引发雨伞运动 被判非法集会罪

【新唐人2016年07月21日讯】香港雨伞运动两名学生领袖,黄之锋及周永康,2014年9月曾呼吁市民冲入政府总部广场,引发雨伞运动。周四,黄之锋等三人,被判非法集会罪罪名成立,下月中将判刑。

黄之锋、周永康及学联前常委罗冠聪早上到东区法院应讯,三人被控在前年九月二十六日在政府总部东翼前集会时,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及参与非法集会等共四项控罪。

裁判官指三人的行为涉及爬栏及推闸,是扰乱秩序及带有威吓性,因此裁定非法集会罪罪名成立。罗冠聪更被判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控罪罪成。案押后至下月十五日判刑。


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我们绝对不会退缩,所以对我来说我从来,即使面对参与非法集结罪,我是从来也没有后悔我跟这么多香港人一起,跟大家一起参与每一个重夺公民广场的行动,而在未来的日子我会继续,投身这个街头抗争,跟大家一起在这个街头和这个民主路上面,并肩作战,公同进退。”



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我觉得判决并不是一个终结,其实只是代表这件案件的完结,而是鼓励了每一个参与公民广场行动和雨伞运动的人,继续挺起胸膛向前走,

三名被告表示要咨询法律团队意见,再决定是否上诉。”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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