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笑快评】习近平频频立规 谁危在旦夕?

【新唐人2016年02月13日讯】2016年以来,一个非同寻常的现象是:习阵营继续频频立下政治规矩。这些规矩针对谁而立?谁危在旦夕?下面我们来看看李天笑博士的具体分析。

观众朋友新年好,今天跟大家聊的题目是:“习近平不断立规矩 抓江一触即发”。我们知道今年2016年实际上是打江的制胜之年。今年打江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不但是用反腐形式这种形式去打江,而且制定了各种的政治规矩,用政治规矩来为打江作铺垫。那么这个政治规矩跟打江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做一些具体的分析。

首先,我觉得今年一个最大的规矩就是不能干预司法,干预司法是严重违规的。也就是说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置于法律的管辖之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中纪委在2月6日的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那么其实这个提出来首先是在2014年习近平一个讲话里讲的,今年是首次在习近平发布的新书里边公布出来,这个原话就是:“干预司法属严重违规,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的话,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个实际上是在2014年四中全会的时候订出了两个追查制度,一个是“重大决策终身追查制”,还有一个是“重大责任倒查制”。这两个制度当时在四中全会上实际上就是根据习近平这个讲话而制定的。

不能干预司法的这个背景是什么呢?目前来说过去16年中,我们知道中国发生的最大的人权迫害就是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由江泽民直接发动的,而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完全没有任何宪法和法律的基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是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而江泽民是没有经过任何的司法程序,他自己擅自利用他当时在党和国家中的权力建立了一套完全违法的“610”系统,残酷的迫害法轮功,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造成严重后果,使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被屠杀。那么像这种就是典型的违反宪法,干预司法的典型罪行。

所以我觉得今天习近平用这个规矩把它订出来,实际上就是要追究江泽民的这个责任,这是直接为打江做铺垫。这是第一个政治规矩,非常典型的一个政治规矩。

第二个,我觉得一个非常关键的政治规矩就是同时用“政变罪”和“贪腐罪”直接来针对江泽民、来抓捕江泽民。我们知道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这个政治罪其实从政变的角度来讲是两种形式:第一个是“政治政变”、第二个是“经济政变”。

“政治政变”实际上就包括军事政变、暗杀等等。用习近平的话来说就是搞非法政治组织活动、从事阴谋活动,严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就是政变罪。第二种是“经济政变”,包括股市震荡、金融动乱等等这种方式来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来跟习近平捣乱,来制造破坏。

今年2月4日中纪委机关报有一篇文章总结了去年打虎的很多例子,然后说不少落马的官员是“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以经济腐败为政治目的服务”,在政治上有更大的诉求,搞团团伙伙、小圈子。所以说这个规矩实际上就是把经济犯罪背后的政治目的给指出来,就是政变罪。我觉得这个也就是要用政变罪来定罪和治罪江泽民犯罪集团的主犯江泽民和曾庆红。第二个规矩的目的就在这儿,这是非常明显的。

第三个规矩我觉得就是必须服从“习核心”。我们上次详细讲过了,目前已经有大量的省市正在表态。其实“习核心”这个规矩就是说对于习近平的打江部署不能对抗,只能执行,更不能妄议。也就是对底下的人说你们现在要有一个选择了。

第四个非常关键的规矩就是,退休官员不能用“余权”来干预政治。今年2月初,中办、国办有一个对于离退休干部的《意见》。《新京报》在今年2月10日有一篇文章在解读两办的《意见》的时候就提到说:不少领导干部退休后没有守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退休后仍利用“余权”来进行干预政治,或者是利用本人的权力,或者是利用自己的家属来插手政治,公然违纪,最终“晚节不保”。我觉得这是针对已经不在位的江泽民犯罪集团的主犯江泽民、曾庆红。

换句话说,不管你在不在位,不管你年龄有多大,你只要是干预习近平目前打江,一律拿下清查。这个就是第四个规矩。当然还有很多其它的政治规矩,我们这里就不一一详细谈了。

总而言之,今年习近平不断立下各种政治规矩,因为到了最后关头,最后要抓捕江泽民的时候,就要用政治规矩这种更有效的、更迅速能拿下江泽民的这种方法来作为铺垫。这个一方面是说明抓捕江泽民的紧迫性一触即发,另外一方面也说明现在抓捕江泽民已经是从表面的腐败罪开始深入到它的政治罪,就是反人类罪和政变罪等等。

当然了,用政治规矩来抓捕江泽民,我觉得这只是一个形式的问题,最后还是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来清查和审判他们的罪行的。法办江泽民应该说是一个最后的形式。

谢谢大家收看,这次节目就到这儿,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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