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李东生被判15年 真正罪行被掩盖

【新唐人2016年01月14日讯】原中共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日前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舆论对其量刑过轻广泛质疑。有评论人士指出,李东生被追究的仅仅是表面的腐败罪,而真正的核心罪行却被掩盖,如将央视变为中共高官“后宫”,以及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罪”,都是中共不能公布于众的。

据中共官方媒体1月12号报导,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原中共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东生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此前,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李东生提起公诉,指控其在2007到2013年间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98万多元。

李东生获刑15年的消息很快引发媒体关注和舆论的热议,网民们纷纷大呼“量刑太轻”,认为“不可能只受贿2000万”、“罪行肯定不止于此”……而法院方面的解释是,李东生“具有坦白情节”,而且“积极退缴个人所获赃款赃物”,依法可“从轻处罚”。

北京时政观察人士华颇指出,中共只披露了李东生的部分腐败罪行,而政治方面的罪行并没有被提及。

北京时政观察人士 华颇:“第一李东生的罪责,肯定是不只贪污那么简单。要知道网上传言他迫害法轮功这些问题非常血腥,而且他还向一些高层进行性贿赂,人们说央视都成了高官的‘后宫’了。这些情况很多,但是中共不能把这些罪责公诸于众。因为那样一来对中共的伤害也会很大,而且相关的(受贿)数额也不能够太多。如果太多的话,人们就会质疑中共的政治体制。”

华颇认为,李东生涉及的问题太敏感,以所谓“受贿罪”判处他只是为了对民众能有个表面上的交代。

华颇:“首先李东升掌握的东西太多了,他以前是在央视新闻系统的,后来调到公安部,他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他说出的东西不可能向外公布,也可能涉及到所谓的‘国家安全’,只能说他的贪腐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惩罚,也就是这样结案了。”

外界注意到,李东生在2013年12月被免职时,中纪委在通报中公布了他的“隐秘头衔”——中共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610”办公室主任,之后才提到他公安部副部长的职务,对此,舆论纷纷解读,中纪委是在借此暗示李东生的真正罪行与“610”办公室主任的职务有关。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李天笑:“李东生他是江泽民犯罪集团的一个重要成员,他们主要罪行就是迫害法轮功,建立‘610’办公室这么一个非法机构,长达16年以来一直迫害法轮功,而且犯下了反人类罪。”

时事评论员杰森.马:“实际上我们都很清楚李东生为什么会被抓,因为他直接是周永康的人。这个非常明显周永康就是利用他,先是在宣传系统,包括天安门自焚,所谓的‘自焚’,是他一手策划出来的,包括一系列所谓的《焦点访谈》这个因素,都是他自己搞出来的。”

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报告指出,李东生自“610办公室”成立以来,一直负责反法轮功宣传。在他担任央视副台长期间,主管的《焦点访谈》节目在收视率最高的黄金时段大量播出攻击法轮功的节目。据不完全统计,从1999年7月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到2005年为止的六年半中,《焦点访谈》共播出了102集污蔑诋毁法轮功的节目,挑起大陆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

《追查国际》发言人汪志远认为,李东生对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判刑和遭酷刑伤残甚至死亡有着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必须受到审判和清算。

采访编辑/张天宇 后制/舒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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