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妹妹告江遭威胁 姐姐曝受迫害经历

【新唐人2015年11月03日讯】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行动仍然在持续,据《法轮大法明慧网》报导,截止到11月1号,已有193,731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共的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了刑事控告书。然而近几个月来,大陆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骚扰,一名学员的家属向《新唐人》披露了大陆公安的非法行为。

今年9月以来,辽宁省阜新市非法抓捕骚扰了20多位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王丹丹就是其中的一位,10月30号,当地公安对她进行威胁后,她把详情告诉了在海外的姐姐王婷婷。

王婷婷:“昨天我妹妹给我打电话说,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公安局,和当地的政法委书记,还有她们学校保安室的人,找她谈话了,就是因为她诉江了,写出控告信了。然后要对她最后通牒,如果你写一个保证,那么你还有工作,如果你要不写这个保证,就是开除公职,而且要把你抓走。”

公安局所谓的“保证”,是要王丹丹保证不控告江泽民,不修炼法轮功。

王婷婷:“让我妹妹写保证,那是不可能的。对她来说,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让她放弃修炼。”

王丹丹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后,一家人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王婷婷:“99年720(开始镇压)之后,然后(妹妹)就被抓到了当地的派出所。她是三天之后结婚,然后三天之前就被抓到了派出所。之后没有办法,我爸爸,家里边找了人,然后才把她保出来。”

王丹丹是一名教师,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也教育学生要做一个好人。可是在镇压后,这成了不被允许的事情。

王婷婷:“其实对生活的影响是很大的。你比如说,她买房子,在中国那种情况下,她都没有长远的想法,因为她总是在迫害的边缘,不知道什么时候失去这个家。所以她总是租了一个房子,又换一个房子,这样居无定所,整个风雨飘摇的这样一个生活。”

像妹妹这样教学生说真话的老师反遭打压,王婷婷说,自己也有类似的经历。2001年被东北师大附中东校区取消了竞聘资格,不得不离开工作了6年的学校。2003年,同样由于坚持信仰,她又失去了长春市华侨外国语学院的工作。去年她还曾被卫星路派出所民警非法绑架到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王婷婷:“我在2014年和2015年两次被非法抓捕,关到拘留所里迫害。我原本就在中学工作,后来因为炼法轮功,不写保证,被单位开除,后来又到大学里面当辅导员,也是因为和学生讲真相,然后又被开除。”

王婷婷不久前才来到美国,她透露,阜新之所以绑架20多位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是因为今年9月份阜新市公安局长马韶军上任。但当地法轮功学员们仍然坚持自己的合法权利。

时事评论员夏小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受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和其家属,都有控告江泽民的权利,这是中国宪法赋予中国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一个人控告和举报江泽民,都是在行使宪法的权利,也是对宪法的维护。因此,中共的警察骚扰迫害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在和习近平当局提出的‘依法治国’唱反调,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王婷婷希望,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的人悬崖勒马。她说控告江泽民,是让人们看清它和中共到底做了什么,同时制止惨绝人寰的迫害再继续下去。

采访/常春 编辑/尚燕 后制/舒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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