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总统选战聚焦出生公民权 触动中国人

【新唐人2015年08月22日讯】(新唐人记者任浩编译报导)美国共和党民调较高的总统参选人特朗普最近的演讲呼吁结束美国授予本土出生婴儿的公民权,这一建议被认为违背美国的宪法,因为早在1898年排华期间,一名中国人根据宪法赢得了自己的公民权。

美国采用“属地主义”原则来衡定一名在美国出生的婴儿拥有美国的公民权,这让美国境内大约450万父母均为非法移民的孩子,因为在美国出生而成为美国公民,拥有美国人身份。

然而,美国共和党总统参选人特朗普(Donald Trump)在一场名为“捍卫美国的法律和宪法”的演讲中,呼吁终止这一以“属地主义”原则授予的“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NBC8月21日报导,“出生公民权”本身是宪法授予的,特朗普的论点本身无法成立。

谈及“出生公民权”,1871年(也有说法为1873年、1868年)出生在旧金山的中国移民黄金德(英文名:Wong Kim Ark)是饯行美国宪法,历经数年,成功打赢官司而捍卫了其“出生公民权”的美国人。

黄金德的父母都是中国人,他们来到旧金山做生意,并没有美国身份,所以黄金德的父母都是中国皇帝的子民。不过黄金德在美国出生长大,并在旧金山当厨师。

1890年,黄金德回中国探亲,同年7月顺利返回美国。1894年,黄金德再度回国探亲,等他1895年8月返回美国时,被旧金山港的移民局官员拒绝入境。当时美国仍在实施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不允许中国人入境。

黄金德雇请了律师,向联邦地区法院请求人身保护令,捍卫自己的美国公民身份,与旧金山市检察官对付公堂。案件到1896年1月3日有了第一个结果,法官宣布,黄金德在美国出生,出生时受美国法律的管辖,所以是一名美国公民。

不过联邦政府不甘心败诉,上诉到最高法院,因为政府官员们明确表示:“(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华裔,而且对所有在美国出生但父母是它国人士的人皆非常重要。”

1897年3月5日,双方的律师在最高法院唇枪舌战,最终案件在1898年被裁决: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公民权条款,黄金德出生在美国,拥有美国公民权,所以不适用《排华法案》中的“禁止华人,特别是华人劳工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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