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周口市纪委书记 “舆论监督网第一人”被网上追逃

【新唐人2013年9月30日讯】 2003年,就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路投诉平台建立不久,同年10月1日,李新德创办中国舆论监督网,因为2004年扳倒山东省济宁市“下跪副市长”李信(被判无期徒刑),被媒体誉为“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先后受到国内外多家著名媒体的关注。

2013年的中秋节之前,也是中国舆论监督网成立10周年即将来临之际,李新德却在逃亡的路上。

9月12日,李新德在接受荷兰人民日报记者安南的采访被问到:“长期从事舆论监督网和维权是不是风险很大”?李新德淡定的笑了笑说,危险是存在的,但要相信国家和法律。让李新德没有想到的是,时隔数日他就被河南周口市警方网上追逃的“通缉犯”,罪名是“非法经营”。

2013年5月,李新德和葛树春(中国青年作家(独立撰稿人)、姜焕文(民间职业举报人)接到太康县国土局长成富才家人成博菲投诉称,成富才因为得罪了河南省纪委副厅级官员乔洪波(乔洪波和杨正超是同乡)而遭到报复,一审被判刑19年。
   
  5月,李新德与姜焕文、葛树春对成富才案进行监督,在认真查阅证据材料,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采访核实之后,撰写成文章《河南周口太康县成富才案另有疑云》,实名向河南省、周口市有关部门举报。此前我们与成博菲签有劳务协议,内容仅为撰稿和实名举报,签署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并收取相关费用。
   
  同时李新德、姜焕文和葛树春还在其创办的网上进行发表,并通过QQ群向其他媒体和网站投稿,很多网站如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广播网等(附链接)都关注并报道了成富才案。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李新德等人的举报和舆论监督并没有得到有关单位的重视,相反,2013年6月初,成富才的女儿成博菲却被周口郸城警方扣上妨碍作证罪的帽子,遭到拘捕,至今成博菲还在项城市看守所。

成博菲被羁押期间,有录音及人证表明,周口市纪委有人指使警方以换取自由为条件,诱供成博菲与我们联络的来龙去脉,但成博菲违心透露之后,却并未换来自由,相反,周口市纪委方面如获至宝,利用成博菲的所谓的“口供”和所签订的劳务协议,大做文章,对我们进行报复、陷害,最终利用公权力给李新德等人扣上“非法经营罪”的帽子,并在网上追逃。

至此,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扮演了市纪委书记杨正超家丁的角色。

李新德等人接受成博菲家人的委托被扣莫须有的“非法经营罪”之名,完全是欲加之罪,显然是周口市纪委官员滥用公权打击报复的结果,两高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表明,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虚假信息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况且他们所写的文章和举报的内容全部属实,并经多家官方网路媒体的转载和连续报道。

早在2009年年底,李新德就担任北京市万仕龙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这是在北京市注册的一家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有法律咨询和策划等方面的业务,是可以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的。并在注册新浪微博中进行了“北京市万仕龙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实名认证。加之两者之间协议的签订又是双方自愿达成,周口市警方所谓的“非法经营罪”纯系无稽之谈,是在周口市纪委书记杨正超的主使下出现的结果,其目的就是拒绝监督,掩盖事实真相,并对监督人实施打击报复。

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了多名法律人士后,李新德发现,所谓的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结合本案来看,无论从主体还是客体均不符合本罪,因此,周口警方以“非法经营罪”对我们三人进行网上追逃,是严重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李新德始终坚信法律是神圣的,不容任何人践踏,定会给他一个公正的结论,为此我们写好了声明和委托书,一旦横死或者自杀,定是被刑讯逼供或者报复陷害所致。

尤须说明的是,另外两位作者葛树春和姜焕文与周口市纪委书记杨正超早有过节,在2013年3月初,葛树春和姜焕文接到周口开发商魏新谋爆料称,其上亿财产被周口市纪委办案人员低价变卖,涉嫌鲸吞的消息,遂了解该事件的真相后,葛树春和姜焕文认为周口市纪委办案人员当年在办理魏新谋案中确系存在滥用职权等行为。当时,葛树春和姜焕文将周口市纪委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事情写成文章并向周口市委、河南省委、政府领导实名举报,此举却令纪委官员恼羞成怒,派周口第六分局警员张某等人到北京进行跨省追查,但因为葛和姜未在北京,他们的企图没有得逞。
   
  而后,葛树春和姜焕文却将杨正超派人跨省进京抓人的行径在互联网上进行了曝光,曾引起不小的轰动。这也是导致他们打击报复的诱因。
   
  李新德等人是举报周口纪委工作人员鲸吞民财的实名举报人,也是宪法赋予其言论自由的权力,可这一举报行为却为他们今天沦为“通缉犯”埋下隐患。这是法理不容,为此恳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能够介入此案,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对在此事件中存在的严重违法事实进行查处,还他们一个公道。

在中国,纪委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他可以监督一切单位和个人,其中湖南市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连农民也可以双规,但纪委部门不是法外之地,理应受到监督,否则个别人就滥用纪委的权利制造冤假错案,首先受到伤害的是当事人,但最终受到伤害的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威信。

希望媒体和有关部门对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的错误做法进行监督,撤销对我们的网上追逃,另外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滥用职权,希望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李新德等人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近期将向国内外披露周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正超滥用职权迫使公安对我们网上追逃等黑幕。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对周口市公安局滥用职权的行为予以纠正,撤销对李新德等三人的网上追逃。

鉴于目前的特殊情况,需要联系我的媒体记者可以发电子邮件联系:[email protected]

如果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和李新德的儿子李超联系:18756887978

相关链接:

河南周口太康国土局长被判19年后喊冤 幕后另有疑云?
http://news.xinhuanet.com/yuqing/2013-05/13/c_124703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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