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王荣清组党 遭中共重判六年

【新唐人2009年1月9日讯】元月7号早上,浙江中国民主党成员王荣清因奥运前夕与他人筹组中国民主党及编辑《在野党》刊物等,被中共当局以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重判6年。王荣清的家人对此表示遗憾。浙江异议人士邹巍认为,王荣清对中共当局的司法制度不抱希望,应当不会上诉。

浙江异议人士邹巍到庭旁听,他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二、三十人旁听都是当局的人,王荣清的指派律师刘勇也到庭听取判决。整个宣判只进行了约十五分钟,庭上并没有给王荣清说话的机会。起诉书主要指控王荣清在奥运前夕与他人筹组中国民主党。

由于该党在2002年已被公安部定性为敌对组织,王荣清仍积极参与、发展,之后又担任浙江民主党的召集人,并在网络上发表多篇相关文章。

浙江异议人士邹巍:“判决书把律师的罪轻辩护意见全都不予接纳,宣判了以后就立马押下去了。我想他可能是对现行的司法体制不抱希望,因为一个司法体制他会把民主认定为有罪,这样的司法体系上诉和不上诉对王荣清先生来说都一个样的。”

王荣清的弟弟王荣跃表示,虽然曾经建议兄长不要组党,但不认为王荣清有罪。

王荣跃:“他仅仅是写了几篇文章想组成一个政党,法院要判我真的感觉很遗憾。”

浙江杭州著名民运人士毛庆详表示,王荣清在当局高压政策下,敢于继续宣扬自由民主的思想,为中国浙江的民主运动起了很大作用。

浙江杭州著名民运人士毛庆详:“比如说向我们坐牢的一些家属进行了经济上、精神上的帮助,他为大家、为争取自由民主运动作了很多的事情功不可没。”

现年67岁的王荣清2008年6月26号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31号被逮捕,12月9号在杭州法院首次开庭。

新唐人记者 唐清梅 梁欣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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