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移民子女年齡放寬 1月31日前告知政府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2月12日訊】加拿大移民部提醒移民申請者,加拿大已修改移民政策,從今年10月24日起,隨行子女的年齡上限已從「19歲以下」放寬到「22歲以下」。符合條件的申請者必須在2018年1月31日前告知政府。

大紀元報導,移民部稱,在10月24日之前遞交的申請,如果還沒有處理結果,也可以按新規定加入合格的子女。補交材料的最後期限是2018年1月31日。

移民部以省府收到完整的提名申請時子女的年齡為準,例如:藤博谷通過亞伯塔省提名計劃申請移民,2016年7月17日,亞省政府收到他的完整申請。那天,他女兒21歲,按當時政策,沒資格和他一起移民加拿大。於是,他沒把女兒列為隨行家屬。

一年後,藤博谷的移民申請仍在審理中。移民部表示,因藤博谷遞交申請時他的女兒21歲,符合22歲以下的新規定,所以他可以把女兒作為隨行家屬添加到他的移民申請中。

對於省提名申請者來說,移民部以省府收到完整申請時,子女的年齡為准。但對大部分申請者來說,移民部以收到完整永居申請時,子女的年齡為准。這包括聯邦技術、技工、加拿大經驗、聯邦商務、家庭團聚等。

例如,李薩和胡安結為伴侶後,欲擔保胡安和他前妻的兒子胡特移民加拿大,於2017年11月1日,李薩向移民部遞交了胡氏父子的移民申請和她的擔保申請。當時,胡特19歲,單身。

按新規定,胡特有資格和父親一起移民加拿大。但是,如果在等待申請結果的過程中,胡特的婚姻狀況發生變化,他移民加拿大的資格可能會被取消。

正在申請或準備申請移民加拿大的申請者,可登錄移民部官網查詢,確認自己是否能和子女一起移民: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age-limit-requirements-dependent-children.html。
(記者李紅報導/責任編輯:程以仁)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