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依舊傷痕累累 「第二次文革」再重創中國

【新唐人2016年05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大約50年前,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下發了一份文件,史稱「五一六通知」。以這個通知為標誌,中共前黨魁毛澤東發起了一場殘酷政治運動——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簡稱「文革」),把整個中國拖入史無前例十年浩劫之中。在此期間,老百姓在中共鬥爭邪說的蠱惑下,父子相殘、夫妻反目、朋友互相出賣告密,人害人、人整人,殘酷無情、令人發指,一樁樁人間慘劇在中華大地上輪番上演;古今中外一切優秀的傳統文化,被中共褻瀆、掃蕩、摧毁殆盡,中華民族的道德底線被屢屢突破,中國人的良知與理性遭到嚴重摧殘。

據中共官方公佈的統計資料,文革期間,全中國有420万餘人被關押審查;172万8千餘人非正常死亡;13万5千餘人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武鬥中死亡23万7千餘人,703万餘人傷殘。而史學專家根據中國縣誌記載得出的統計數據是,文革期間,中國人非正常死亡至少達773万人。

李建軍先生曾在發表的文章中感嘆:「在一場接一場的轟轟烈烈的『大批判』運動中,人們的心靈變得越來越堅硬,越來越冷冰,對別人的『哀矜』之心越來越少,而加害於人的恣睢與暴戾,卻越來越多,更有好鬥者,三天不整人,便惶惶不可終日, 一旦有了整人的活計,便血脈賁張,鬥志昂揚,心花怒放,樂不可支。噫!此何人哉!此何人哉!」

如今,文革雖然已經結束近50年,可是中共在文革中使用的政治迫害手段和暴政邏輯,在中共近幾十年的統治中一直都存在着,在一些特定時期甚至還變本加厲。李建軍所哀嘆的國人被中共的政治洗腦後良知泯滅的狀況依然嚴峻,尤其在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最近這十多年間,表現得特別突出。

「我們之間曾經相互有約:其中誰能活著出去,就要把這麼毫無人性的迫害告知全世界,今天我九死一生來到了這裡,講出了她們再也無法講出的話。」2016年4月14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DC的國會大廈裡,一位名叫尹麗萍的中國婦女,作為遭受中共政治迫害的證人,在國會眾議院舉辦的主題為「中國廣泛使用酷刑」(「China』s Pervasive Use of Torture」)的聽證會上作證,講述了她在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遭受群體性侵害並被錄像等恐怖經歷。回憶起自己和其他一些她認識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受中共政法機構殘酷迫害的往事,她聲淚俱下,幾乎泣不成聲。

「在馬三家,我雙手被銬在床上被注射了二個多月不明藥物,導致我眼睛出現短暫失明。我被無數次野蠻窒息性的灌食,導致我差點失去生命。」從中國遼寧逃亡到美國的尹麗萍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在中國7次被抓捕,6次被迫害到奄奄一息抬回家,3次被勞教,又經歷了9個月的奴工迫害。

2001年4月19日那一天,尹麗萍和另外8名女性法輪功學員,被馬三家勞教所的警察秘密轉押到一所專門關押男性罪犯的黑監獄,在這裡,這幾名無辜被抓的法輪功女學員被男犯人群體性侵。當時和尹麗萍在一起遭受這種非人迫害的法輪功女學員鄒桂榮被迫害致死,其他有的法輪功女學員在18天後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在這次聽證會上,尹麗萍還講述了她親眼所見身邊人遭受酷刑及被迫害致死的經歷。「到目前爲止,我認識的十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我了解和認識的有三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馬三家迫害得精神失常或一度精神失常。瀋陽的法輪功學員王傑死在我的懷裏。」

文革百大酷刑

中國大陸網路論壇上一直流傳着一篇據信為資深編輯餘少鐳的《文革百大酷刑》的文章,彙編了中共「文革」期間,在中國全國各地出現的殘害那些遭受中共政治迫害的受害人的近百種酷刑。其中比較普遍使用的方法包括:活埋、大石壓身、石塊砸頭、布拖撞耳、毛擦捅喉、十指扎針、塞磚條、強迫吃屎、長時間吊打、長時間倒懸、暴曬、冷凍、罰跪碎玻璃或碎蛤殼碎石等尖銳物品、用帶刺的荊條抽打被扒光衣褲的受害者、或強迫被批鬥者不斷來回穿過荊棘叢直到傷痕纍纍、吆喝惡狗撕咬被批鬥者等等。

尤為殘酷歹毒的方式還有數十種,例如:用大頭針挑刺受害人手掌靜脈之邊緣和神經末梢(俗稱「挑面腺」);用沸騰的開水活活澆死受害者;把人打傷,再灌冷水使其難以治癒(「獎白蘭地」);用刀在身上插四邊,各挖一小方塊肉(「田塗啵」);用刀在被批鬥者身上劃刀痕(「開水利溝」);取刺勾竹竹梢抽打男人生殖器(「竹梢打屌」),摧打男子喉結;將碎石塞入婦女陰道,甚至插上竹仔或用梭標或鐵釬捅婦女陰部;用燒紅的長柄煤釬穿肛門,插入大腸;將一個才兩歲的男童在地上甩砸取樂(「玩小皮球」);把未熄滅的菸蒂猛地塞進被批鬥者耳窩,致使耳窩被燙傷潰爛(「聽耳機」);把被批鬥者長時間浸泡在水中(「烏魚泡肚」);用燒紅的電爐燙烙受害者;用鐵錘敲擊被批鬥者的耳上腦門,致其腦殼凹裂而死(「敲欽錠」)等等。

文章沉痛地分析說,「刑」原本是一個法律名詞,但文革中的那些駭人聽聞的獸行,其實跟法律無關;而且即使稱其為「獸行」,也是對禽獸的侮辱,因為再兇殘的禽獸,都不會像文革中那些喪失人性的人那樣對待同類。最恐怖的是,文革中不少施刑者和受刑者,在浩劫來臨前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鄉鄰、同事或是姻親!

文革種酷刑30多年後仍然在中華大地瘋狂肆虐

雖然1976年9月9日毛死後文革結束,並在鄧小平的主導下對文革作出了否定的定性,但事實上,中共的暴政惡性並未徹底改弦更張。可以說,文革酷刑一直在中共的暴力專制機構中存在,甚至某些時期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只不過中共對國人的政治迫害手法轉而以相對隱蔽的方式在進行而已。

1999年7月,中共與江氏集團針對上億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開始了殘酷迫害。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奉行的原則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在他的指令和授意下,專事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組織執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十多年間,中國各地酷刑再次氾濫,虐待摧殘的手段花樣百出。

據《明慧網》統計,從1999年7月20日到2013年6月30日,期間至少有3653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明慧網》整理出的中共惡警使用的酷刑,包括各種電刑、火刑、坐刑、站刑、蹲刑、吊刑、銬刑、死囚刑、毒打、灌食、性虐待、槍擊、強行注射破壞神經的藥物、活摘器官等等,具體的施刑手段駭人聽聞,滅絕人性。

中共惡警對待法輪功學員最常見的虐待就是毒打。有的警察直接毆打學員,有的是唆使牢頭和其他刑事罪犯毒打學員。有的學員耳朵被打聾,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齒被打斷、打掉;頭骨、脊椎、胸骨、鎖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斷;還有的惡警狠捏男學員的睾丸,狠踢女學員陰部;把學員打得皮開肉綻渾身血淋淋後,又用鹽水澆身、用高壓電棍電,血腥味與肉糊味相混,慘叫聲撕心裂肺;還有惡警在暴打學員的同時,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頭部,以圖後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有一種毒打方式叫「懸吊打」:用一根繩子將學員兩手腕手背綁起來(繩子嵌在肉裏面),吊在門框下,十幾名打手輪番暴打、劈頭蓋臉拳打腳踢。每五分鐘放下來,再吊,怕麻木後失去知覺沒有痛苦感,如此長時間反覆折磨;另外還有兩腳倒掛懸空毒打;膠布封嘴毒打等等。

(二) 各種電刑:電刑是中國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用電棍電學員的口腔、頭頂、臀部、大腿、腳底、女學員的前胸、陰部、乳房或男學員的陰莖等敏感部位,有時用多根電棍同時通電,直電到學員的皮肉燒焦燒糊,傷處紫黑;有時頭頂與肛門同時過電。新疆一監獄警察曾用背銬把一名29歲的法輪功女學員銬住後,把她的兩個乳頭用電絲穿在一起通電。

(三) 各種火刑:在學員的手、臉、腳底、胸、背、乳頭等處用菸頭燒出一個個的圓洞;或用燒紅的鐵條烙燙受刑人的雙腿、胯部。廣東學員覃永潔就曾被拘留所警員綁在柱子上施行這種烙刑,雙腿上被燙傷十幾處,他後來逃到美國後,雙腿經醫生診斷爲有十三處三級燒傷。

(四) 性虐待:毒打女學員的前胸及乳房、下身;強姦、輪姦女學員;用電棍電乳房和陰部;拿菸頭燒燙女學員的陰部;把四把牙刷幫在一起插入女學員的陰道搓刷蹂躪,逼學員「悔過」;火鉤鉤陰道:用火鉤鉤女學員的陰部;馬三家勞教曾先後把18名女學員剝光衣服後投入男牢房,任男性囚犯污辱。

(五) 其他酷刑:冬天嚴寒季節,惡警把大批學員衣服扒光,強迫他們趴在雪地上讓冰雪冷凍,或者在風雪天把法輪功學員衣服解開,銬在雪地藍球架上,直到把人凍昏;夏天把學員關在開水房裡或夏天中午氣溫正高時,將學員背銬在電線杆上曝曬;強制給學員打毒針,或強行灌食破壞人神經的藥物;用錘子把鋒利的竹簽子釘入學員的指甲蓋,致使指甲蓋完全地被掀開或脫落;還有惡警將鐵絲或竹籤插入學員指甲或用針深深刺入肌肉,然後接通高壓電流電擊學員;把學員關進牆上、地上、頂棚上長滿紅、綠、黃、白等長毛(菌絲)的房間,不讓曬被子,不讓洗澡,致使學員身上全部長滿各種各樣的疹子,痛癢難忍;把學員的四肢向四個不同方向拉開,越拉越緊,讓受刑人整個痛得像被撕開一樣;最喪心病狂的是,湖北麻城白果鎮惡警甚至曾把備受酷刑折磨後還有呼吸心跳的學員活燒死,對外稱其爲「自焚」。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更多案例紀實

自從1999年7月20日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鎮壓以來,16年多的時間裡,生活在中國大陸的每位法輪功學員都遭受了中共不同程度的迫害,不論是年近古稀的老人,花樣的少女,還是正在哺乳的年輕母親或孕婦都不能倖免。有的在非法關押中被酷刑折磨致死;有的在長期關押折磨後舊病復發,回家不久含冤離世;還有的不明不白的死在冤獄中。

明慧網2016年1月21日報導了部份遼寧撫順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下面是明慧網報導的重點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中的幾個,這場迫害的慘烈與殘酷從這些案例中可見一斑。

案例1: 撫順市望花區岫岩街李英——遭公安一處刑訊逼供,三天後被虐殺。

李英43歲,2003年3月底被望花區公安分局及派出所惡警綁架,在撫順市公安一處被四個惡警刑訊逼供,酷刑折磨。3天後,當李英的家人在公安局看到李英時,她已經奄奄一息,只來得及告訴丈夫:「4個警察打我……」,隨即死去。後經屍體解剖,發現肩部呈黑紫色,深度達4公分;腎積水,肝發黑,心臟部位有一個洞向外流血。惡警試圖封鎖消息掩蓋真相,威脅被害者家屬不許對外說李英的情況。

案例2:蓋春林——被捕半月後被插管灌開水燙死

蓋春林53歲,撫順市清原縣南口前鎮霸王溝村人。2005年4月17日,被撫順市公安一處、清原縣公安局、南口前鎮派出所等多名警察綁架。五天后,被劫持至撫順羅臺山莊洗腦班──所謂的「關愛教育學校」 「撫順市法制教育學校」。半個月後,蓋春林的家屬於5月6日接到他因「心臟病」死亡的通知。家屬發現情況異常,要求驗屍,檢驗結果顯示:蓋春林的食道以下器官都被嚴重燙傷,心尖已變為白色——估計系遭插管灌開水燙死。

案例3:梁素雲36歲——在馬三家勞教所迫害性灌食致死

梁素雲,家居撫順市順城區戈布街。2002年3月,梁素雲到北京上訪,被綁架到瀋陽馬三家教養院,爲抗議迫害絕食二十多天,二十多個犯人一起對她施暴,用針扎她的手腳,逼迫她「轉化」,手段極其殘忍,把她迫害得精神恍惚。之後戈布派出所又把梁素雲劫持到石油醫院,把她銬在床上每天迫害性灌食、輸液,十多天后,梁素雲被迫害致死,被惡警說成自殺。

案例4:徐大爲34歲——在瀋陽東陵監獄遭多種酷刑迫害,出獄僅13天就含冤離世。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徐大爲,曾遭到4個監獄8年迫害,從瀋陽東陵監獄刑滿釋放時,昔日健康伶俐的小夥子,頭髮已花白、全身骨瘦如柴,精神失常,全身器官衰竭,回家僅13天,於2009年2月16日含冤離世,年僅34歲。

徐大爲被釋放時,家人發現他骨瘦如柴,臉色非常難看,呈黑紫色,兩眼發直,面目表情呆板,反應特別機械。目光呆滯,已不認識家人了。回到家後,蹲在牆角,不敢動,誰一靠近他時,他就非常恐懼。他時而清醒,時而糊塗。清醒時,他曾告訴家人:「東陵監獄太邪惡了,監獄給打能致人精神病的藥針,強迫吃藥。用拳腳打,靠在牆角,打昏死過多次。經常遭『嚴管』,關在黑暗的屋子裏(小號)」。

原來,徐大爲被關押在瀋陽大北監獄時,為強迫他「轉化」放棄法輪功,獄警指使犯人掐他脖子、摳嘴,給他戴手銬、腳鐐,長達幾個月,徐大爲還曾被獄警「上大掛」、用膠皮管子打、針扎、電棍電擊等。徐大爲被迫害的昏死多次,並患上了胸膜炎半腔積水。徐曾絕食抗議,被強行野蠻灌食迫害,還兩次被關進「小號」。所謂 「小號」又叫「禁閉室」,是一間2米×2米的小屋,終日不見陽光,一個號關兩個人,每天從早上四點一直坐到晚上十點,屁股上的肉都坐死了,非常痛苦。徐在小號裏有時還遭犯人毆打,一天只給一小塊發糕。

家人看到徐大爲的前胸和腰腹部留下很多褐色的塊狀的斑痕,那就是電棍電擊後留下的印痕。徐的右腿膝蓋和腳踝處有結痂的傷疤,臀部皮膚壞死,呈黑紫色,脖子處有明顯的類似勒或掐的痕跡。面部肌肉痙攣,咳嗽、吐痰、呼吸困難。一直不能正常進食進水。家人將徐大爲送進醫院,醫院表示:人已經不行了,心臟衰竭,驗血時抽不出血,皮膚僵硬無彈性,這種身體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早已錯過了醫治時期。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對人類善良本性的摧毁

江澤民從1999年7月20日正式發動對法輪功的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其規模和慘烈程度都是空前的,外界有輿論把這場政治迫害稱為 「第二次文化大革命」。

海外明慧網2003年8月13日曾發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全中國人民的精神災難》一文,闡述了江澤民政權對法輪功全面鎮壓的罪惡性質與後果。

文章說,中共所有宣傳機構對法輪功的妖魔化報導和構陷都是非常膚淺的,只要稍加琢磨,就不難明辨是非,了解法輪功的真相併不太困難。但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用暴力和利益緊密掛勾,同情法輪功的人,很可能喪失官職、工作和金錢,甚至坐牢。在這種威逼利誘的雙重壓力下,許多中國人面對大量法輪功學員死亡和成千上万法輪功學員家庭破碎、流離失所,表現得似乎很冷漠,讓利益主宰了靈魂,很多人自然地用中共塞過來的謊言做掩蓋。有些人爲了保住自己的現有利益而不願意幫助受迫害的人;有些人明知法輪功學員是好人,但是爲了自己的名譽、金錢、地位,不惜違背自己的良心參與到這場迫害中來。

文章表示,從表面上看,這場迫害的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但是如果從這場迫害所使用的手段看,江是在毒害中國人的靈魂,將人和人的關係,扭曲成動物與動物的關係,其直接後果就是中國社會道德的全面崩潰。

面對中共的殘酷政治迫害,中國人要想保持人性的高貴尊嚴,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而江的整個鎮壓的政策恰恰是鼓勵中國人出賣自己的良心去舉報自己的朋友,鼓勵人們用暴力去對待友善的人,鼓勵用謊言去愚弄自己和別人,鼓勵用冷默去面對殘酷的虐殺。在中共的幾十年統治歷史中,中國人的心靈在這樣高壓邪惡的環境中一次又一次地被扭曲;中國人的良知在長期的政治恐懼中逐漸麻木,逐漸失去了對善惡的基本判斷。所以,江在全中國範圍內對法輪功的鎮壓,給人類社會帶來的災難性後果,其實已超出了種族滅絕的範疇,是對人類善良本性的摧毁,是對人類良知的踐踏。

責任編輯: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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