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權益機構回應總統移民行政令

【新唐人2014年11月26日訊】11月25日,由舊金山華人權益促進會、亞洲法律聯誼會、和ASPIRE亞裔權益機構共同舉行記者會,針對最近歐巴馬總統宣佈的一項移民行政令,作出回應。來看報導。

三個機構認為雖然這是總統作出的第一步,但還有很多家庭面臨著遣返的問題。

亞洲法律聯誼會發展助理李偉說,還有一半的人,像他這樣16歲之後來美的孩子,被排斥在外,依然面臨遭遣返的危險,「沒有其他的選擇,只有努力去爭取,讓每個人都能留下,我知道還有人希望能從中獲得權益。」

符合條件申請總統行政令「防止被驅逐處境的臨時保護」的人,有兩大類,一類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父母,如果他們能夠證明他們從2010年1月1日起一直居住在美國,並沒有犯罪記錄,可以獲得保護。

亞美公義促進中心移民權益律師趙靖鈮說表示,「第二個項目就是以前,(推遲遞解兒童時期抵達者)DACA那個項目,但是以前這個人想要申請DACA,這個人要沒有滿31歲,現在就是所有的人都可以申請DACA,就是需要他們16歲以前進入美國。」

從中受益的無證移民,由此可以獲得3年工作許可證(work authorization),合法在美國工作,有了工作許可,他們還可以申請社會安全號。並且在加州還可以申請駕照。

亞美公義促進中心資深律師陳豔芬說,「大約30萬到40萬亞裔會符合申請『防止被驅逐處境的臨時保護』的行政令,申請大約會從2015年的5月開始,聯邦政府會收取大約$465美元的費用。」

由於歐巴馬暫緩遞解的行政令,不會直接給無證移民提供綠卡或者公民身份,申請民眾應小心欺詐行為。亞美公義促進中心移民權益律師趙靖鈮說,「這個新的政策,不是綠卡也不是公民,所以應該找到一個真正是律師的人,不能找到這種比較黑的公司。」

有人認為,移民改革是屬於拉丁裔的問題,其實,一些華人也可受益。 亞洲法律聯誼會律師趙靖鈮表示,「我們華人社區是有很多移民,現在在美國沒有身份,比如說他們使用旅遊簽證進入美國,簽證過期還留在美國,所以這些人還是能夠受益,所以我們認為,華人應該找律師應該談一談,他們的選擇。」

新唐人記者韓寧、林驍然舊金山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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