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求判「世越號」船長死刑 難屬促重罰

【新唐人2014年10月27日訊】週一,韓國法院對今年4月造成300多人死亡的「世越號沉船案進行最後一次庭審。檢方要求法院判「世越號」船長李俊錫死刑,另外3人終身監禁,其餘11名船員15至30年監禁。這一量刑要求激起受害人家屬的憤怒。他們強烈要求判處所有船員死刑。

在此前的庭審中,李俊錫與大副、二副、輪機長被控殺人罪,其餘11名船員被控業務過失罪與遺棄致死罪。生還者指證,事發時這15人棄船而逃,沒有對乘客實施救援。

聚集在法庭外的受害者家屬認為,檢方建議的量刑過輕。他們悲憤的呼喊口號,表達不滿。

受害者家人律師KOOG JOONG-DON:「我們本希望不僅僅對船長判處死刑,也對其餘船員判處死刑。但檢方只尋求對船長一人判處死刑,而判其他3人終身監禁。受害者家人對此非常憤怒。」

一名遇難者的母親LIM YOUNG-AE:「作為父母,我必須知道,孩子的死亡真相。我們要求知道事件的真相,希望檢方對船員尋求施以最高懲罰,以告慰我孩子的在天之靈。」

今年4月17日,「世越號」渡輪在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沉沒,船上共載有476人,大約300人死亡,遇難者多為十幾歲的高中學生。

新唐人記者韋青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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