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劍:為甚麼要強制檢驗他們的DNA?

【新唐人2013年12月8日訊】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在湖南省懷化市勞動局家屬院內,懷化市社保局退休人員、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楊圭竹到幼兒園接孫子回家,懷化市新晃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曹日詮帶領兩人接踵而至。

曹日詮要求楊圭竹配合他們在她身上取一點血,楊圭竹當場拒絕。曹日詮的同夥說:「你上半年在新晃被拘留時我不在家,現在來補辦取血作DNA檢測。」

為了避免強行取血,楊圭竹逕直走向了女兒的柴房,走進柴房後,就把門關上了,三人被擋在門外。後來門被打開,楊圭竹躲進了柴房的廁所,這三人就在柴房裡等著。楊圭竹想衝出門外,卻被三惡人拖住,兩人扯左手,一人扯右手。新晃惡警曹日詮和同夥將楊圭竹的左手食指使勁扳直,用尖銳物猛戳,強行采血。此時,楊圭竹女兒回家,質問他們幹甚麼,他們說:「採點血作DNA檢測。」然後揚長而去。

楊圭竹被非法拘留距她被強制采血已八月有餘,怎麼倒想起采血檢測DNA來了?這與強盜有甚麼區別?其中究竟有甚麼隱情?我們再來看另一則強驗DNA的惡性事件。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下午,黑龍江依蘭縣三道崗村中學教師、法輪功學員左先鳳被國保大隊隊長張英鐸,欺騙到國保大隊,還沒等說甚麼,張英鐸就把她非法拘留了。七月三十一日上午九點左右,張英鐸、宋宇澤、郝建飛等到依蘭縣拘留所,要給左先鳳驗DNA,左先鳳不配合,宋宇澤和郝建飛把左先鳳強行按到椅子上,使勁掰著她的胳膊,張英鐸用力的掐住左先鳳的腮,想迫使她張嘴,好用棉簽取她嘴裡的上皮組織。左先鳳就是不張嘴,張英鐸竟用木頭撬。還不能得逞,就使勁打她耳光,並狂叫:「勞教所迫害你,我比勞教所更狠,今天我迫害死你。」不知打了多少耳光,他見達不到目的,就拽著左先鳳的頭髮掄她。之後又把左先鳳按倒在地上,張英鐸跪在她的左胳膊上,宋宇澤和郝建飛按著她的頭和另一隻胳膊,張英鐸把左先鳳的鼻子和嘴都捂死,試圖逼她張嘴,左先鳳被折磨得有氣無力,躺在地上不能動。

其實,除非法拘留外,被非法判刑或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都被強制抽過血。有的雖沒有明說要借采血來驗DNA,而通過這兩起事件來看,通過抽血檢驗DNA已不可避免,何況有些監獄在抽血時就已經明確說明是要檢測DNA了。例如,早在二零零八年下半年,哈爾濱市女子監獄就開始了所謂的「采血」。采血不僅僅是驗血型,更是要留下DNA基因等記錄,往檔案裡備案,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都要被「采血」。監獄醫院一位姓潘的工作人員和牟玉蘭、周志紅及許多惡警就參與了這方面的迫害。他們強制采法輪功學員王雁的血時,牟玉蘭從後面把王雁抱住,然後又騎在王雁身上;周志紅拽王雁的手,而後進行采血。

筆者在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勞教時,也曾被抽過血。當時只給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抽血,其他勞教人員都沒有抽。這麼多年,筆者也常在法輪大法明慧網上看到專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抽血或檢驗DNA的情況。簡單的一查資料,讓人大吃一驚,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抽血檢驗DNA原來與活摘器官有關!

資料顯示,器官移植前必須要做組織配型,這包括血液配型、HLA配型及其它配型。HLA是指人類白細胞抗原係統,它是人體生物學「身份證」,它的配型非常重要。而隨著分子生物學技術的發展,基因(DNA)分型技術正在逐步取代HLA血清學分型,它的準確率可達百分之九十九以上。

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活摘器官進行移植的罪惡已經被證實,而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被大量的采血併進行DNA檢驗,正印證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移植的罪惡。雖說它常用採集DNA備案來搪塞,可是誰知道這個備案的最終目的是甚麼?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涉及刑事案件,用DNA備案有甚麼用?那麼多刑事案犯怎麼不見備案?為甚麼要專對法輪功學員提取DNA?讓我們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

貴州省開陽縣第一小學高級退休教師傅可姝,與另一法輪功學員徐根禮,兩人一起出去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卻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在井岡山「失蹤」。家屬在茨坪公安分局報案之後,再通過井岡山電視媒體尋找,並到各旅遊景區詢問和張貼了尋人啟事,同時還找了當地熟悉地形的老鄉找遍了可能迷失的山、可能危險的水、洞等地,仍不見蹤影。在家人尋找期間,井岡山市國安大隊朱某多次來找家人談話。後來,傅可姝、徐根禮的屍體在井岡山五指峰被發現,死者的器官丟失。傅可姝的屍體被剃光了頭,雙眼凹陷,沒有眼球,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有黑黑的兩個洞。徐根禮的頭髮被剪光,頭上前額有個大洞,洞口沒有骨頭,雙眼凹陷,眼眶周圍是爛的,鼻子上也是黑黑的兩個洞,身體腹胸部被切開縫合過。警察解釋為他們做DNA鑑定對屍體進行過解剖。對此,警察聲稱是自殺,並拒絕家屬進一步調查的請求。

此案很讓人生疑。屍體未被找到前,已經有國安大隊的人多次談過話了;見到屍體時器官已丟失。哪有把器官摘走進行DNA檢驗的?人體的細胞中都含有DNA,取一點點肉或一點血就可以進行檢驗了,可見警察所說的鑑定DNA,分明就是一個藉口。此案極大的可能,是被活體摘取了器官後,再把屍體投放到五指峰上的。

以前公眾的認識是,中共是對被非法關押且不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而中共這麼多年一直堅持採集法輪功學員的血樣,唯一的解釋是要伺機對這那些被非法拘禁過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器官摘取。為甚麼有些法輪功學員突然失蹤了?這背後隱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罪惡啊!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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