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情婦自白:高層都玩女人 周鄧不例外

【新唐人2013年11月26日訊】香港《開放雜誌》2011年10月號,曾刊發《開放雜誌》總編輯金鐘撰寫的《毛澤東情人自白錄》。文中的毛澤東情人就是毛身邊僅次於張玉鳳、孟錦雲的女人陳惠敏(陳露文)。金鐘先生一九九七年在香港與其相識,協助她出版回憶錄,並記錄多次深入談話的內容,撰成此文。

文中陳露文披露,那是一九六二年開始的一項「政治任務」:中央首長要借跳舞有益健康。那時是困難時期,她十四歲,已發育得有一米六八的個頭。去中南海跳舞,對她們這班女孩有一個實際的好處,就是可以吃一頓豐富的晚餐,富強面和美味的炒菜,外面是吃不到的。她們的舞場,由空政、公安文工團負責,專為毛澤東、劉少奇、朱德三首長服務。舞場百餘人,樂隊伴奏,女孩子一排坐在一側等候邀請上場。

陳說是有休息室,有女演員陪毛,端茶入室,一個多小時不出來,有沒有人上床?她不知道。舞會每周兩次,每次要跳到三、四點鐘,白天還要上班排節目,宣傳演出,「非常累」。周恩來的舞場要低一級,由海政文工團伴舞。

當問到周恩來有沒有婚外情時,陳露文毫不猶豫地說:周有情人,是一位將軍的妻子,比她大十歲,是海政的舞蹈演員。周常打電話找她,在她們那圈子裡人皆知道。她說「艾蓓完全是周恩來的女兒!」艾的養父是個副部長,生母在北京,當然不會公開。(艾蓓是《叫父親太沉重》的作者,在書中自稱是周恩來的私生女。)

陳露文解釋說,高層除陳雲身體衰弱,林彪「抽白面(鴉片)」外,個個都玩女人,老帥朱、葉、老鄧都不例外。他們當這是最高的特權享受。有的高幹還「扒灰」,搞兒媳婦,告到毛那裡。下級為了巴結上級,也以介紹女孩子為最好的手段。有人專機從杭州送一女給毛,毛看不上眼,當即飛返杭。毛曾要她介紹姐姐來京(陳露文一家十姊妹,她排行老七),被她拒絕。張玉鳳就沒有拒絕介紹其妹到中南海服侍毛。

陳露文口中的鄧小平根本不值得尊敬。她說鄧在軍內排斥三野,重用親信,劉伯承的功名就被鄧搶了去。她說,重用太子黨,其實是鄧的主意,鄧說還是自己的子弟好,鄒家華、李鵬、江澤民才上得去。鄧恨死了毛,要拉毛下神台⋯⋯

揭開和孟錦雲當「現行反革命」之謎

陳露文說,第一次見毛時,只有十四歲,那是一九六二年。她在空政文工團舞蹈隊「上班」,直到一九六七年文革初期。她們那時每周兩次去中南海陪毛跳舞。

「那時文化大革命造反有理」,陳露文說:「我們也不懂政治,跟著發牢騷,我和孟錦雲一起議論毛主席,說毛像皇帝,三宮六苑,我們算什麼?是妃子要冊封,是妓女要收錢,是舞女要好玩,我們什麼都沒有──這話被文工團的頭頭劉素媛聽到,劉連夜去向毛報告,毛聽后只說了兩個字:造謠!就把孟錦雲和我抓起來,打成現行反革命,遭到毒打,我被送去東北。說我們反對毛主席。」

文中說,孟在毛死後較低調,只有一本郭金榮著《毛澤東的黃金歲月》(一九九○年出版,二○○九年又重炒一本《走進毛澤東的黃昏歲月》),是孟的口述之作,雖是黨性作品,卻也透露了一些細節。最引人生疑的是,孟這樣一個陪毛跳舞的女孩,怎麼突然成為反毛的「現行反革命」?郭的書中稱,孟案是當年的「一號問題」,誰也不準打聽,不準傳說,是涉及毛的絕密。而七五年夏天,毛又突然將孟收回身邊工作,此時已婚的孟,想要一個孩子,毛竟不予批准。孟戴著反革命帽子,在毛身邊,甚至可代毛圈閱機密文件……這在那全國斗得你死我活的時代,是何等荒謬的事!

因此,海外許多評論都認定孟和毛的關係不僅陪舞還有陪睡。現在,陳露文的披露可視為一個旁證。

陳露文和孟錦雲同年,事後遭遇更慘。林彪事件后,她得以從東北送回北京,挨打的傷痛,遺留至今。後來再進中南海,直到毛死前。前後經歷十四年。

陳露文說,她的本名是「陳惠敏」,為了隱蔽其身份,才改名陳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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