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再通緝江澤民 臺政要關注盼跟進

【新唐人2013年11月21日訊】西班牙國家法院以種族滅絕等罪行,對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二度發出逮捕令。21號台灣媒體持續以頭版頭篇幅討論,包括陸委會主委與多位立委都表示關切,人權專家說,台灣也應該傚法跟進,禁止人權惡棍來臺。

西班牙對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二度發逮捕令,登上台灣報紙頭版頭,國際譴責中共高官戕害人權態度,西班牙正義之舉,引發台灣政壇議論。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我很佩服他們的一個膽識,那西班牙是採普遍管轄原則,所以他們也基於國際人權公約,即使是別的國家的元首,都發出這樣一個逮捕令,我覺得非常佩服。」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我們過去多次都曾呼籲中共當局,要能夠重視人權保障以及宗教自由的問題,這是政府一貫的立場。不過在個案上,那因為這個是涉及司法的領域,行政部門不便評論。」

台灣法輪功學員,也曾狀告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羅幹等人,但被高院以管轄錯誤,行政簽結。民間團體努力多年,希望國會立法禁止人權惡棍入臺,前廣東省長黃華華、陜西省委書記趙正永等迫害法輪功中共官員,都遭台灣法輪功學員,當面遞上訴狀。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在國際上是無法被認可的事,包括像活摘器官,包括對西藏這些和平的,爭取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民,集體滅絕。國際上是有這樣的標準,那如果我們政府繼續無視於這樣的標準,我是覺得,只會被國際上更加的排斥而已。」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我們整個法制,應該要建立一個不歡迎名單,就是對一些,戕害人權,迫害人群,這些政府的,對岸政府的高官、黨官,我們應該向他表達說,我們不歡迎你來,禁止他入臺。」

法律專家、立委齊聲呼籲,台灣應跟進國際人權標準。據了解,26日將來臺的大陸海協會長陳德銘,也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屆時不只反服貿團體抗議,法輪功團體也將表達訴求。

新唐人亞太電視瀋唯同、胡宗翰、劉姿吟、林妤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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