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為何夏俊峰必死?處死時機特殊

【新唐人2013年9月27日訊】【熱點互動】(1045)夏俊峰必須死嗎?:夏俊峰的死凸顯中共法律的不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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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可以說在全民、網民的一片譴責和悼念聲中紀念瀋陽的小販夏俊峰。夏俊峰刺死城管一案,死刑核准。這個案子很長的時間一直在高院進行維持,25日,突然執行了死刑,引發了全民的憤怒。法律界、學者和民間一直呼籲刀下留人,但是最終未能如願。

以夏俊峰目前情況為什麼必須死?他一定得面臨死亡的命運嗎?當局選擇現在的時間執行死刑又有什麼特殊的涵義嗎?圍繞著相關話題,今天我們將和觀眾朋友展開探討。在開始之前,首先請大家觀看一段背景短片。

據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瀋陽中院」消息說,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在25日執行死刑。

夏俊峰的妻子張晶表示,在與夏俊峰臨行前的最後見面中,夏俊峰首次透露,2009年事發後被抓進派出所,筆錄都是警方事先擬好的,讓他簽字,不簽就挨打。但夏俊峰堅持認為自己是先被城管毆打才過失殺人。

據報導,2009年5月16日,遼寧小販夏俊峰被城管暴力執法後帶到城管辦公處暴打,被迫拔刀自衛,殺死兩名城管。

維權律師劉衛國:「不管是城管,就算是警察他也沒有權力打人。在夏俊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他完全有權利自衛,即便他的自衛超出了必要限度,那也是防衛過當,不應該適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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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我們節目現場的是政論家橫河先生,同時我們也邀請到中國的唐吉田律師,通過電話加入我們今天的節目進行討論。夏俊峰被執行死刑,引發了全民的憤怒。首先我們關注他家人還好嗎?目前情況如何?我們節目組的工作人員也撥通了夏俊峰的妻子張晶的電話,請她來談一談,對當局所採取這樣的行動的看法和今後她要採取什麼措施?

張晶:我覺得太意外了,最高院還跟我們的辯護律師說,要認真覆核,慎重覆核。我現在已經不相信他們了。我老公不是故意殺人,這個傻子都看得出來;他們那些學法律的人,他們最高院的人,他們看不明白嗎?會見半小時,我問他了:什麼時候執行?他說通知我。可是都執行完了,他也沒通知我呀!他們官方的微博都出來了,我現在並沒有接到他們的任何電話。

警方的人來到我們家,法院的人來到我們家,孩子看到奶奶在哭、在給他們磕頭,這孩子嚇壞了;上學的路上,我們小姨送他,一路在哭。我老公不服氣,他沒有在死刑執行書上簽字。他跟我們說,即使他死了,他要我們老夏家只要有一個人在,都要去申訴,他是正當防衛。

主持人:接下來首先一個問題,我要請教在線上的唐吉田律師。夏俊峰的死刑核准程序,在高院已經進展一段時間了,這個例子無論從學界、法律界還是民間,普遍都在呼籲刀下留人。您覺得對於中共當局來講,夏俊峰必須死嗎?您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唐吉田:首先,我覺得這個案子事出有因。第一,城管制度設立至今仍然沒有合法性。城管執法的合法性缺失的情況下,夏俊峰的行為不屬於執行死刑的範圍,因為證據也是有缺失的,作為最高法院是死刑覆核,應該不受原來一審、二審的左右;而應該非常客觀、中立地作出法律上的決定。但是最高法院時隔這麼長時間,在社會各界如此關注之下仍然要核准,並且由瀋陽中院執行死刑。

可以看出死刑覆核,最高法院並沒有起到少用、慎用直至最終廢除死刑的積極作用;反倒是最高法院積極的為下級法院的錯誤來保駕、護航。這樣的核准制度,使中國的整個審判程序,特別是死刑覆核程序的暗箱操作、封閉性、不公開性成為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這個案子,本來是大家希望能夠反思死刑制度,結果還成了強調專政、強調高壓、暴力,開了惡的先河,是非常令人遺憾的。

主持人:從整個審案的程序方面,除了剛才您說的一些情況之外,究竟是否還有其它方面的漏洞?比如剛才我們記者在通過採訪張晶之中,已經了解到夏俊峰被抓捕之後,警方已經擬好了犯罪經過,要求他簽字。實際上夏俊峰拒絕這樣的執行,其中還有6位目擊證人被城管打了,但是不允許他們出庭作證。您覺得在整個過程之中,究竟存在有哪些法律方面的漏洞?

唐吉田:我看過這個案例介紹,包括滕彪的辯護詞等等一系列。我覺得作為一個審判,他必須是排除一切合理懷疑;既要聽取控方的意見,更要聽取辯方、當事人的辯解。現在看來,從程序上沒有有效地保證夏俊峰的訴訟權利;關鍵證人的證詞沒有得到有效的調取,不讓這些證人在證人席當中發揮作用;包括你剛才提到的,如果存在暴力取證或者酷刑之下取得供訴,那就更是應該排除掉。

無論是他作過多少次所謂「有罪的供訴」,只要取證手段是非法的,那都不能採信。從這些情況來看,首先從程序上如果有瑕疵、疑點不能排除,一審、二審判處死刑,無論是判處死刑、緩期執行還是立即執行都是有問題的,最高法院又核准,實際上就沒有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主持人:接下來的問題我要請教橫河先生,我不知道您對「夏俊峰是否必須死?」這個問題、對於審案過程中存在的一些漏洞是否有什麼補充?很多民眾與網民們跟剛剛結束的薄熙來的審判進行對比,包括與去年的薄谷開來案進行對比,薄谷開來當時是蓄意殺人,都沒有被判死刑,現在夏俊峰本來是自衛的行為,卻被執行死刑,您怎麼看待這些事情?

橫河:這個跟薄熙來的案子不能作直接比較,但是跟谷開來的案子可以作比較。谷開來是蓄意殺人案,她是預謀的,而且她準備了毒藥。這是官方公布的資料。當然我們知道過程當中有很多疑點,但是不管怎麼說,官方是這麼認定的。也就是說,要是按照官方認定的罪行,那是蓄意殺人。「蓄意殺人」在所有的謀殺案中是最重的一種,在美國叫「一級謀殺罪」,就是蓄意謀殺罪;谷開來符合這個條件,但是她沒有被判死刑。

而夏俊峰的關鍵問題他是不是正當防衛?或者是防衛過當,仍然是防衛,也就是說,他有沒有被挨打?恰巧是這一點,所有的網民、中國人都不認同官方的說法。因為城管打死人的情況太多了,城管打人的情況太多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一口咬定他被抓進去,而且在抓的過程中,你可以看到有6個證人能證明當時夏俊峰是挨打的。但是這6個證人都沒有上庭,所以我認為在庭審的時候,避開了最關鍵證人、最關鍵證明夏俊峰有沒有挨打,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另外,你要說他蓄意殺人的話,那是沒有道理的,他是在擺攤的時候直接被抓住,當時就被帶走了,並沒有一個可以到任何地方準備凶器的過程,所以這個事情是突發的,一定是突發的。這樣,他跟楊佳都沒法比,楊佳是事後準備好了,帶著刀去的,而他確實是在當小販賣燒烤的時候被抓,被帶過去的,如果他身上有任何小刀,那不是準備用來殺人的,是帶在身邊的工具。所以從這一點來說的話,只能說他是正當防衛或者是防衛過度,怎麼也不應該判死刑。

那麼一個是蓄意殺人、沒有判死刑,一個是防衛殺人,或者哪怕不是防衛殺人而是突發殺人,但他並沒有準備殺人,只是一個突發事件導致他殺人了。那麼這種情況下,應該是比蓄意殺人輕得多,如果那個不判死刑的話,這個當然也不能判死刑,你至少得有個統一標準嘛。

主持人:好,我們來接聽一下觀眾朋友的電話,聽一聽觀眾朋友對此事是怎麼看的。密西西比的王先生,王先生您好。

密西西比王先生:您好。夏俊峰必死的話,那中國法律必須死。前兩天薄熙來的案子,他可以死8回,現在夏俊峰必死,而薄熙來可以沒什麼事,過幾天就出來了。舉一個例子:我家的狗把人殺死了,它是為了保護我,那我也給它壯膽。這些城管是幹什麼的,他們的職責是什麼?必須給他們壯膽,否則這些人不就灰心喪氣不替它賣力了。所以從這一點來講,它這樣做是必須的。

主持人:好,謝謝王先生。觀眾朋友,您現在正在收看的是《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我們今天探討的話題是「夏俊峰必須死嗎?」歡迎您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646-519-2879參與討論或發表您的見解。我們再接一下觀眾朋友的電話。紐約的王先生,王先生您好。

紐約王先生:主持人您好。現在的中國共產黨政府,比秦朝的政府還專制還獨裁。清朝政府對老百姓永不加稅,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案最後打到慈禧太后那裡,慈禧太后一聽沒有確實的證據,但是又有很大的疑問,結果就免除他的死罪,要楊乃武做老百姓。你看現在的政府,老百姓就是一條狗,殺條狗那算什麼呢!城管一天到晚打死那麼多人,有沒有城管死了?沒有啊,從武漢、上海到東北每天武警都打死人。所以今天中國的老百姓應該清醒了,這個政府應該要推翻。

主持人:好,謝謝王先生。我們再來接加州何先生的電話,不好意思剛才掉線。何先生您好,請講。

加州何先生:您好。我認為這件事情本質的問題是百姓跟政府發生衝突。在中國當百姓跟政府發生衝突的時候,法院當然是站在政府那一邊。前不久,城管用秤砣打死了一個賣西瓜的小販,那些城管沒有負法律責任,只是政府賠一點錢就拉倒。剛才大家講了很多,律師也講了很多,他們都是用一般的刑事案件的審判方法。但是當百姓跟政府發生衝突的時候,這種方法就不管用了,法院一定是站在政府那邊的。

前兩天就有一個報導,一個農民承包土地,他把土地上的土挖出來賣掉賺錢,他就被判刑了。可是當政府強徵農民的土地拿去賣給開發商的時候,政府沒有問題啊,法院都是站在政府的那邊。因此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可言,中國的司法就是那個德性。從這個案件的本質來講,頂多就屬於防衛或二級殺人,不是蓄意謀殺。二級殺人是不會判死刑的。

主持人:好,謝謝。橫河先生,我想請教一下,對剛才的觀眾朋友所提出的觀點,您有什麼樣的回應?同時我有一個問題,現在很多民眾會把薄案跟夏俊峰被處死的案件相比較,究竟犯什麼的罪行可被處死,犯什麼罪行又可不被處死?這樣的問題是很現實的問題。

橫河:我覺得相比較一下,谷開來跟夏俊峰這兩個殺人案,什麼人可以去殺人?這一比較的話,谷開來是可以殺人的,她是什麼呢?她是律師懂法律,而且是高官的太太,所以她可以殺人;小販不懂法律,他也不知道自己違法,反而他不能殺人。

第二個是被殺的對象。一個外國人、一個英國人,是她家的私人朋友,可以被殺;而小販跟城管之間,像剛才加州何先生說的,是百姓和政府之間的關係,所以你就不能殺人。從殺人的主體跟被殺的人來說,這兩個案子的判決給民眾非常清晰的信號:法律是不平等的。

剛才何先生談到百姓和政府之間的關係,這點其實是非常重要的。城管代表的是什麼?它還不僅僅是百姓跟城管發生衝突的問題,而是建立城管制度的本身就是在製造矛盾。當然,不是說當城管的都是壞人,而是這個制度制定了就確保全國的城管必須要用作惡的方式,才能夠完成政府交給他的任務,所以這是政策制定的問題。

主持人:橫河先生,剛才唐先生也提出對執行死刑的提議,我先請教一下您對這問題的看法?

橫河:我想這問題是這樣的,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很多人認為不能免除死刑,因為有一些罪行還是必須要用死刑來處理的。這一次夏俊峰被判死刑以後,很多原來並不主張一定要廢除死刑的人,現在轉向完全支持廢除死刑,原因在於最近的一系列案子證明,高官犯了死罪不會被判,而民眾犯了不是死罪的卻一定要被處死。

因此現在變成有一種說法:「死刑是賤民的特供」,如果是這樣的話,很多人認為既然你不能夠用於震懾貪腐,乾脆完全廢除,因為已經不平等了,只有窮人會被判死刑,所以現在完全廢除死刑是很有必要的。

主持人:唐律師,我們已經討論到關於廢除死刑的問題。現在許多高官的案子,包括劉志軍、薄谷開來都沒有被判死刑,但是夏俊峰卻被判死刑,這是否有標準不一之嫌,您怎麼看這件事情?

唐吉田:死刑是應該廢除。目前中國大陸沒有廢除死刑的情況下,應該在死刑制度上要更公平公正。但目前確實存在一系列的高級官員論罪應死卻不處死,而像夏俊峰這樣不應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人卻被執行了,確實存在有違公正公平的現象。這就是中國大陸長期以來對官、民的兩套標準:以保官為宗旨,以制民為手段。

主持人:好,謝謝唐律師。我們看到目前有很多關於這件事情的聲援及網上的討論,我們也在伊能靜的微博上看到她收夏俊峰的兒子為義子,同時認張晶為姐妹。同時因為夏俊峰的兒子夏憲強畫畫比較好,也要幫他宣傳、義賣。那我們現在請導播放一下夏憲強的一些畫作。

其實他在很多畫作中也表現了他對父親的思念,不知他家人有沒有告訴他目前父親已經不在這個事實。我們看他這些畫作,心情是非常悲傷和悲憤的。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選擇現在執行死刑,在這個時機點上,我不知道當局有沒有什麼特殊的考慮?因為這案子在高等法院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一直沒有覆核。不知道橫河先生您對此有沒有什麼見解?

橫河:現在你沒有辦法去判斷中共為什麼要這樣做,但是我覺得有幾個因素,第一個就是馬上要到「十‧一」了,中共自己宣稱它的旗幟是鮮血染成的,也就是說這個旗幟是用人血來祭的,既然不能拿高官的血來祭,那就拿百姓的血來祭吧。實際上它是用夏俊峰的血來祭旗的一個行為。歸根結柢是什麼呢?中共有政權危機的時候,它需要打手,這個時候它必須鼓勵那些打手們,如果這時候判他無罪的話,那麼往後越是危機的時候,它越是難用這些打手,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再一個,兩高的解釋剛剛吃了一個敗仗,很可能就是張家川公安局長的事件,沒把人家給抓進去,自己栽進去了。這很可能是一個報復行為或是想扳回一局,各種因素都可能有。

主持人:現在夏俊峰人已經走了,很多人在悲痛中悼念他,或去做更多的事情。那我們最後來看一段胡力夫導演的吉他彈唱,這些話是寫給夏俊峰的父親的,現在聽來卻有更多的悲愁。

胡力夫導演吉他彈唱為死刑小販夏俊峰的父親創作的《老夏之歌》

老夏的房子被凍結,帶著全家在城市漂泊,
老夏的孫子學畫畫,每月學費一百多,
老夏的兒子媳婦悄悄商量著,這麼啃老可不行了。
扎著攤子只有半年多,2009年的5月了,
城管們還是來了,一來就是四五輛車,
他們掀攤罰款打掉了小夏的鞋底,
還把小夏給帶走了。
老夏的一家正在等啊盼啊,死刑判決就下來了。
老夏有什麼辦法,自己本來就是一個農民,
六個證人一個不讓說,老夏有什麼辦法,
法院說,你去把群眾都趕散吧,
瀋陽的電視台開播,把那天的事兒全說亂了,
老夏想說根本不是這回事兒呀,可誰會去聽他說。

主持人:好,夏俊峰已經走了,我們希望他一路走好。感謝我們的嘉賓橫河和唐吉田律師的點評分析,也感謝觀眾朋友們的收看和參與,我們下次節目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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