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人」申請加國籍 律師:需有緊密聯繫

【新唐人2013年06月12日訊】加拿大作為移民國家,吸引了許多華人,可是很多華人不能長期在加拿大居住,被稱作“太空人”,最近有一個“太空人”申請加拿大公民時,開始獲得通過後來又被撤銷,那麼作為“太空人”想入加拿大籍,要怎麼辦,來看本臺記者史青的報導。

近日很多加拿大中文網站都轉載了台灣移民張清德(音譯,Ching-Te Chang)的故事,他的公民申請先是獲得了移民法官的批准,但是被移民部上訴到聯邦法院,被裁定不符合入籍要求,到手的公民身份被撤銷,我們今天採訪了資深律師來探個究竟。

李傑輝先生已經有十多年的移民律師的從業經驗,他曾經成功幫助長期居住在國外的“太空人”獲得加拿大國籍。

移民律師李傑輝:“我們之前有個案子,他(客戶)是永久居民,老婆孩子都在這裡,但是聯合國的一個組織派他去非洲一個國家,他在非洲也就是住宿舍,常年在外,但是我們還是爭取到他符合(入籍)資格。”

他說公民申請被入籍法官批准,又被聯邦法院撤銷的案件很常見。當申請人不符合4年在加拿大住滿1095天的規定,法官會依據1992年名為Re Koo的判例裡的標準,酌情衡量申請人在加國境外的居住時間是否可以看作在加國居住,使結果會有很大變數。

移民律師李傑輝:“入籍法的原則就是入籍申請人必須和加拿大有緊密的聯繫,而且對加拿大有相當的理解,融入加拿大社會生活。”

他建議如果居住時間不符合入籍硬性規定,加入加拿大當地的機構,並參加他們的活動,可以幫助獲得入籍資格。

李傑輝律師認為張清德的案子,可以選擇上訴聯邦法院上訴庭,因為他的妻子兒女已經成為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有緊密的聯繫,但是他在台灣也有很多的親人,這會影響他公民申請的成功機會。

新唐人記者史青加拿大多倫多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