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手機用戶 2年後可解約免罰款

【新唐人2013年06月04日訊】眾多加拿大通信公司提供的手機計劃都長達3年之久,這讓許多人無法更換新手機和必須長時閒使用同一種計劃。近期,加拿大的一系列新政策就允許用戶可以在兩年後無條件停止計劃,而且還不需要付任何罰款。請看記者趙清的報導。

如果您有被長達3年的手機計劃綁架了的感覺。

周小姐:“我覺得3年,就比較長一點。”

那麽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公布的新政策對您來説也許是個好消息。

用戶可以在2年後無條件解約,並不需要支付任何罰款。但之前,用戶必須在3年內使用同一部手機和同一種計劃。

同時如果用戶不滿意廠家服務,15天後可退還手機。

新政策還包括,用戶可以設置流量上限,以此來避免濫收費的情況,而如果您看不懂合同上的專業術語,您可以向商傢要求一份簡單易懂的合同,這些政策都會在12月2日以後起效。
而許多用戶在了解了新政策後,都表示支持。

周小姐:“這個挺好的,因爲我們電話通常很容易摔壞,所以,2年的話,我會比較容易換一個新的電話。”

林先生:“不要賠償合理阿,我喜歡就用,不喜歡就不用。”

記者“如果您選擇在12月2日以後購買新的手機計劃,您就可以在90天後解鎖手機,或者2年後更換新的手機,而在美國和歐洲,2年的手機計劃上限已經不是甚麽新鮮的事情。”

新唐人記者趙清溫哥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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