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推留學生新規定 打工無需工作簽證

【新唐人2014年2月15日訊】(新唐人記者萬德實綜合報導)加拿大政府近日推出了改革國際留學生管理的8項新規定。按照這些規定,持有學生簽證的留學生,無須另外申請工作簽證,就可以在校外工作,但每週工作時間不能超過20小時。

加拿大移民部13日晚公佈的這些新規定,包括申請人必須在註冊的院校在讀,否則可能會被驅逐,學習簽證只發給那些有資格接受國際留學生的教育機構的成功申請者。

而現行法規是申請人只須證明他們有意願留學加拿大,並沒有對教育機構有特定要求。

新規定表明,學生簽證將自動授權持有者,在授課時間外每週不超過20小時的校外工作許可,而不需像過去那樣再申請單獨的工作簽證。持學生簽證的人必須在一個指定的教育機構,從事學術、職業或者專業訓練6個月以上,以取得學位、文憑或者證書為目的。

規定稱,預科學校、小學或者中學階段持有訪問簽證的人,學術交換生或者是有資質的學習機構的訪問學生,和完成課程和研究項目的訪問簽證持有者,也可以申請加拿大境內學習簽證。
而現行法規是不允許的。

新規定稱,學生簽證在學業完成90日後自動失效,除非擁有一個有效的工作簽證或有其他留在加拿大的授權。此外,符合條件的國際留學生畢業後,在等候畢業工作簽證期間,可以進行全職的工作。

現行法規是以學生簽證的有效期為準,不允許在畢業工作簽證批准下來之前工作。這些新規定將於今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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