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资法施行 大学行政伤脑筋

【新唐人2012年11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6日电)个人资料保护法今年10月上路,对大学行政产生不小冲击,包括榜单、奖惩公告等都要改变作法,使用学生个资时更要小心再三。

教育部今天举办“大专校院外国学生辅导人员研习会”,议题集中在个资法的冲击,邀请智慧财产法院法官林洲富、成功大学法律系教授王毓正分别于台北、台南演讲,帮来自97所大专、108位行政人员上课。

教育部国际文化教育事业处承办人员表示,个资法上路后,学校一些习以为常的作法,都必须改变。例如以前公告录取榜单时,往往会连同姓名、国籍一并公布,现在恐怕就不适当,建议姓名不能全登,或干脆只用流水号。

奖惩公告时,也要注意学生的隐私,教育部建议秉持“隐恶扬善”的原则,记过时不要公告个资,且本国生、外籍生的处理方式要一致,避免引起争议。

国际文教处承办人员说,另一个行政人员易犯的错误是通讯录,以前学生社团、同乡会向学校要名单,大都会给予。个资法上路后,就只能帮忙传递资讯,让有兴趣的学生自行参加。

今天研习会上,有教职员质疑,审核入学资格、整理学籍资料时,若学生抬出“个资法”,拒绝提供资料时该怎么办?教育部认为,只要是执行业务上必要的资料,就是合理使用范围,例如入学时一定要检视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等,学生就有义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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