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文化基金会董事监察人遴聘 受理推荐

(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九日电)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将办理“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董事及监察人遴聘作业,已开始接受行政机关、学校、民间团体、个人的推荐或个人等自我推荐,原民会今天表示,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推荐人选,到二十三日截止。 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设置条例今年一月十六日由总统明令公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业务单位接着研拟“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办理财团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董事及监察人遴聘作业要点”,并于三月三日公布实施。

依据要点规定,基金会将设董事会,设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并置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互选产生。董事长应具原住民身份。另设有监事会,置监察人三人至五人,并互选一人为常务监察人。 至于董事、监察人人选,则由主管机关就原住民族代表、学者专家及社会公正人士中遴聘。董事及监察人中原住民族代表,各不得少于董事、监察人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监察人中属同一政党的人数各不得逾董事、监察人总额三分之一;董事、监察人于任期中不得参与政党活动。

依据原民会订定的前述董事及监察人遴聘作业要点规定,董事及监察人的资格应从具有四项资格之一者公开遴选。这四项资格包括具区域及族群代表性的原住民;曾任或现任国内外公私立大学校院助理教授或学术研究机构助理研究员以上职务;从事原住民族教育、艺文、传播、民族等工作且成就卓著;热心原住民族教育、 艺文、传播、民族等社会公正人士。 基金会监察人除具前四项资格之一外,还应具有传播、法律、会计或财务等相关学识或经验。

原民会说,欢迎大家索取推荐表,请上网下载并填妥相关资料(http://www.apc.gov.tw),或打电话(0二)二五五七一六00转分机一四三八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教育文化处洽询。9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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