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寫給法庭 寫給未來和歷史……

【新唐人2014年3月24日訊】泰寧縣人民法院:

我夫婦倆於去年12月初向銀行書面並口頭說明了自己的實際困難,要求銀行向貴院起訴,通過拍賣我們的住房來償還餘下的欠款。本月10日,也就是在我夫人產後出院的當天上午,貴院「恰好」給我夫婦倆分別送來了一紙傳票,告知我們將於本月27日下午3時開庭,並要我們於半月內向貴院提交答辯一式二份。房產證上只有我夫人一個人的名字,從嚴格意義上而言,房產為我夫人所有。因我夫人此際正在坐月子,無法為這事傷神,所以由我執筆做出答辯。眾所周知,我家所處的困境,乃當局迫害所致。我在將此答辯以特快專遞寄達貴院民二庭的同時,也會將其在「牆外」的互聯網上公開。我的每一篇文字,都會被「兼管」作家怎麼寫文章者打印出來,並細加研究,法庭不存在看不到的可能。這份答辯,同樣凝結著血淚,從一個側面記錄的是一個時代的黑暗,在寫給法庭的同時,也是在寫給未來和歷史……

一、被告願滿足原告向法庭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

殺人是可以不講法律的,整人是可以不講法律的……一步步將你逼入生存絕境的泥潭,等你就連吃飯都成了問題時,好了,我們坐下來,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讓我一五一十,給你好好講講中國的法律。在喪心病狂的中共當局人為製造人間苦難,遍地強加榮光的時代,我和我夫人同許多不甘為奴的抗爭者一樣,也榮幸地成了被告。

原告方向法庭提出的訴訟請求大意如下:判令我夫人解除與原告簽訂的借貸合同;判令我夫人償還本息合計230917.72元;判令我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令原告對我們這套住房享有優先受償權;一切訴訟費等有關費用由我方承擔。

無需援引相關法律條文,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自古如此,天經地義。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為謀求生存,我家不得不向銀行貸款,這是事實;我一家在當局持續多年的迫害裡,舉步維艱,在許多同齡人已經作爺爺、作奶奶的年紀,我夫婦倆一切又得重新開始,以目前狀況根本無力承擔長達10年的沉重負債,這也是事實。儘管我們遭受了長期並深重的政治迫害,但這些迫害與銀行方面無關,我夫婦倆願意滿足銀行向法庭提出的上述全部訴訟請求,不想讓銀行蒙受一分一釐的損失,並對銀行心存感激。古訓曰:「遇人急難處,出一言解救之,亦是無量功德矣。」何況銀行當初為我們提供的,是25萬元貸款。

我們給出的是上述姿態。貸款的抵押物,是一套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住房,也即我夫人現在名下的這套房產。抵押物的實際價值,數倍於上述本息金額,不論法院將這套住房怎麼拍賣,都完全可以做到一次性「兩清」。「中國沒有法律」,這是國人的普遍共識,但法庭在這起訴訟中,則可裝作還有法律的樣子。銀行希望追回損失,我夫婦倆願意彌補損失,願意讓法院隨時拍賣這套住房。如此,這之間便也不存在任何糾結。

「寧可人負我,不可我負人。」這是我一向遵循的做人信條。我在向法庭白紙黑字表達以上意願的同時,也隱隱感受到了記憶深處的種種慘痛,內心滿溢著悲憤和憂傷。獸群在教書育人之地將屠刀指向我無辜的孩子,我看不到法律在哪;獸群蛇鼠一窩,沆瀣一氣,在長達近8年的時間裡和殺人犯同穿了一條連襠褲,我看不到法律在哪;匪幫長期在國內傳媒和網絡全面剝奪一個苦難作家的表達權,我看不到法律在哪;我只是撰文評說了中南海的政客,大批警察在「幾條線壓下來」的行動中,手持衝鋒槍包圍區區一介文人的住處,並給我扣以莫須有的罪名,我看不到法律在哪;我夫婦倆的出境自由被非法剝奪,我家被長期非法斷網、斷電視,我的家門旁被非法刻寫著侮辱我的字畫……諸如此類,我全都看不到法律何在,既不知法院的職能是啥,也不知人民的主體地位在哪。在不講人性、不講道德、不講法理、不講人權、不講公平、不講正義、不講廉恥的赤色魔窟中,在以公權為依託的殺人、整人、搶人等等獸行裡,不知法律安在的,又何止是我一家一戶?我一家所經受的殘酷迫害,雖然只是家國淪陷的冰山一角,但法庭即使管中窺豹,也還是不難看出這就是「法治國家」的「法治」現狀,這就是被稱作「人民」的亡國奴們,所不得不去面對的一種猙獰現實。

「中國沒有法律」,但中共治下的法庭,這回總算可以做出中國還有法律的樣子。司法譬若一個被無數次強暴過的女子,衣不蔽體在一片廢墟上嚶嚶而泣。已經完全不要臉面的魔獸,有恃無恐獰笑在側,何其「偉大、光榮和正確」。人權惡棍在黑夜裡欠下的一筆令人髮指的血債,迄今拖欠了已近8年,在「法治國家」仍未做出該有的清償,一如24年前的屠城,所欠下的那筆舉世為之震驚的血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背後,耳光是這般響亮。說到中國的「法治」,只怕頑石也要流出淚來。

二、請別為難坐月子的哺乳婦女和襁褓中的嬰兒

法院和銀行都不至於等米下鍋;貸款的抵押物為固定資產,這套房子沒長翅膀,不會轉瞬飛走;一黨專政之下的政法委及公檢法,其實就是一家子……這都是人盡皆知的常識。銀行的主要訴訟對象是我夫人,而非我本人。我夫人為使生命得到傳承,以許多同齡人已經作奶奶或作外婆的高齡,經歷了艱難的十月懷胎,在本月3日冒著生命危險進行了剖腹產,於本月10日上午出院。出院當天,貴院「恰好」隨即就給我夫婦二人送來傳票,定於本月27日開庭。而開庭之日,襁褓中的小女尚未滿月。據我所知,哺乳婦女和嬰幼兒在相關法律規定中,至少還享有某些「紙上的權力」。在中國的公序良俗和相關傳承中,未滿月的嬰兒和月子裡的哺乳婦女,通常不會出門,更別說是去應對訴訟。有鑑於此,「被傳喚人必須準時到達應到處」,這一「必須」,恕難遵從。請求法庭不要為難正在坐月子的哺乳婦女和襁褓中的嬰兒,開庭之日對這起訴訟,依法做出缺席判決,即可。

人家不把我的老婆、孩子當人看,為人夫、為人父者如我,不能也跟著忽視了自己的老婆與孩子。這段時間,我身心疲憊,每天就連睡眠都不足,不但要日夜照顧妻女,還要兼顧風燭殘年的老人,就是外出買點東西,也都是快去快回。在孩子滿月之前,我也無法陪著法庭裝作還有法律的樣子。任何人都首先是一個自然人,而後才具有法官、銀行家、律師、作家等等社會角色。作父母的應該都能體諒我的上述請求。愛·科克說:「法律如果不講道理,即使延續時間再長,也還是沒有制約力的。」但凡經得起檢閱的司法判決,首先就會是在道理上能說得過去。在這個非人間經受了種種深重的迫害,我像許多國人一樣,已經不敢奢望公門中人還會講什麼法治,只希望對方多少還能講點人性和道德。正如我說過的,法治相對於人性和道德而言,是一種更高層面的上層建築。倘若不講起碼的道理,甚至連人性和道德也不講了,法治就永遠只能是空中樓閣。參與違背法治精神與公序良俗的野蠻開庭,在我看來,是對法治精神、中國傳統以及自我的不尊重,同時也是對人格尊嚴的粗暴踐踏。

法院開庭的純正目的,該是對訴訟糾紛依法做出公正裁決,而不是或明或暗去為難或凌辱參與訴訟的某一方。銀行希望追回損失,我夫婦倆願意彌補損失,願意將抵押物交付拍賣,這有白紙黑字為據,有簽名和加蓋的手印為據,如此,法庭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完全可以依律做出缺席判決。把判決書給我夫婦倆,需簽字的我們會簽字,要摁手印的我們會摁手印。我夫婦倆要求所有需要我們承擔的相關費用,屆時從房屋拍賣所得中一次性扣除。

坦白說,我夫婦倆對司法的信任度已趨近於零。多年來,對我家百般施壓、凌辱、騷擾的一直是政法系。在一樁令人髮指的虐殺無辜學子的慘案面前,在一起永遠也不可能圓謊的假案、冤案面前,政法系統長期不作為並且反向作為,這裡面存在著太多的問號。在這個無處說理的「法治國家」,我們也演算不來莫名其妙的算術題。生命是無價的,自由是無價的。一個花季學子的生命權+一個高產作家的表達權=70萬元人民幣,這個等號在「法治國家」到底是怎麼得出的?中國人養兒多為著防老,痛失愛子的我夫婦倆別說是防老,這些年來,就連眼前都一直是過得十分不易。生存始終是人類的第一需要。無所謂有司當初或明或暗的阻撓賣房,就無所謂隨後的抵押貸款,也無所謂這次的訴訟糾紛。既然故鄉在政法系統的操弄下變得猙獰至此,既然生存的困頓在我們總也揮之不去,既然這套房子在我們根本就無法售出,那麼,便也只有辛苦政法委旗下的「人民法院」來經手拍賣。缺席判決,免傷和氣。少一次正面交鋒,也就少一些我和政法系統積怨的累積。

在極權擺弄一切的專制魔窟,我夫婦倆深知司法單位也有難言的苦衷。我孩子廖夢君慘烈遇害於校園之後,幕後迫害的操縱者無法無天,無所不能。我要提醒有些辦事人員:廖夢君慘烈遇害校園事件,是幾條線聯合作惡的結果,接受非法命令者已非常之廣,將來隨便在哪個環節打開缺口,都不難揪出幕後主使。於幕後總是下達種種奇怪指令者,有可能會是策動謀殺我孩子的元兇,或是元兇的被請託人。儘管眼前黑暗無邊,但這個苦難的國家定有步入正軌之日,而且這一天已不太遙遠,受命者應懂得堅守自己的「一釐米主權」,不要為虎作倀把自己也給陷進去,不要弄得退休之後還要被調查,甚而被逮捕被審判。在季風的吹動益發明顯,反腐的雷聲也隆隆作響之際,真正聰明的做法是撇清干係,置身事外,而非引火燒身,成為某些餘孽棋盤上的棋子。就是不得不奉命作惡,也一定要記得保全相關證據,以便來日儘可能為自己免責。

繼續為難或凌辱我夫婦倆沒有意義。遭受了這般人生大痛,忍受了常人之所不能忍,我夫婦倆無異於死過一回,擁有足夠的心理定力處變不驚,在任何情況下不會自殺自殘。一再洶洶逼向一個為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做出了巨大犧牲的苦難家庭,只會進一步印證花季學子廖夢君確係死於有組織的謀殺,同時印證的也是法治的虛無,以及魔獸的兇殘、邪惡與無恥……設若強權在握者認為此際是為難或凌辱我一家三口的「良機」,何不讓時光倒流,這樣政法委旗下的「人民法院」,即可在我夫人臨盆陣痛時,火速給我夫婦二人送來傳票;在我孩子呱呱落地之時,立即就宣佈開庭。這樣,可以為難或凌辱得我夫婦倆更加徹底。

三、「歡迎拍賣」是殘酷迫害所致實屬無奈之舉

我夫婦倆所擁有的資產,無非也就是一套以鮮血和生命換來的住房。為什麼在即將失去唯一的棲身之所面前,我們展現的卻是「歡迎拍賣」的姿態?簡言之:1.迫害未終止,生活得繼續。我們無法餓著肚子,陪誰數著撥款去玩一種名曰「維穩」的遊戲。此求生存;2.環境險惡,獸群猖獗,作為一起血腥慘案的重要見證人,我們不想被逼死逼瘋,不想被滅口。此求平安。

我本是一個長期以文為生的高產作家,在愛子廖夢君慘烈遇害前,所寫的文章,少則能在國內的五六家報紙上發出,多則能在十幾家報紙上發出。愛子遇害後,我在國內傳媒和網絡的表達權,被當局全面非法剝奪,於國內媒體再也發表不了一個字。這意味著一個作家完全失去了生活來源。

我一家所經受的殘酷迫害,起源於我在文字層面堅持敦促當局正視百姓的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迫害於慘案發生前就已在進行,其手段包括:每天給我的郵箱發送大量的病毒郵件,「代我」在美國的網上「徵友」,把別人寫的文章署上我的名字貼進熱門論壇,暗中扣壓我的稿費,強迫我孩子把 「擇校」當作中考的「第一自願」,對我一向品學兼優的孩子一反常態百般刁難,實施殘酷的精神虐待,甚至毆打……2006年7月16日傍晚,我兒子廖夢君被校方以「拿畢業證」為名,騙進已放假的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轉瞬化作一具從頭頂到腳面都是傷、刀口纍纍的屍體。

案發後政府官員說要「統一宣傳口徑」,與警方一同阻撓記者進行自由採訪。隨後,省、市宣傳部或向媒體下發通令,指令不許報導佛山慘案,或緊鑼密鼓開會研究怎麼發通稿,在「案子還沒偵破」前,就以一則漏洞百出的新聞通稿指鹿為馬,謊言欺世。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則全部成了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我夫婦倆找公安,公安說去找政府;我們找政府,政府說去找法院;我們找法院,法院說去找檢察院;我們找檢察院,檢察院說去找公安……我們起訴至法院,兩級法院均不受理。我們赴京鳴冤,一次次被政府和公安當街綁架……

在北京奧運即將召開之際,我夫婦倆受到政法官員和國保的高壓,仍難於接受對此慘案潦草進行「協商解決」,後有政法官員從「愛國」的角度,反覆給我夫婦倆做工作,漸漸使我們的堅持變得鬆動,而後像是木偶一樣任人擺佈。我夫婦倆當時的委曲求全,顧全大局,包含了不想給國家「添亂」的意味。而事實再次印證了這變態的黨國,是不值得我們去愛的。中共是一副什麼吃相,舉世皆知。它可以動輒幾千億用於政治演出,動輒幾百億為「友邦」免債,但不會為治下苦難的人民哪怕是免債一分一釐。人民是什麼?人民就是中共為所欲為壓榨、壓迫、凌辱、殘害的對象。在這種罪惡的體制框架真正改變之前,人民所面臨的各種苦難,無一例外只有自己默默去承受。哪怕你所經受的苦難,是因為中共當局的殘酷迫害強加的。

慘烈遇害的廖夢君被毀屍滅跡後,赤裸裸的政治迫害來得更加公開化。我夫婦二人回到故鄉,非但得不到該有的關懷和溫暖,反而受到政法系統的步步緊逼。當時哪怕我一個月只寫一篇文章,政法口也要為此來我家幾趟,來幾撥人。隨後,因了依法行使了一個作家的表達權,我的處境就更是艱難,被荷槍實彈地包圍住處,被強加莫須有的罪名,被「取保候審」,被反覆警告和傳喚,被不只一次地關進過鐵籠,被長期斷網、斷電視,家門旁也被刻寫了侮辱性的字畫……就連已是被逼迫得不得不上街去擺攤賣房了,也還要被隨便找個藉口,就拘留了5天6夜。

我夫婦倆拿到這筆貸款後,清償了債務,隱姓埋名漂泊在異鄉。我工作了一段時間,又不得不陪著妻子為了生命的傳承反覆求醫,前後花費了十幾萬元,結果還是白忙乎一場。這之間,直到去年底,我家每月都要給銀行月供3300元。所幸環境改變後,妻子總算變得可以自然受孕了,不然到現在,也還是兩人吃飽,全家不餓。我們漂泊在外時,「維穩」者也忙碌,上海找,江蘇找,福州找,邵武找,永安找,閩侯找……我們的親友遍遭騷擾和驚嚇。我年邁的岳母在京城召開「盛會」時,「恰好」被「人」用竹竿給絆倒,摔至大腿骨折。

這兩次我回鄉,感覺國保的態度有所改善,只是斷網還在繼續。可看看隱形黑手對百度露骨的操弄,仍是心涼如水,發現其變本加厲所玩的,還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的那一套,只是採用了迂迴的方法而已,而且似乎已顯露出了在為再次殺人進行試水並做鋪墊的跡象,這不能不讓人有所防備。再看看其他異議人士的處境,看看這「國」還是一副沒人管事的樣子,看看人權田野裡的一地雞毛和滿目蒼涼,想想我家近期的頻頻半夜被「人」拉電閘,想想權力鬥爭中的殃及池魚……我們不難得出這一判斷:這依舊是一個凶險的季節。住房與生命與尊嚴與自由相比,顯得何其輕飄。

因我夫人懷孕、生產等等,我不得不淪為「家庭婦男」,家裡不但沒有任何收入,而且開銷更大。還不上銀行的欠款,不可能說要我夫婦倆去偷去搶。要我夫婦倆又去借?拆東牆補西牆,何日是個盡頭?記得有時評人說過,你要活得好,至少也要讓人家能活得下去。而我們在殘酷的迫害中,在這有過「活得下去」的平台和條件嗎?我們除了將住房交付拍賣,已是別無選擇。

雖然在這起訴訟中,我和我夫人是被告的一方,但這並非我們的不光彩,相反是我們的驕傲和榮光,因為我們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知道,我們這個苦難的家庭,在漫漫長夜中所承受的腥風血雨,所承受的忍辱負重,所承受的家境貧寒,更多的是在為國家為百姓而受難。每個時代都需要有人為之付出,我們既已為國家為百姓犧牲了一個優秀的兒子,那麼又何懼在黑暗的歲月裡,再失去這麼一套可有可無的住房?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沒有什麼不能坦然面對的,總有天亮的時候。在這個史無前例的荒謬時代,在司法畸形作業的爛泥漿中,我們可以和駢肩累跡的被荼毒者一樣,無懼於成為更徹底的無產者。

專此答辯並謹呈泰寧縣人民法院

廖祖笙(簽名並加蓋手印)

認同我夫廖祖笙的以上答辯,同意將我名下的這套房產交給法院拍賣,以一次性還清銀行欠款。

陳國英(簽名並加蓋手印)

寫於2014年3月23日(廖祖笙之子廖夢君在羅幹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期間、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部長期間、賙濟擔任教育部部長期間、張德江擔任廣東省委書記期間,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連襠褲的邪黨放任兇徒逍遙法外第2807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絡的表達權被匪幫全面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被反動當局連續非法斷網1108天!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互聯網,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為國防事業奉獻了青春年華並立過軍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層面堅持為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號,遭到法西斯新變種瘋狂迫害,呼天不應,叫地不靈,蛇鼠一窩的當局從上到下裝聾作啞!)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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