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王功權最後受訪 預言被抓是一種代價

【新唐人2013年9月17日訊】(新唐人記者唐美華綜合報導)中國知名投資人王功權被北京警方以擾亂秩序為由帶走,連日來引起海內外各界的關注。有人認為,王功權被帶走的原因是曾聲援被捕法律學者許志永;不過網上傳出,王功權被帶走之前曾接受採訪時表示,有人指出王功權討論問題太直接太激進,早有朋友擔心勸慰。王功權的回答是,這種情況要抓,可能就是一種代價。

以下是牆外樓報導王功權最後受訪的全文:

由於我是做投資的,投資也和互聯網的發展同步。互聯網上的每項應用,我都是剛開始就接觸。博客一開始,我就開始用。微博出來后,就意識到它會成為一個輿論工具。過去信息傳遞都是國家主導;有了微博。就變成了全民參与的事。

2010年錢雲會事件,我倡導公民觀察團。因為政府信息的缺乏,不管怎麼處理都有質疑,事件不斷升級。我覺得要有公民觀察團,作為一個理性的第三方介入,對大家了解真相、找到解決方案都有好處,我就用微博發出倡議。我和許志永通了電話,建議他們馬上過去,我覺得應該這麼做。

即使後來,2011年,大家都在討論我私奔的事,我上微博談的還是政治、社會問題、民主自由。我覺得這是我個人的權利,唯一的標準是法律。只要不違法,這是人的權利。

我微博被封是2012年9月11號,正好和911事件紀念日吻合。笑蜀寫了一篇關於公民社會組織化的問題的文章,我轉發了,然後就被銷號。我又重新註冊,註冊了四次,都被銷號,後來我就放棄了。

騰訊的朋友說,王總你在騰訊的微博還在。我一看還有18萬粉絲,就寫著玩嘛。我就繼續發聲。

也有關係很好的朋友,勸我不要說話那麼犀利。朋友說功權你現在非常危險隨時會被抓。要抓就抓吧,我沒有認為我做的事情是錯的,我也沒有侵犯法律,這種情況要抓可能就是一種代價。在中國我也沒有辦法,我不能認為街上有流氓而不上街。

前天(8月28日),就有派出所所長找我談過,要我在微博上不要這麼激進。他說我影響比較大,討論問題太直接太激進,希望能夠注意點。

那天他們找我談話,讓我去公寓的房間里談。我說我不去,你要是在裏面放兩女的,我不去,我們在公園談,在公開場合談吧。他說我穿制服會不會不好,我說那沒什麼,就在公園旁邊的小桌子,談了一個小時。

他們也曾幾次抽查過我的稅,他們說是抽查,我無所謂,當然我們是管國際基金的,稅務不可能有問題。

我也沒覺得會有危險,也沒那麼多恐懼。要是有關部門採取其他方式,回頭想想,我這麼多年經商沒有行賄沒有違法,有什麼問題該治什麼罪治什麼罪。

我許多年前就是這樣,大家以為我是微博后才關注時事。其實在80年代末,我就因為時事問題而被關押。蹲過監獄,我知道在中國做事,是有可能被抓的。

早就是這樣:我出獄后相當長一段時間,一到六月,電話就會被監聽。我已經習慣了。人家政府有關部門是干這個事情的,他想了解就了解,我也沒有什麼保密,做的事都可以說。大家總覺得我有危險,我不知道危險在哪兒。我說話就假設有人在監聽。

朋友被抓,我也呼籲。許志永每次被限制自由,我都在呼籲。多年來也都是這樣,政府也都知道,可能是多年的習慣吧,我就沒覺得自己特別危險。

現在,我就沒有感受到這個恐慌,因為我在媒體上一直這麼說。該談什麼就還是談什麼。造謠當然是要處理,但通過這種方式限制大家發聲,製造網上恐怖,太不應該。

這次警誡大V的風潮,我不太願意去揣度官方動機,只是認為:我們社會開放不容易,儘可能應該保持開放的良好趨勢。存在問題可以解決問題,但是不能封殺,像對待洪水猛獸一樣。

民眾交給法律管,政府不要輕易管民眾,行政行為經常是侵害法律的。對於在互聯網的發聲進行打擊是過分了,是問題官員恐懼互聯網。

政府習慣在言論上控制,出現微博后,政府為不能控制而很惱火,採取的一些做法我認為有些是很不合適的。中國社會是逐漸學習開放的,技術革命所帶來的天然開放的屬性不要輕易打擊,再收回來,誰錯了就走司法程序,通過行政方式,是公共權力侵害人們的自由。

我的原則是:如果觸犯法律,我伏法。但只要我的權利沒有被剝奪。我就會發聲。

9月13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20多名警察到王功權家中搜查近兩個小時,隨後把王功權以及其電腦等物品帶走。目前王功權下落不明。

53歲的王功權早年曾在中共吉林省委宣傳部任職,後活躍於投資界,被視為「天使投資者」,從事風險投資。據財新網上的王功權博客介紹,他還是一位詩人。

王功權曾為鼎暉創業投資基金與國際數據集團(IDG)合伙人,投資過奇虎等知名中國網企。

2011年,王功權在微博上宣稱與女資本家王琴私奔,並退出鼎暉和奇虎董事會。他後來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研究所進修,今年1月返回中國。

據稱王功權的新浪和騰訊微博粉絲超過100萬,但因他在微博上轉發公盟汗衫的照片,兩個帳號於去年9月被註銷。目前騰訊微博把王功權的名字列為敏感詞,無法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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