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張戎《鴻:三代中國女人的故事》(二)

【新唐人2012年11月26日訊】【導讀】《鴻:三代中國女人的故事》(Wild Swans: Three Daughters of China)是旅英華裔女作家張戎的處女作。該作品講述了作者的外祖母,母親和作者本人三代人的故事,時間跨度從清末民初至上世紀九十年代。該作品的原版是用英文寫成,於一九九一年在英國出版。此書是英國出版史上非小說類最暢銷的書籍,被讀者評選為二十世紀最佳書籍之一。此書還榮獲:一九九二 NCR Book Award 和一九九三 British Book of the Year,該書自出版以來已經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

(接上期)

《鴻:三代中國女人的故事》

獻給: 未能活著看到這本書出版的我的姥姥與父親

書中家庭成員及著名人士絕大多數是真名,其他人名均系虛構,所做的事情則是若干真人真事的合成。

張戎

一 「三寸金蓮」

嫁給軍閩為妾(一九零九-一九三三年)

我姥姥十五歲時,就嫁給一個軍閥作妾。這年是一九二四年,在大小軍閥的割治下,整個中國戰亂頻仍。婚事是姥姥的父親精心策劃、刻意安排的。當時,那位軍閥身居北京北洋政府警察總監要職,地位顯赫,權傾一時。而姥姥的父親不過是東北的一座偏遠小城——義縣警察局的職員。
  
義縣位於長城以北一百里處,距北京二百五十公里。它與中國多數城市相似,建得像座堡壘。自唐朝以來,它就被三十米高、十二米寬的城牆團團圍住,城牆上修建了雉堞,和按一定距離分佈的十六座箭樓。箭樓卓然有序地點綴騏間。寬闊的城牆頂部可以縱馬馳騁。東、西、南、北四門扼守人城要道,城門之外築有瓮城。深邃的護城河環繞者,為小城平添了幾分幽遠的氣息。
  
小城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鐘樓。過麻古樸典雅的黑褐色石頭建築始建於六世紀,是當年佛教傳人該地的產物。每到夜晚,報時的鐘聲清晰悅耳。一旦出現火災永患,鐘樓電作報警之用。義縣是個繁華鼎盛的商業小城,四周的平地地帶盛產棉花、玉米、高粱、大豆、芝麻以及梨、蘋果和葡萄。再往西去的草原和丘陵,放牧著綿羊與牛群。
  
我的外曾祖父楊汝山生於一八九四年,當時滿族皇帝統治整個中國。滿族發祥于東北,當他們大舉入關,攻城陷地,於一六四四年征服全中國時,屬於漢族的楊家先輩為了謀生而闖關到丁東北。外曾祖父是揚家的獨子,擔負著楊家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的重任,所以他在楊家的地位非同小可。他被送避當地最好的學堂受教育,期望著有朝一掰通過考試踏人宦途。當官曆來是中國男人熱衷追求的目標。當官就有權,有權就有錢,沒權沒錢的人是無安全感的。中國向來就沒有一個良好的法律制度,正義沒有保障,殘甚至被制度化,官吏們掌握著對百姓生父予奪的大權,仕途因而成了那些出生非顯貴家庭的孩子脫離困苦環境的唯一出路。
  
外曾祖父的父親決心不讓兒子步其後塵,當一個氈匠。他撙節開支,督促全家人拚命勞動掙錢為供兒子讀書。婦女們不分晝夜地幹活兒,為裁縫鋪老闆縫衣、做鈕扣。由於長年累月吃力地重複同一個動作,她們的手指關節都變得紅腫僵直。為了省錢,她們把油燈捻到最小,暗淡的燈光嚴重損傷了她們的視力。
  
外曾祖父十四多結婚,妻子比他大六歲。當地人說:「女大三,拖金磚」。「大妻子」的重大責任就帶大「小丈夫」。外曾祖母的命運是那個時代中國女人命運的一個縮影。她是一位吳姓皮匠的女兒,由於家庭既非書香門第,又無人在朝作官,更因為她是個女孩,所以沒有正式的名字。因排行第二,大家就索性管她叫「二丫著」。「二丫頭」還在襁裕褓中時,父親就去世了,由伯父撫養。她六歲時的一天,伯父請一位朋友來家裡吃飯,在飯桌上指腹為婚,將「二丫差別」許配給這位朋友妻子腹中的胎兒——只要將來出世是男孩,就這樣,外曾祖父尚未出世便與外曾祖母訂了婚,真人直到結婚才見面。
  
十四年的寵溺有加,外曾祖父直到結婚時還奶氣十足。洞房花燭夜,他竟無力進洞房,鬧著要睡在母親房中,他是睡著后才被抱回新娘炕上的。但是,儘管外曾祖父連穿表都要人幫忙,卻懂得怎樣「種孩子」。一年之後,姥姥出世了。那是一九零九年五月初五。姥姥的命似乎比她母親好,因為她有個正式的名字:玉芳。
  
姥姥出世時,統治中國二百六十年的滿清帝國已搖搖欲墜。一八九四-一八九五年,日本進攻東北,大敗清軍,滿清政治開始喪失在東北的領土。一九零零年,八國聯軍在鎮壓義和團事變之後,一部分軍隊進駐東北,一部分則沿長城一線布防。一九零四-一九零五年,日俄戰爭在東北平原決勝負,結果日本戰勝,從此成為東北最重要的外強勢力。一九一一年,五歲的皇帝溥儀被推翻,中華民國成立,深孚眾望的孫逸仙博士當了臨時大總統。
  
新政府卻很快就分崩離析,國家被軍閩割據。政權更迭導致的權力真空和道德淪喪。許多人用金銀珠寶設法賄賂權貴,以期爬上高位。我的外曾祖父沒能積攢足夠的錢,到了三十歲時,仍窩在家鄉義縣當個警察局裡的職員。不過他心裏卻另有打算,因為他擁有一個非常有價值的財產——她的女兒。
* * *

我姥姥算是個美人胚子。瓜子臉,細膩而富有光澤的皮膚,濃密黑亮的頭髮梳成獨辮垂到腰上。大部分時間,女人只能文靜,姥姥也就顯得文靜。但矜持的外表下,她充滿活力。她的削肩柳腰是當時美的標準。然而,姥姥最寶貴的財富是那對纏過的小腳——三寸金蓮。
  
姥姥兩歲時開始纏腳,她的母親先將除拇指外外的所有腳趾向內彎曲貼在腳底,接著用一條二十尺長、兩寸寬的白布一層層緊緊裹住,然後逼著姥姥走路。姥疼痛鑽心,哭著、叫著、不肯動。但不走就打,不走就不給飯吃。開始時,姥姥只能扶著炕沿慢慢挪動。幾個月之後,漸漸有些適應了,她母親就用一塊幾十斤重的扇面大磨石,壓在她腳背上,以折斷腳趾的骨骼。姥姥這次不再是哭喊,而是嚎叫,垂死般的,苦苦哀求母親住手,母親只好用一塊布塞住她的嘴。
  
纏腳持續了好幾年,以防止壓碎的骨頭重新長回去,多少年來,姥姥就在這種難以言喻的劇痛中掙扎生活。每當她乞求母親鬆開纏腳布時母親只是流淚嘆息,一遍一遍地說:「閨女,不是媽狠心,是為你好啊!如果你有一雙大腳,將來可怎麼辦啊!」



在那個時代,姑娘出嫁時,從花轎中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由婆婆撩起長裙下擺,查看腳的大小。如果不夠小,婆婆會勃然大怒,甩手而去,丟下孤立無援的新娘,面對來自夫家親戚朋友鄙視和指責的目光而無地自容。腳大往往是因為母親心軟而過早拿掉孩子子的纏腳布。當孩子長大受到夫家的輕蔑併為社會所不容時,她會怪罪母親。
  
中國女人纏腳的習俗大約有上千年歷史,始於宮中的妃子。據愛好鑒賞女人的人說,纏腳婦女的蹣跚步態是「弱柳迎風」,他們還會因為玩賞穿著繡鞋的小腳而倍感刺激。即使在女孩子成人時,纏腳布也不能拿掉。只有到了夜間上床時,才可以用軟底鞋代蓉。男人很少見到裸露的小腳。解開裹腳布的小腳通常被壞死的皮肉覆癧,而且散發臭氣。姥姥一年所受的痛苦,我有一些印象:每當我們逛街回來,她進門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腳泡在熱水盆里。隨著一陣細微而輕鬆的嘆息聲,她臉部因痛苦而扭曲的肌肉頓時鬆弛下來。然後,她用小刀切去腳底的死肉,用剪刀剪去不斷生長並刺入肉中的指甲。
  
姥姥纏足恰適逢纏足之風即將根絕之時,姥姥的妹妹在一九一七年出生,便逃過此劫。但在姥姥的成長時期,像義縣這樣的小城中,小腳仍被多數人認為是美滿婚姻的必要條件。不過在外曾祖父雄心勃勃的嫁女計劃中,僅有小腳還是不夠的。她把女兒送進當地一所建於一九零五年的女子學校。還讓她學象棋、麻將和圍棋,學畫畫、刺繡。姥姥最喜愛的圖案是鴛鴦,常把它們綉在自己的繡鞋上。外曾稚父為使她的才藝更加完備,還禮聘老師教她彈古琴。
  
姥姥終於出落成小城的一朵名花。當地人說她在同輩女孩子中是「鶴立雞群」。一九二四年,姥姥十五歲,按當地風俗,已是吹吹打打送女出嫁的時候,然而她仍待字閨中。外曾祖父開始寢食難安了,擔心女兒年華老去,失去他平步青雲的唯一機會。就在這一年初大顯身手,北洋政府警察總臨薛之珩到義縣視察,給了楊汝山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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