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紀實》連載(10)

【新唐人2012年4月17日訊】作者按:《參選紀實》即將在香港出版,現摘錄部分文字和圖片,先行網上發表,基本按書上的排列,現在發表第三章的第二部分。

2012年1月4日

支持者受到威脅的證詞

2011年在我參選歷城區人大代表的過程中,很多支持者受到公安威脅,其中一部分人寫下了證詞,現公布如下:

回族農民維權領袖 張廷夫的證詞

山東大學孫文廣教授,在本屆人大選舉中以獨立參選人的身份參加選舉,是合法的。我理應用行動支持他,我受到國保的電話威脅,這是違法的。

2011年11月27日,我在山東大學門口,穿警服的人和不穿警服的人對我進行阻截,不准我進入山東大學支持孫文廣參加競選,態度專橫。兩天後我又受到當地派出所姓石的和姓楊的國保警告,說:你不能和孫文廣接近,更不能參与孫文廣的活動,小心「別上當」。

濟南市市中區黨家辦事處黨西村村民 張廷夫
2011年12月14日

濟南獨立作家鞏磊的證詞

2011年11月26日,山東大學孫文廣教授開始以獨立參選人的身份,參加山東大學選區的人大代表基層選舉。
在上午貼廣告(海報)時,國保就暗中警告我趕緊回去,接著國保電話一再催促,我只有關機!

11月27日早晨,國保警告我不要去山大,否則就像李紅衛一樣以「顛覆政權罪」勞教我!
星期六(不記得時間了),國保在山大宿舍37號樓下,五六個人把我截住說:「你只要去,性質就變了,後果你承擔!」

12月初的幾天,市中區國保找到我家,一直嚴重警告騷擾!說市中區公安局連夜定好了,12月 12日前只要去教授家,立馬勞教!

12月12日上午,我驕傲地和朋友去教授家聲援教授參選!

鞏磊

2011年12月15日

維權者代表張金鳳 :幫助孫文廣競選,我被兩次「喝茶」

2011年11月25日教授打來電話,告知我,他從報紙上看到本應明年舉行的區人大選舉改成今年了。他說:「我要參加獨立候選人競選,下午五點能不能過來一下?時間很緊,12月12日就要投票。」

下午五點多,在一家飯館陸續來了十七個人,都是教授的「粉絲」。人員組成有工、農、商、學、維權等各界的人士,大家暢談今年人大獨立候選人參選的話題,都表示支持教授的競選活動。當時都想的比較樂觀,沒有太多考慮遇到阻力怎麼辦?

匆忙準備一下,第二天上午在教授家裡臨時現貼了幾張展板,因時間來不及只貼了一面。近十一點時,帶上我給教授設計、列印的名片,和其餘五名教授競選的支持者來到山東大學的公告欄,開始了教授的競選宣傳,這一天進行的很順利。我們中華大地上,在「領導的意志決定一切」的環境中,怯懦主宰了很多人的心靈,恐懼已經侵入到骨髓。隱隱中我感覺到一種懼怕壓在心頭,做合法的行為也沒有安全感,回頭看到一名到過我家的國保正用威脅的口氣對鞏磊說:「你來了?回頭我找你好好談談。」意思是不讓他參加,聽著那種威脅的口氣,我選擇了避讓,決定暫時離開。學生們的熱情關注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臨走時我看了一眼正在餐廳前廣場演講的教授,心想:教授為什麼不怕哪?!

2011年11月27日星期天,還是近十一點,我和幾名支持者又來到山大,情況驟變,國保一行人堅決不讓我們進校門。官方開始實施破壞教授競選的行動,「教授請我們吃飯」的理由也不行,這種行為被正出門的一名老師指責。

2011年12月2日我被濟南市國保請去「喝茶」,「領導的意志」傳達給我:不要去教授那裡助選。我表示:「教授的行為是憲法第三十四條和選舉法第三條賦予他的權利,是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行為,我支持他沒有錯。你們把領導的意思告知我,也請你轉告領導我的意思:教授的忙我一定幫。」

根據憲法,每個人都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這是公民個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是在法律框架和制度框架內的行為,也有益於國家的長久穩定與發展。第一天從教授競選現場回家后,我想已經76歲的教授都不怕我為什麼怕?合法的行為應該大力支持。我又在網上搜索了關於今年獨立候選人參選的新聞,特別是深圳大學的兩位大學生龐璀馳、凌嘉一成為獨立候選人並在校園公開演講的新聞,還有2011年10月9日深圳高級中學高二學生劉若曦微博自述「我要參選區人大代表」等等。我認為獨立候選人參選,對拉近執政黨與人民的距離大有好處,我堅定了支持孫教授決心,心想即使承擔一定的風險也是值得的。

2011年12月6日星期二,我又被約進派出所「喝茶」。他們比上次更加明確地說:「在12月12日前不要去孫教授家了。」一名國保有點無奈地說:「我知道教授和你的行為不違法,但領導讓我找你,我能怎麼辦呢?」是啊,他們說了一句實實在在的話——聽領導的而不是聽法律的。這也正是「人民代表人民選」的現實意義所在,只有讓領導服從法律,社會才有可能實現穩定和諧。

教授失去了人身自由,2011年12月2日被山大保安和國保強制阻攔在家中。2011年12月3日教授仍想繼續他的參選活動,不能進校園,就在山大宿舍宣傳自己的競選。但這退一步的希望也沒能實現,通過激烈的據理力爭沒有奏效,教授最後被傳喚到派出所,關了四個小時。競選活動遭遇嚴重阻撓,教授出門的人身自由沒了。

教授失去了競選的條件,我也就沒法再去幫助他了。國家行政學院的竹立家說:「地方政府也應該鼓勵公民的參選熱情和意願。」因為通過獨立參選和競選活動,毋庸置疑不僅喚醒了公民沉睡的權利意識,也促使公民主動參与政治。全國各地出現獨立候選人競選人大代表,這是歷史的機遇,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

張金鳳
2011年12月7日

維權者代表徐平的證詞

2011年12月15日,承蒙孫教授之約來山大幫助競選人大代表。上午、下午我都進行著自己的工作,由於初次來山大,別人都不注意自己,因此很順利。

晚上,晚飯後我和教授一起去學校餐廳吃飯,這時山大校保衛處便衣全都圍了過來,我們的一舉一動都處在他們的監視中。因此,要想使活動順利進行我和教授就必須保持距離,我只得在遠處看著教授。他開始換衣服準備演講,我立馬打開相機,先錄像兩到三分鐘,然後拍照。由於閃光燈的原因,學校保衛人員找借口開始圍攻我,到了門口就將我推到門外的黑暗處,問我哪裡來的,有身份證嗎?進校門登記了嗎?第一條我沒回答,第二條我回答說:我從來不帶身份證,第三條我回答說:我進校門從來不登記。他們一直把我拖到校門處,說:「以後別來了!」我的心暫時放下,擔心晚上遇到麻煩,被抓進拘留所、派出所或校保衛處等等。

一出校門,他們五個人都不跟了,錄像和拍照的事情都完成了,照相機還在我手中,他們沒搶,這就是成功!通過這一次跟孫教授的接觸我學到了很多,我覺得教授真是領路人、是先進分子的代表。

徐平
2011年12月15日

山大歷史學院教師閆鋼的證詞

2011年12月6日上午10點左右,山東省濟南市洪家樓派出所五六個民警找我談話:「你為什麼要幫助孫文廣?」
我說:「我們是二、三十年的老朋友了,為什麼不能幫他呢?」
他們說:「這是政治問題,不能隨便幫!」
我說:「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搞競選不違法,為什麼不可以幫?」
他們說:「他在食堂里召集了一些學生搞演說,這屬於非法集會,因為搞競選集會也得政府批准,他沒經過批准,所以是非法的。」
看他們態度強硬,我只得答應暫時不再去孫教授家,他們就走了。

維權者劉金明的證詞

在孫文廣競選期間,我被山大的保安、門衛們四次阻攔,不讓我進入山大的大門。
第一次是2011年11月27日
第二次是2011年11月28日
第三次是2011年12月2日
第三次是2011年12月11日上午11時。
之前我進出山大從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就因選舉原因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嗎?
我對此事很生氣,我的人身權利受到傷害。

劉金明
2011年12月15日
注:以上每個人的證詞都有親筆所寫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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