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英爽:李庄說李庄案

【新唐人2011年8月16日訊】(6,7,8節——完整稿補足部分)

槍支沒有失去,因為都在懷裡揣著,表演的舞台倒是暫時失去了,沒關係,人生的大舞台還在,不過,舞台再大,也有尺寸,容不得我們一直往前沖,該轉身就要轉,否則,會摔下去的。

南都周刊:你很清楚地記著哪些細節?

李庄:548天發生的所有事情我都記得。一年多來,在裏面的感覺是度日如年,可是現在回憶這些,彷彿是一瞬間,點點滴滴歷歷在目。就像上周發生的事情。

南部周刊:那是你這一生中最難忘的一段日子?

李庄:刻骨銘心,很難忘。今年元旦,為了紀念已經過去的一年,我在看守所還寫了—篇散文《難忘的2010》。這件事讓我豐富了人生的經歷,也挺好的,現在感覺,沒覺得特痛苦,也沒什麼後悔的,畢竟堅持過來了。

南都周刊:你得到的一個代價就是,你失去了律師執業資格,再也不能以律師身份,站在法庭上,就像一個戰士,失去了他的槍支武器。或者,一個演員,失去了舞台。

李庄:槍支沒有失去,因為都在懷裡揣著,表演的舞台倒是暫時失去了,沒關係,人生的大舞台還在,不過,舞台再大,也有尺寸,容不得我們一直往前沖,該轉身就要轉,否則,會摔下去的。律師證是被吊銷了,根據《律師法》第49條,受到刑事處罰就不能執業了,

但熱愛法律,關注法治,我還會一如既往的。

南都周刊:我不知道,你得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是什麼感覺?

李庄:曾經痛苦過,後來又想,人生豐富多彩,也未必是壞事,「塞翁失馬」就是這個道理。

南都周刊:真的就這麼輕鬆對待嗎?

李庄: 剛送來行政處罰決定的時候,確實挺糾結的,但那是法律,是現實,作出決定的機構和我,大家都心照不宣,可以理解。收到決定以後,我在60天的期限內,向上級申請了複議,現在也還沒下文呢,目前我也顧不上這些。

南都周刊:至今為止,這是你最愛的東西……

李庄:有一種熾熱情結在裏面,目前我正在培養新的愛好,尋找新的發展方向,其實,就如同特級廚師一樣,行業協會可能把你的廚師證沒收了,可你烹飪的技藝水平還在,誰也沒收不了,我的律師資格證也還在,也沒有沒收啊。知識和技術是裝在每個人的腦子裡的。

南都周刊:那個東西已融進了你的血液?

李庄:可以這麼講。

南都周刊:現在來看,你覺得對你的人生影響,是正面還是負面的?

李庄:應當是正大於反吧,我沒把它當作一場災難。人活著的方式多種多樣,多經歷一些打擊和挫折,可能是好事。亞當斯說過一句話:牢籠是產生偉大的地方。別誤會,我沒有說所有偉大都是從牢籠中產生。即使產生不了偉大,比以前提高一點,也不枉白坐一次牢。

南都周刊:楊學林律師說,它的影響對法治進程,對律師業,都是一個負面的影響。

李庄:應當一分為二看,這是一個世界觀的問題,就看從哪個角度講,我沒那麼消極,甚至還很樂觀。這件事,引起了百姓這麼大興趣,讓大家熱衷於談論和學習法律,知道法律法治是怎麼回事,增強了律師的社會影響力,這是好事啊。中國歷史上,從沒有出現過這麼高度關注律師這個邊緣群體的現象,也從來沒有因為一個案件引起這麼大反響,而且影響波及海內外,法學大家們的參与,輿論界高度關注,給全民上了一次空前的普法大課,從這個角度看,這是「李庄事件」給法治的一個貢獻。當然,這有正反兩方面的意義,就看給民眾帶來了什麼導向。培根說,一次犯罪就好比污染了一池水,一次不公正的判決,則是污染了水源。為什麼呢,(因為)一次不公正的判決,比十次犯罪的危害都大。它是向社會宣告了法律的一種價值取向。它對民眾,甚至對一般執法者都有一種強烈的指導或誤導性。你說它不厲害嗎? 當然,培根當檢察宮時的刑訊逼供和擔任大法官時的受賄,那另當別論。

南都周刊:你覺得你的犧牲是有意義的?

李庄:第一季后,國家有關機構出台了不少立法和司法解釋,很多因素也與這個事件有關。犧牲是否有實質意義,要看歷史,歷史應當是客觀的,但有時候「野史」也許更能反映真實。

南都周刊:你願意用犧牲換來這種進步?

李庄:我沒那種傲視百代的氣度,如果真能用一個人的犧牲換來國家法制的進步,那肯定值得啊,我也沒做出那麼大的犧牲,無非是失去了一年半的自由而已,能不能換來進步,目前還很難說,只能說去努力盡一個匹夫之責。

南部周刊:這是你後來想開的還是你當時就能體會到的?

李庄:當時沒那麼豪邁,逐漸想開的,一個人如果沒有身臨其境的切身感受,很難對一個觀念或事件有思想意識上的提升和改變。

南部周刊:這是你用來說服開導自己的一種方式,對嗎?

李庄:自我安慰,也安慰那些為我鳴不平又容易激動的人,當然,安慰歸安慰,法制進步還是要靠大家不懈的努力。

我沒有想到是這個結果。是因證據瑕疵導致檢察院撤訴嗎?難道第一季的證據完美無瑕嗎?是因為社會輿論過大嗎?難道第一季的輿論小嗎?但不管怎樣,第二季沒有釀成太大的後果。

南部周刊:當第二季到來的時候,這個消息有沒有把你擊垮?

李庄:我現在不還好好的嗎? 其實第二季的醞釀和策劃,早在第一季沒結束時就開始了,去年的多次被提訊,對我來講就算提前熱身了,所以說,當第二季起訴時,沒覺得突然,但第二季確實來勢很大,其實案件本身對我的打擊不是特別大,反而還激發了一種激情。我最痛苦的是什麼呢?是因為我80多歲的父母。

南部周刊:你的父母是怎麼看待「李庄事件」的呢?

李庄:我父母都離休多年了,他們都是戰爭年代參加革命的,都是有60多年黨齡的老黨員,為新中國的解放流過血、負過傷。思想覺悟肯定和我們不同,對去看望慰問他們的人,我爸以一個老法律(工作者)的口氣說:要相信我們的黨,相信我們的國家,相信我們的法制……你看,他反而安慰起別人來了,要說痛苦最大的是我媽。至於我爸,在「文革」期間作為走資派被打倒后,關進牛棚幾年,受到過很多非人的折磨,所以,經歷過戰爭和「文革」,他的承受力還相對大些。第一季雖然對他們打擊也很大,可畢竟挺過來了。我媽就盼啊盼啊,每天倒計時,數到最後幾十天的時候,忽然一個朋友告訴了她我的第二季的消息,她哭都哭不出來,只是張嘴,沒有眼淚,沒有哭聲。因為朋友家人當時都瞞著她,沒有將第二季的發生告訴她老人家。所以,當她突然聽到這個消息時,當場就暈倒了。曾經,我當警察的大哥,因追捕罪犯,子彈從前胸貫穿後背,肝臟也打傷了,命懸一線,險些犧牲,雖然後來身體恢復得也很好,但父母畢竟為此經歷一次生死離別的折磨,這次為我,我媽再一次遭受煎熬。這也是我一生不能償還的債。

其實,裏面的人不是非常痛苦,而是外面的親人痛苦。我擔心我的父母經不起這個打擊,甚至擔憂我還能不能活著見到他們。他們畢竟已經80多歲了。這就是我在裏面最大的痛苦。

南都周刊:第二季當你知道檢方撤訴結果的時候,是什麼感覺?

李庄:驚訝。我沒想到會這個結果。當時在法庭的專案組警察,可能也沒想到,他們聽到撤訴,馬上就抬屁股走了。是因證據瑕疵導致檢察院撤訴嗎? 難道第一季證據完美無瑕嗎? 是因社會輿論過大嗎?難道第一季輿論小嗎? 但不管怎樣,第二季沒有釀成太大的後果。

這是我意料之外的,因為,我接到起訴以後,早就開始準備判決的後事了,所以說,意外。

南都周刊:你在裏面的待遇如何?

李庄:相對其他在押人員,很好。我所在的第二看守所,是由建國初期的西南戰犯管理所逐漸轉換過來的,當初是用來關押國民黨戰犯的,目前,軟硬體都是全國一流,是全國的樣板,看守所生活上對我很關照,用幹警的話說:創造了該所有史以來的最人性化記錄。我指的是日常生活。但不讓看電視新聞,不讓看報紙,不讓會見律師,不讓打電話,不讓接見親屬,這「五個不」又是和別人不一樣的地方。

更不用說上網了。所以說在第一季時,人家只是從網上下載列印了—些全是罵我的文章讓我看,第二季時,又說全國人民都在關注日本海
嘯,都在搶購食鹽,沒人關注我這個事,我都信以為真。4月24日轉往南川監獄,又體驗了47天的獄中歲月,監獄方在生活、健康等方面,也對我是非常關照的。

南都周刊:聽說你在裏面有過很極端的想法……

李庄:那是在第一季宣判以後(2010年 2月9日),第二天,2010年2月10日送我到南川監獄,正在辦理入獄手續時,尚未正式入監就把我又押解回看守所,再次回到看守所后,還是原來的專案組在等著我,告知:很多外省市公安機關,舉報你涉嫌其他犯罪。我當時就意識到,這已經不是法律的概念了。從那天起,我不斷地口頭或書面提出想接見親屬,會見律師,想與外界溝通,結果所有努力都失敗了,最初那幾天,心情非常激動,情緒壞到了極點。所以他們對我「保護」很好……原來指控我的還有合同詐騙罪,(龔案代理費)數額特別巨大,起刑在10年以上,我怎麼能接受啊,與其在裏面慢慢地去,何不轟轟烈烈地走? 人總是要死的嘛,但想到了年老的父母,就……後來再看,人家這是管轄權上的一個技術處理,可以理解。

南都周刊:你是個性情很激烈的人,或者說暴烈……

李庄:可以說激烈,(笑)但不是暴烈……外界評論桀驁不馴,那是他們的理解。

南都周刊:你容易採取極端的方式做事?

李庄:保持在端里,而不是端外,輕易不這樣,陳有西(律師)不是說我喜歡劍走偏鋒嗎?

南都周刊:你在平時辦案的時候是一個容易劍走偏鋒的人嗎?

李庄:喜歡出奇制勝。平時別人採取的慣常方式我不善用。喜歡挖掘一些別人想不到的不注意的地方。很多司法機關領導教育律師們的時候,總說要顧全大局,要維穩,不要糾纏細枝末節,我特別反感這個。律師是幹什麼的? 就是要從蛛絲馬跡裏面發現破綻。因為細節決定成敗。細節決定命運。一個蛛絲馬跡的細節,你不發現並扣住它,怎麼能改變當事人的命運呢? 甚至它決定一個人死活啊。多年來,有好多次,我從細枝末節上改變了案件的性質,甚至是攸關性命的案子,

這就是「糾纏」細枝末節的作用。

南都周刊:你是怎麼把握這個劍走偏鋒的原則的呢?

李庄:不能說劍走偏鋒,只能說,以硬制硬。你得有底線,你得有邊線啊。不能出了線,張弛收放都要有度。

南都周刊:你能很好把握底線或者邊線的度嗎?

李庄:任何一名律師,這是最起碼應當具備的,在法律賦予律師的許可權之內、職責之內,你想怎麼偏就可以怎麼偏,但是你不能出線。

這麼多年,我認為我沒有做過出格的事。當然,很多人總是中規中矩地配合偵查和公訴,開庭時宣讀一下事先準備好的辯護詞,那樣什麼問題也不會出。錢也掙了,也沒什麼危險。

南部周刊:你不做那種律師?

李庄:我做不來,那沒有意思。那樣做是沒有職業道德和職業良心的,從我的人生觀來說,如果缺乏工作的激情,缺乏負責任的態度,平平穩穩地生活,平平穩穩地辯護,那不是我。

南都周刊:你愛這個行業,愛它的什麼?

李庄:有挑戰性,有成就感。當然也含有家庭的「遺傳因素」。

南都周刊:成就感如何體現呢?

李庄:我喜歡在別人干失敗之後,去尋找成功的可能性和細節,把它干出來,非常有成就感,永遠不重複,永遠新鮮。就像你們記者一樣,天天有新聞熱點吸引著你。

對那些尋求四平八穩的人來說,可能覺得是很不幸,但是我沒有覺得不幸。

南部周刊:經歷了這麼多之後的你,捫心自問,你是怎麼評價自己的?

李庄: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我是個缺點不少但沒有大毛病的人,媒體不是也報道過我在審判我的法庭上公開「叫囂」,中國20萬律師,我算最敬業的。是不是有點大言不慚啊(笑)!

南都周刊:楊學林律師曾經說過,他在你案發前不認識你時,對你有些誤解,但是接觸了你的案子,發現你居然曰一下子取證45份的時候,他對你的感覺就肅然起敬……

李庄:對待工作,我要麼不接這個案子,要是接了,就會全力以赴。忘我地投入,多年來,在我的千百個當事人中,沒有一個投訴我的。大多數都變成了朋友關係,甚至還包括當年因為敗訴特別恨我的對方當事人,也成了我後來的朋友和當事人。我不敢說我水平有多高,比我水平高的有的是,但比我更敬業、更忘我的,應該也有,但我沒碰到過。我指的敬業是忘我,是投入,是能夠不怕危險,頂住壓力,完全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為他們考慮,在法律的框架內,最大限度地滿足他們的訴求。以前,每年都能夠收到幾次威脅恐嚇的信件或手機簡訊,還收到過刀片和子彈頭呢,這種事多了,就不在乎了。

南都周刊:但這個也需要高超的訴訟藝術,對法律知識的把握來作為基礎。

李庄:你不能超越底線,或者說,你可以碰觸,但是,千萬別超越,就是所謂的擦邊球吧。

南都周刊:就像我們做新聞一樣,戴著鐐銬在跳舞。這是一種最高級的能力。

李庄:有意思,怎麼能把鐐銬變成一種樂器? 產生出擊打樂的效果,並且符合舞曲的節拍,這就看舞者的水平和對音樂的感知度。我注重節奏感強的東西,這也是我喜歡打架子鼓和快板的原因。要是戴著鐐銬跳舞,效果會更不同凡響,就看你怎麼去利用。

南都周刊:這也是你一直以來一個追求?

李庄:這可能是一種偏執的性格。干任何事,要麼不幹,要干,就要幹得最好。起碼你要有這種意識,這種抱負。這也是一個人應

當具有的素質,我覺得,幹什麼沒有一種偏執的性格,很難做好。當律師,不要僅僅把它當作一種謀生的手段,如果是那樣的追求,結果會很慘的。

南部周刊:經過這麼多事,對你的個性改變有沒有影響?

李庄:時代造人,環境可以改變人,變化是事物的絕對規律,人都是會變的,這要看怎麼變。

南部周刊:還是那個「強悍」的李庄嗎?

李庄:看在什麼事情上,實際上我是個尊師重教尊老愛幼的人,崇尚法律、崇尚知識,在我眼裡沒有什麼可怕的,但就怕講理,只要

你講理,我立即屈服,恨不得馬上向您鞠躬,所以說,我又是一個很謙虛的人。見到公檢法也想恭恭敬敬,可是,一遇到明顯違法而且還不講道理的人,就容易激動,就又忘乎了(笑),尤其是碰上不拿正眼看律師的人。

南都周刊:(笑)又「得意忘形」了?

李庄:「平生多感慨,醉后發輕狂」,(笑)沒有得意,有時有些忘形的表現而已。

南部周刊:即使這麼大的跟頭?

李庄:我沒有覺得是跟頭。當然,如果今後再有會見嫌疑人受阻、會見被監視監聽的事,我不會再像以往那樣火冒三丈地感情用事了,要學會心平氣和,改進工作方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當然,如果有重返律壇那一天的話,起碼我會讓我的徒弟們吸取這方面的教訓。

南部周刊:這—天何時到來呢?

李庄:現在都是不確定的。一個是我是否還需要這份職業,一個是這個行業是否還需要我……

南都周刊:現在你有了—種比較明晰的選擇了嗎?

李庄:現在還沒有。尚未定下神兒來呢,其實,很多人都有潛在的更大成功的可能性,無非是沒有機會或膽量去試,也可能試了以後,一發不可收拾,會產生新的感慨:哦,原來這麼好啊,要早知道,早改行啦。我在裏面,也曾多次對幹警和其他犯人講:如何將打擊、挫抓災難變成自己人生的財富,是一個人智慧的體現。

南部周刊:你想到過申訴嗎?

李庄:你覺得我應當申訴嗎? 這個問題,我想所有的律師都會有一致的答案。

南部周刊:你認為這些完全不會左右你的生活和情緒?

李庄:我不可能困在這兒。這不是我的性格,也不是我生活的內容,起碼不是今後生活的全部內容。出獄后聽到看到了很多,使我感到很溫暖,給你舉幾個例子,我愛人他們打的從重慶酒店去法院開庭,計程車司機知道他們是誰后,堅決不收車費,我愛人非常感激,下車時把100塊錢扔到車裡,司機又追出來,把錢還給了我愛人,留下名片,說以後有事要車打電話,我隨時會來。我愛人給我講這件事,我非常感動。

南都周刊:你難道真的能做到不去糾結?

李庄:糾結是有的。但是我不會沉浸在這種糾結之中。出獄后,有很多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媒體人把涉及「李庄事件」的相關文章,按照第一季、第二季的時間順序分別裝訂成冊,給我寄來,還有海內外的很多書刊,摞起來有一人多高,多大的工作量啊,這些都提高和鼓舞著我生活的質量和情緒。類似催人淚下的故事遍布在全國,有很多,不勝枚舉,這些確實激勵著我走向明天。

南都周刊:作為一個律師,生活在這樣的年代是幸還是不幸?

李庄:這是一個富有激情、繼往開來的年代,也是一個思想多元、展現自我的時代。因人而異幸也不幸。這個時代給了你亢奮,給了你機遇,如何把握,如何去創造,樂山樂水者有不同的解讀,這會生出一種壓力或者動力,也是我出獄後學會的一個現代詞叫「給力」。對那些尋求四平八穩的人來說,也可能覺得是不幸,但是我沒有覺得不幸。

南部周刊:我感覺到,你還是深深地愛著這個行業。

李庄:那是肯定的。

南都周刊:雖然它給你的並不全都是歡樂。

李庄:痛,並快樂著;苦,並甜蜜著。律師這個職業給了我很多。我也很理解目前的司法現狀。只能說是我水土不服。我改變不了水土,水土也改變不了我(性格),最好的辦法,就是從這片水土中移出去,我指的是行業水土,而不是國土。

南都周刊:但是你是否會尋求改變呢?

李庄:行為方式可能會有所改變,但思想觀念恐怕難以轉型。脾氣秉性不是衡量一個人的價值尺度,更不是判定一個人是否有罪的標準,但它確實可能影響對一個人的社會評價。我不想強迫自己改變成另外一種樣子,那樣我會覺得很累。

南部周刊:最後好奇地問一句,聽說你每次開庭的時候,都會把庭審現場當成你演說的舞台,是這樣的嗎?

李庄:因經常上法庭,得的一種職業病就是「法庭興奮症」,或醫學術語叫「臨床反應」吧。

南都周刊:即使接受對你的審判?

李庄:甭管是審誰。一看(下面)坐著幾百人上千人,就會異常興奮。詞彙也豐富了,思路也通暢了,語言也流利了,反應也更敏捷了。

南部周刊:你覺得你可以把握或者操控當時的態勢嗎?

李庄:談不上操控,駕馭審判那是審判長的事,我就一個信念,努力用自己的觀點、用證據、用適合的法條扳倒對方,以此去影響法庭、影響審判長,爭取讓他們接受我的主張。

南都周刊:就像我和你談話,想撕開你的防線一樣?

李庄:你已經成功了。但是你的成功離不開我的配合。(大笑)

五問李庄之1

南都周刊:當我們在網上搜索到李庄這個人的時候,他的功績就是,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從輕和減輕處罰,還有很多得到了無罪釋放,這算是你的追求嗎?

李庄:這不是功績,也不是什麼追求,是一個律師的從業記錄或者叫業績,但有些人說這是助紂為虐,看來普法工作還任重道遠啊。因為,這些人根本不知道律師在國家法制建設中的重要性,律師的職業特點就是為當事人向公檢法提供其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併為此進行辯護。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律師的使命,你想,一個被告人坐在了被告席上,面對強大的國家機器,誰能幫得了他呢? 只有律師,雖然力量有限,但我想每一個律師都會積極努力的,往大了說為法制,往小了說為名聲。

五問李庄之2

南部周刊:你對律師界的潛規則怎麼看呢?

李庄:各行各業可能都有潛規則,很多人也說律師界有潛規則,我特別痛恨傳言的那種潛規則:女律師就是打情罵俏,男律師就是點頭哈腰送紅包。如果有,我覺得也沒有某媒體宣揚的那麼邪乎,充其量有個別律師有這種行為,那也形成不了規則,只是在夾縫中求生存的一種無奈,因為律師沒有能力製造這種規則,都是別人製造出來以後,逼得個別律師只好往這條道上走。另外,那些在攻擊諷刺辯護律師的人,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想的,我想,可能哪一天他需要辯護的時候,才知道律師的重要性,才能真心地渴望律師,我以前也為很多公檢法的人辯護過,也有幾個位高權重的人,他們在位的時候,也大都沒有正視過律師,可是他們被抓起來以後,第一個想起來的不是妻子孩子,甚至不是他們的父母,而是辯護律師。

五問李庄之3

南部周刊:在你的心目中,你是怎麼看待法律這個框架的?或者說,你是怎麼處理法律的框架、底線和作罪輕無罪辯護這一對矛盾的?

李庄: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和範疇,依法行使辯護權,就是為了更好地穩定這個框架,更加明晰這條底線,這就是兩者之間的關係。其實它們並不矛盾,而重點在於是否「依法」,和法的公平如何體現。例如律師偽證罪,它確實是懸在律師頭上的一把劍。前不久,寫了一篇短文,關於評價《刑法》306條的文章。律師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這是三種不同的犯罪構成,行為方式和客觀表現形態都不一樣,將它們都弄到一條法條裏面確實有立法技術上的不科學,各地法院執行起來大相徑庭,可操作性不強。法律講究公正、公平、公開,還有一個法律的同一性問題,同樣的法律事實和情節,各地法院判決認定相差甚遠。比如,最近發生的陝西藥家鑫案和雲南李昌奎案,一個是一條人命,一個是兩條人命,都有投案情節,為什麼同一個國家,適用同一部《刑法》,判決結果的差別如此巨大呢? 民眾難以接受,這些都造成了框架的不穩,和底線的模糊。

五問李庄之4

南都周刊:你對《刑法》306條怎麼看?

李庄:中國的刑事辯護,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的怪圈,律師不敢取證,不願意取證,或者不會取證,進一步導致不敢取證,總是在這個怪圈裡轉,操縱這個怪圈的就是《刑法》306條,這一條應當儘早地去除或修改、完善。

五問李庄之5

南都周刊:你對「法」是怎麼理解的?

李庄:我們中國人很聰明,將漢字的「法」和水巧妙地結合在了一起,法的左邊是一個三點水,水是什麼東西呢,水無常態,裝在什麼樣的容器裏面,形態是迥異的。水因重力而善下,或疏渠或壩堵,要疏堵結合,這樣才能發展水利,造福於人類,如果對水不加以科學治理,任其肆意橫流,則水患成災,受難的則是民眾。所以說治理水和治理法有著同樣的道理,這也是我們漢字的法與水的不解之緣……在監獄我給犯人們講課,也曾講過這些,在裏面就是時間多,大部分時間是看書,也思考了很多中國法治的問題,以前工作太忙,沒有時間進行這麼多的思考。

2009

2009年6月

重慶涉黑的某團伙主犯龔剛模家屬來北京,找到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庄,請求其為龔剛模進行辯護。李庄成為龔剛模的辯護人。

2009年11月22日

李庄代表康達律師事務所與龔剛模妻子簽訂委託協議,當日李庄攜助手飛重慶。

2009年12月10日

龔剛模檢舉李庄,稱李庄「教唆」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

李庄被其所在的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並於當天向上級司法機關及重慶法院方面通報,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12日

重慶警方從北京將李庄押回重慶。

2009年12月13日

李庄被刑事拘留。同天,《中國青年報》、中央電視台等多家新聞媒體開始大篇幅披露李庄案情,並公布李庄所謂的簡訊「錢多、人傻、夠黑、速來」。

2009年12月14日

李庄被批准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2009年12月17日

該案件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009年12月18日

該案件被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

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託,為李庄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28日

高子程提出為龔剛模進行傷痕鑒定,以確定其是否有外傷。

2009年12月29日

法醫鑒定出爐,經鑒定龔剛模手部有傷痕。

2009年12月30日

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后,李庄案件一審休庭。

2010

2010年1月8日

李庄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訴,堅稱自己無罪。

2010年2月3日

李庄案件二審開庭,李庄當庭「認罪」。

2010年2月9日

李庄終審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宣判時,李庄怒吼:「認罪」是假。

2011

2011年4月2日

歷時14個月以後,李庄即將刑滿釋放時,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再次向江北區法院對李庄提起公訴,指控李庄在上海涉嫌辯護人妨害作證罪,李庄面臨新的指控,被稱為李庄案「第二季」。

2011年4月19日

李庄「漏罪」案在重慶江北法院開庭審理。

2011年4月22日

李庄漏罪案以撤訴而中止,又以不起訴終結。

2011年4月24日

李庄被送往南川監獄。

2011年6月11日

李庄出獄並返回北京家中。

文章来源:《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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