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GPA 台灣廠商利多於弊

【新唐人2011年7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4日電)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政府採購協定(GPA)會員後,去年台灣廠商在其他GPA會員政府採購得標金額約4.4億美元,工程會官員表示,加入GPA對台灣廠商是利多於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台灣加入WTO的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在民國98年7月15日生效,根據統計,98年下半年台灣廠商在其他GPA會員政府採購得標金額約5100萬美元;去年為4億4018萬8533美元。

國內方面,根據工程會資料顯示,去年已決標適用GPA案件採公開方式辦理外國廠商得標統計,在件數方面,外國廠商占10.68%;金額方面,外國廠商占11.1%。未採公開方式辦理外國廠商得標統計,在件數方面,外國廠商占15.64%;金額方面,外國廠商占17.88%。

工程會表示,這段期間的政府採購案件,絕大多數仍由國內廠商得標,廠商在國內政府採購市場仍較具競爭力。

此外,工程會分析去年外國廠商得標採購案件,多以財物類為主,其中採購金額較大者為必須向原供應外國廠商採購後續零配件供應,這些非以公開方式辦理,並由外國廠商得標的採購共146件,決標金額約新台幣189億餘元,例如台電公司向美國廠商購買電力設備及零件22億7000餘萬元,此類採購大多為國內廠商無法供應者,即使未適用GPA,也會向外國廠商採購。

工程會官員表示,加入GPA前後,外國廠商在台灣政府採購得標金額並沒有差太多。加入GPA,對國內廠商是利多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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