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森林教授羅馬妙語說「法」

【新唐人2011年3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雅詩羅馬5日專電)台大法律系教授詹森林近日應邀至教廷宗座拉特朗大學(LateranPontifical University)講課,這是兩校簽訂學術交換計畫近兩年來,拉特朗大學首度邀訪台大教授到羅馬開課。

詹森林昨天結束為期四天的「中國民法概論」講座,課程內容包含中國古代歷朝法律、當前兩岸民法規定。拉特朗大學法學院院長波諾莫(Vincenzo Buonomo)出席首日講座,向學生說明此次邀請國外教授開設中國法律課程的創舉,並介紹詹森林簡歷、課程概要。

由於報名學生太踴躍,許多法律系教授也希望旁聽加入討論,一般教室不堪容納,校方還特地把上課地點換到大禮堂。詹森林授課時舉出許多生動比喻,讓學生聽得津津有味,下課還圍到台前追問,一些德裔學生發現詹森林「講德文也通」時,更是話匣子停不了。

詹森林表示,學生最感興趣的是台灣民法竟有一條是抄自義大利,台灣民法多採用德國民法,惟獨其中第191條之3,是採用了義大利民法第2050條,該條文規定從事危險工作或活動者,必須對他人損害負賠償責任。不過詹笑稱,這條「神來之筆」其實一直讓許多法界人士困惑不已,爭辯到底什麼該定義成危險工作,曾有人主張列入醫生,但馬上引起醫界大反彈,所以到現在還沒適用過。

詹森林談到古代中國有關婚姻的規定,也讓義大利學生嘖嘖稱奇。他舉例,中國古代有所謂「七出」,只要符合其中一個要件就可以休妻,妻子「話太多」、「生不出兒子」都是離婚理由,很多義大利學生當場大呼不可思議。

拉特朗大學校長柯佛羅(Enrico dal Covolo)昨天代表學校致贈詹森林紀念品表達感謝,他很高興此次課程順利成功,期待未來兩校有更多交流。

中華民國駐教廷大使王豫元也向詹森林表示,感謝台灣大學過去兩年來與拉特朗大學學術合作,尤其詹森林在忙碌課程中抽空前來拉特朗大學,意義重大。

王豫元指出,教育部已在去年五月正式將23所教廷宗座大學納入教育部參考名冊,正式承認其學歷,他呼籲國內大專院校鼓勵學生來教廷宗座大學修課,諸如哲學、神學、社會傳播學、拉丁文、希臘學專才領域。拉特朗大學有神學、教會法典、民法、哲學四個學院,有來自105國的4000名學生,神職人員、一般學生各半。透過中華民國駐教廷大使館促成,該校在2009年4月與台灣大學簽署雙邊學術合作協議,是該校首次與亞洲地區大學簽署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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