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作海曝被刑訊逼供細節

【新唐人2010年5月12日訊】“要是我殺的人(趙振裳)回來了,你們打我的事情咋處理?”1999年,當被押上囚車時,河南商丘村民趙作海說了這句話。11年過去了,被警方認定為被斧頭砍殺致死的趙振裳真的回來了。趙作海說:我因為這個事情,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冤枉,我是有口難言。

5月9日,當局無罪釋放趙作海。“我是無罪釋放。”趙作海好幾次把釋放證擺到胸口,指著證說:“你們看,你們看,最高法院,無罪釋放。”

趙作海一出獄便被柘城縣有關部門人員接走。趙作海親人表示,趙作海準備提出不低於150萬元的國家賠償。

1997年,河南商丘柘城縣村民趙振裳與趙作海在發生械鬥後,因擔心失手殺死趙作海而潛逃。一年後在村子發現了一具無頭屍體,趙作海即被警方逮捕並被逼供承認謀殺。

頭上麵杖敲 鞭炮炸

趙作海表示,當年在派出所呆兩天,在縣公安局呆一個多月都挨打了,其中在刑警隊挨打最厲害。

趙作海說:拳打腳踢,從抓走那天就開始打。你看我頭上的傷,這是用槍頭打的,留下了疤。他們用麵杖一樣的小棍敲我的腦袋,一直敲一直敲,敲的頭髮暈。他們還在我頭上放鞭炮。我被銬在板凳腿上,頭暈乎乎的時候,他們就把一個一個的鞭炮放在我頭上,點著了,炸我的頭。

趙作海回憶說:直接放頭上咋不疼呢。炸一下炸一下的,讓你沒法睡覺。他們還用開水兌上啥藥給我喝,一喝就不知道了。用腳跺我,我動不了,連站都站不起來。

趙作海表示,還曾銬在板凳上,那三十多天都不讓睡覺。他叫你死,你就該死。

趙作海說:當時刑警隊一個人跟我說,你不招,開個小車拉你出去,站在車門我一腳把你跺下去,然後給你一槍,我就說你逃跑了。當時打的我真是,活著不如死,叫我咋說我咋說。

趙作海的弟弟說,當時警方為了取得口供,強迫趙喝辣椒水。趙作海的姐姐說,當她告訴弟弟趙振裳回來時,趙作海一下子就哭了。他說,“我不能說我沒殺人,不說,我就死了,他們讓我說啥,我就說啥。”

“不要打了,你讓我說啥我說啥”

趙作海說﹕我後來說,不要打了,你讓我說啥我說啥。他們教我說的。他對我說啥樣啥樣,我就開始重復,我一重復,他就說是我說的了。怎麼打死趙振裳,都是他們教我的。說得不對就打。

對於口供中,屍體在哪裏,有兩次供述,一次說是扔到河裡了,一次說埋了。趙作海表示﹕我胡亂說的,都是假的。他們問我,屍體弄哪裏去了,我打得受不了,就胡亂說。

趙作海家裏的墳當年也被挖了。趙作海說:公安當時讓我說屍體藏在哪裏,我實在被打的不行,就說在墳裡。他們把我父母和兄弟的墳都挖了。

怕再被打 不敢伸冤

到了監獄獄時,趙作海頭總是嗡嗡地叫,叫的常睡不著覺,是當時審訊時候落下的毛病,打的。他一直覺得自己冤枉,心裡從來沒有服過。

在法庭上,他也不敢再提冤枉,他說﹕“我敢說嗎?我說了他們再打我怎麼辦。別說那時候,就是前幾天,我們監獄裡的幹部,因為這個事情來重新問我,我都不敢說。我害怕。”

為了減刑早日出獄,他一直沒有申訴。他說﹕“如果申訴出去了,弄不好人家再打我咋辦。不敢想翻案,沒啥指望了。”

趙作海說:我從來沒有在心裡承認。那時候,法院的檔案上給我寫的是認定。啥叫認定?比如,我偷了菜,別人說我偷了,我沒偷。別人說就是你偷的,這是認定。但我心裡從來沒有服過。

趙作海說:我知道冤,冤有甚麼辦法?牆倒一路都歪。

直到現在,政府的人來問他,他會恭恭敬敬地站起來,手貼著褲縫,鞠一個躬,90度。

當年審案人員均陞遷

當年,趙作海九次被逼認罪,數次法庭喊冤無人理睬。宋國強稱,該案最後確定是在2002年八九月份,在一次商丘市政法委會議上集體通過決定的。警方提供的趙作海認罪口供,成為法院確認的主要證據。

商丘市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宋國強5月9日說,庭審的時候,公訴人員出示了物證、辨認筆錄,有證人證言、辨認作案的兇器等等,“這些東西現在看來都是虛假的。”

據悉,當年參與該案審理的人員都已陞遷。其中,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朱培軍,現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財處處長。案件負責人丁中秋,現任柘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案件負責人羅明珠,現在商丘市公安局紀委工作。

轉自《大紀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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