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紅冰教授就中國外交部聲明答本台記者問

【新唐人】中國著名自由主義法學家袁紅冰教授于7月21日以貴州省法學代表團團長的身份帶團到澳洲訪問,在24日离團向澳洲申請政治庇護,中國政府在沉寂一個多星期之后,于8月5日由外交部發表了一個聲明,聲稱袁紅冰触犯中國出國旅游法規,并要求奧州政府視其為非法移民,同時否認袁紅冰曾在中國遭到政治迫害,為此本台記者采訪了袁紅冰教授。

就中國外交部要求澳洲視其為非法移民的說法,袁紅冰表示:中國外交部的這個聲明是完全違背事實真相的,我并不是要移民澳大利亞,我是在按照國際法,按照聯合國憲章,按照澳大利亞所簽署的相關的國際條約,到澳大利亞來尋求政治庇護,因此跟他們所說的非法移民根本是風馬牛部相及的。

在聲明中,中國外交部表示袁紅冰違反了中國公民到海外旅游的法律規定,對此,袁紅冰說:首先從現代法的精神的角度上講,中國現在實行的是國家權力官僚集團私有制,他們所制定的法律只代表官僚集團的利益,不代表人民的利益,因此從這個角度上講,從現代法的精神的角度上來看,這樣的法律本身就缺乏合法性。而且,他們的憲法就明确地規定要堅持共產党的領導,怎么可以有一個憲法規定只能有一個党來掌握國家政權呢?這樣的法律難道具有合法性嗎?所以他們說我違反了他們的什么法律,這從現代法的精神的角度上講,都是不值一駁的。

中國外交部在聲明中還提到,袁紅冰在當地政府受到高度尊重和信任,不存在政治迫害的事情,對此袁紅冰說:我從八九年的六四以后受到長期的政治迫害,這是整個國際社會都已經清楚的歷史事實。他們說我在貴州沒有受到迫害,首先一個基本的事實是在過去的十年中,我不得不留在貴州,而我的妻子和女儿是在北京,我每年只能有一個半月的時間和妻子和女儿相聚,這樣的一個狀態難道不是很違背基本人性的一個政治迫害嗎?這就是流放的刑法。在一個專制政府之下,它公開宣布的法律和它實際實施的法律是二回事,在他公開宣布的法律里,它根本沒有流放這一刑法,在中國古代流放是次与死刑的最嚴厲的刑法,那么它讓我終生留在貴洲,實際上就是對我實行流放這一刑法。

另外在過去的十年中,他們對我進行了極其嚴格的秘密監控,我對此有親身的感受,最近几年他們确實給了我一些學術上的頭銜,比如說貴州師范大學法學院的院長,比如說貴州省訴訟法學會的會長,比如說貴州省的教學名師,等等,那么他們給我這些頭銜和他們對我進行秘密監視,把我終生流放到貴州,目的都是同一個,都是要我背叛自由的理念,做他們恭順的精神的奴隸。而我之所以接受這些頭銜也只有一個極其明确的目的,那就是減弱他們對我的監督,在秘密的狀態下寫出我的小說來,更重要的事,我要利用這些頭銜,把我的小說的手稿帶出中國的國境。因為在中國是一個思想專制的地方,是一個沒有新聞和出版自由的地方,事實證明,這些頭銜對于我痲痺秘密警察,把手稿成功地帶出中國國境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袁紅冰在貴州的10年時間秘密地創作了四本揭露中共迫害人性的四本小說,自由在落日中,金色的圣山,文殤和回歸荒涼,此次出逃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在海外發表這四本著作。 本周六,袁紅冰將在澳洲舉行的歡迎會上進行演講。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