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责任人获刑18年 被轰避重就轻

【新唐人2016年10月19日讯】主理侦办“呼格吉勒图冤案”的专案组组长、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10月18号被法院判刑18年。他因呼格案被抓,但是判决中却只字不提追究呼格案的责任,引发众多网民关注,质疑当局避重就轻,担心还会出现下一个呼格案。

10月18号,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院一审宣判,冯志明被以受贿、贪污等罪名,判刑18年,罚款110万元。

判决引发众多网民关注,质疑法院避重就轻,本来冯志明是因“呼格案”才会受调查,为什么判决中只字不提“呼格案”。

呼格吉勒图的家人也发贴表示,追责轻描淡写起不了警示作用,还会出现下一个呼格案。

“呼格冤案”发生在1996年,18岁的呼和浩特纺织工人呼格吉勒图,被冯志明负责的专案组认定是一起奸杀案的凶手而遭枪决。18年后,呼格吉勒图才获内蒙古高院裁定无罪。

知名网友秀才江湖 :“按着他的罪恶,应该是判死刑的,他的真正罪恶,最大的罪恶就是陷害‘呼格’、冤杀‘呼格’,不判他死刑不是为了保护一个人,而是保护它们(中共)体制,保护它的面子,它如果承认自己的走狗滥杀老百姓的话,它的政权就会不稳,影响它的统治基础。”

分析认为,中国冤假错案遍地,如果真正按照法律追责的话,中共官场至少有一半官员要被判刑了。

北京宪政学者陈永苗:“当局者处理这些当官的,或者是有一些政治性的敏感案子,它会采取去政治化或者非政治的方式,例如说,当年的赖昌星这个案子判了很多人,抓了很多人,但是他处理的方式都非常的轻,它不会让这个判决成为整个社会发酵,社会本身运动的发酵这么一个体现吧。”

知名网友秀才江湖说,像强拆案中杀死擅闯民宅的人,还有小贩杀死暴力城管,这些人都当局判了死刑,而冤杀无辜民众的官员却不判死刑,令人难以接受。

新唐人记者李韵、柏妮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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