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曾飞洋遭判刑 评:先定罪中共创建者

【新唐人2016年09月30日讯】日前,中共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对曾飞洋、朱小梅、汤建等劳工维权人士进行宣判,宣称其接受敌视中国的境外组织的培训和资助。有人权活动人士指出,曾飞洋等接受的是国际法培训,为底层民众提供帮助,并非什么敌对中国势力的培训。评论说,即使按中共所称接受培训是犯罪的话,那也应该先判中共的创始人。

去年12月被捕的劳工维权人士曾飞洋、朱小梅、汤建,被指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9月26号该案在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曾飞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朱小梅和汤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人权活动人士薛孟春认为,中共给曾飞洋等人所安的罪名,实际是诬陷。薛孟春告诉《新唐人》,目前在大陆的工人维权,还只限于沿海地带,内地的工人们因为长期处于封闭状态,还不懂得如何为自己的不公待遇维权,中共之所要处理曾飞洋,是担心在经济不好的情况下,工人同资方谈判一旦开头,有可能导致大规模工人运动,因而杀鸡儆猴。

人权活动人士薛孟春:“中共为了维持给政府创造税收,它愿意帮助资方打击劳动者,让他们在艰苦的环境下,用很低的报酬去劳作,这些工人谈判当中,甚至资方和劳方达成一致的时候,会对资方也进行打击,因为它认为你破坏了它的规则。”

近年来,中国南方血汗工厂频频见报,工人因承受不了压力而跳楼,罢工事件也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应运而生。2001年,曾飞洋成为该部负责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给工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不过,中共官方的报导却称,曾飞洋接受了一些敌视中国的境外组织的培训和资助,按照他们的要求煽动组织工人以极端方式维权,把事情闹大,制造影响,并称曾飞洋认罪。

薛孟春表示,实际情况并非官方口中所说的。

薛孟春:“曾飞洋他们接受的培训是什么培训呢,我是非常清楚的,是国际法培训,他们不是要夺取政权的培训,从总体上来讲还是在中共的框架之内,为这些最底层的人去保护他们的利益。”

原山东大学史学教授刘因全:“中共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中共的起家完全是苏联培植起来的,苏联拿卢布在中国收买了一些卖国贼汉奸,然后到苏联去培训,他们在中国就是颠覆中国的合法政府,然后想把中国变成苏联的殖民地。”

据中共史料记载,1930年4月25号,中共中央发出《中央紧急通告第七十五号——上海罢工浪潮的高涨与党的任务》,要求各地党组织去号召罢工、组织罢工,与上海的罢工浪潮相配合。

《中国共产党史》第三编第6页记载,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共中央代总书记王明在9月20号发表“武装保卫苏联”的讲话。此后,中共所领导的北大南下示威团,发动示威暴动,并打出“打倒国民政府”、“工农兵联合起来”、“中国共产党万岁”等各类油印传单或标语,攻击国民政府外交部。

原山东大学史学教授刘因全指出,如果按照中共的说法和逻辑,那就应该先把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定罪,同时宣布共产党执政不合法,解散。

不过薛孟春说,在中共的历史里,不存在所谓的信誉,它对待事物向来是两套标准。

薛孟春:“中共它是这样一个党,它是靠强权和专制,维护统治是靠谎言,它既然靠谎言,它所有的东西都有两套标准,它对自己是一套标准,对别人是一套标准。”

大陆的陈光武律师则在微博上写道,支持党的叫“国际友人”;支持老百姓的叫“境外敌对势力”。

采访编辑/刘惠 后制/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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