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揭秘中共酷刑系列之五:捆绑刑

【新唐人2016年06月30日讯】今天的揭秘中共酷刑系列报导,我们来继续关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另一种酷刑--捆绑刑。提到捆绑,在人们的印象中,最为残酷的可能就是“五花大绑”了。然而,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捆绑刑可以说被中共发挥到了极致。不仅花样繁多,对人身体的折磨也超乎人们的想像。由于这种刑罚的残酷性,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极大,不少人因此而残废。我们找到了三位受害人,一起来听听他们的述说。

捆绑刑,一般是指利用绳索、布带、胶带纸带对受害人的身体,施行的各种固定约束和残害。

中共实施的捆绑刑花样繁多,《明慧网》列举的部分实例中,包括梯子捆绑;木板压头加捆绑;绑腿加背铐;捆绑吊胳膊;“球”型捆绑;“烧鸡大窝脖”;将人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等等。

原搜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焦健,2002年因不肯放弃法轮大法的信仰,在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曾遭受过十多个小时的捆绑酷刑。

原搜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焦健:“把你的腿双盘,完了用布条把你的腿绑上,用手铐把你的手铐到背后去,十多个小时。那当然很痛苦啦,浑身汗都湿透啦,整个那个疼痛⋯⋯4个人压着一个腿,给你绑上。整个那个腿,下来的时候上下基本上是一般粗啦,就像那茄子似的,黑紫色,里面全是淤血。就是那种钻心的疼痛吧,就好像一扎那个针,那血都能喷出来似的。事后可能两三天吧,我的腿就没有知觉了。”

医生后来诊断说,焦健腿部神经已经断了,脚尖无法抬起,失去跑步功能。

同一年,在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4、5平米的禁闭室中遭受捆绑刑的,还有周梅林。

法轮功学员周梅林:“他用那个手啊,他很高大的,一下把我的头摁下来,摁下来他就用屁股坐到我头上,然后两个腿拼命的夹住我的头,让我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那两个女的冲上来就把我的手从后边弯起来,用床单给绑起来。后面等我的手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时候,他们又把我的腿拿上来了。盘完以后,又是用床单,就是对折的床单撕成布条似的,又把我腿给绑起来,像捆粽子似的。”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14个小时。在周梅林的承受能力达到极点时,恶警们把她放下来,让她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遭到拒绝后,又把她重新绑上,继续绑了25个小时。

周梅林:“你非常的痛苦,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三个人轮番的在你耳边攻击着师父,辱骂着大法,他们在亵渎你的信仰,然后你不想听这些话,你没法回避。”

近40个小时的捆绑酷刑,对人体是怎样的伤害?当松绑后,周梅林已经是瘫痪状态。

周梅林:“拿下来以后我的腿完全是这个地方化脓了,化脓了那个腿都是泡,全是泡,那个脚完全不像脚,就像那个紫红色的,那两个脚就是紫红色的,完全变形了,你不知道那是人的脚。到现在我的脚都不能恢复,我很长时间走路的时候,这个脚趾是变形的,它就是一个脚趾踩在另外一个脚趾上面,它就恢复不了它那个功能,神经功能已经被损坏。”

巧合的是,法轮功学员王建民,也是在2002年时,遭受过“上绳”酷刑。

法轮功学员王建民:“上绳就是两个恶警,把我那个胳膊背过去,背过去之后用绳子就缠,沿着胳膊一圈就缠,缠之后就缠身上,那肉啊已经非常紧了,绳子和肉之间缝隙间往里塞酒瓶子,这样让绳子就勒进肉里,时间长了,刚开始就是麻,后来就是没知觉了,后来就是痛苦的滋味,让我现在回想起来呀,是一言难尽啊!”

承受“上绳”酷刑的同时,王建民还被皮棒子抽打,恶警们用大铁缸子的盖沿着他肋骨的缝隙上下刮。放下来之后,王建民也是完全不会动了。

多年过去,语言已经无法完全表达他们当时承受的巨大痛苦。

从他们的描述中,可以看到,是法轮大法的力量,逐渐抚平他们受伤的心灵,也因为坚持修炼,焦健、周梅林、王建民的身体,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恢复。

如今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愿望,就是希望尽快结束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尽快制止这些施加在善良人们身上的酷刑。

采访/常春 舒灿 编辑/王子琦 后制/舒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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