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中共司法改革取得成果?百姓摇头

【新唐人2016年03月03日讯】中共最高法院日前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声称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已经完成了11项司法改革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不过,大陆百姓对司法状况的看法却完全相反。那么,到底中共最高法说的是真话还是谎言,下面就带你来了解一下。

据大陆《中新网》2月29号报导,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以备受诟病的“民告官立案难”的问题为例,引用官方数据说,自去年5月,最高法出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度后,截至同年12月,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994.4万,当场立案率达95%。李少平强调,民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不过,最高法的这个说法,却被大陆民众质疑为公开撒谎。来自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省市之一的上海市访民谢金华告诉新唐人记者,她没有感受到司法改革带来的任何成果。

上海市访民 谢金华:“他们说一套做一套,根本老百姓没有享受到,没有司法改革。我们立案难,从来不给我们立案哪。我有几十个行政案子,他们不给我立案,我们房子拆迁也不给我立案。他们还是这样!根本没有为老百姓办什么样的事情。”

谢金华表示,大部分上海访民对上海的司法改革不抱任何希望。

谢金华:“我们老百姓你看看有多少人到国家信访局,都告到北京市的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你(更)不要去说了,冤案多的不得了。问他们,他们说什么?我们吃政府饭的,我们法官没有办法。”

此外,据海外《明慧网》消息,自去年5月最高法声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已经有20多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向“两高”递交了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诉状,但所有控告材料都犹如石沉大海,无一立案。

芬兰法轮功学员 金昭宇:“我们一家是2015年12月21号,就是去年冬天,向中国人民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递送了起诉江泽民的诉状,我们只收到了邮局给我们的回执单。没有收到他们给我们的,接受我们起诉江泽民的案件(立案)。就我身边认识的法轮功学员,没有一例是收到起诉通知的。”

除了所谓的“立案制度改革”,最高法还公布了一系列司法改革所谓“新成果”。如“2013到2015年,各级法院纠正冤假错案23起”、加强“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出庭权等职业权利”、“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对轻微刑事案件快立、快审防止超期羁押”等等。但法律界人士表示,中国的真实司法状况与官方宣传相差巨大。

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以法轮功案件为例,指出了中国司法存在的诸多问题。

张赞宁:“很多法轮功案件被判了刑以后,他们提起上诉,结果二审法院都是不开庭审理,这就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发现很多法轮功案件都是构陷入罪,有的根本就没有报案人,派出所、公安局他们自己报案、自己受理,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情况,无罪的公民受到刑事追究﹔我发现很多最近被抓的法轮功信仰者,他们想抓就抓,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张赞宁表示,中国司法一天不独立,就谈不上真正的司法改革,因为法院无法独立审判,甚至不得不听命于政府,成为中共手中用来配合迫害无辜民众的工具。

采访编辑/张天宇 后制/周天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