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警察枪杀平民 中国加拿大处理有别

【新唐人2016年01月29日讯】2013年夏天,加拿大多伦多的叙利亚裔青年雅廷,在一辆公交车,手持一把弹簧折刀向几名女乘客曝露下体,乘客们蜂拥逃下车。警察付西路几次警告雅廷扔下刀后,连开3枪将他击倒,稍后又向他连开6枪。付西路前两天被安省法庭陪审团裁定“企图谋杀”罪成立。这使人不仅联想起去年中国大陆发生的“庆安枪击案”。警察开枪打死平民在处理方式上两国有多大不同呢?来看报导。

2013年,多伦多18岁的叙利亚裔青年雅廷被警察付西路击毙,引发了轰动。付西路被控“二级谋杀”及“企图谋杀”两项罪名。今年1月25号,安省法庭陪审团认为,付西路第一轮开的3枪合理,所以“二级谋杀”罪不成立,但第二轮开的6枪不恰当,所以“企图谋杀”罪成立。

美国华府及纽约人权律师叶宁:“(警察付西路)他这个错误就在于,在3枪已经把他(雅廷)打倒了以后,他还补了6枪,这个似乎是一种防卫过当的行为。但这也只能算是防卫过当,这是一个很轻的罪。所以就是说,这个判决有点过分,但是还不失是一个非常好的案例。它主流的倾向是好的,它是出于保护弱者,限制公权力胡作非为,在这个方面,它树立了一个非常好的典型。”

警察开枪打死平民,使人联想起去年中国发生的“庆安枪击案”——黑龙江省庆安县人徐纯合,5月2号在庆安站候车室安检处,与执勤警察李乐斌发生纠纷,被开枪打死。当时徐纯合并没有携带任何武器。

事件在当时同样引发了强大民意,要求当局彻查警察为何开枪,过程中有无违法。尽管如此,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调查组认定,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受到民间强烈质疑。

民主中国阵线主席、人权活动家盛雪指出,对比两者,可以看出“雅廷案”彰显了加拿大民主制度的程序,同时法治独立,不受政治权力的干预。

民主中国阵线主席、人权活动家盛雪:“我相信这一点是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比较具有挑战性的,就是执法者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法律在这样的一个过程当中,根本就不会倾向于执法者,它反而是经常是倾向于一个受害者。”

叶宁:“因为(民主国家)它意识到公权力和私人,就是一般的普通老百姓之间,存在着资源和权能上面的不对称。所以它特别着重保护弱者,保护平头老百姓,而时时刻刻警惕公权力越权,公权力的扩张。”

在徐纯合案中,强烈的民意和律师的努力并没能使案件受到审理,反遭打压。而在雅廷案中,最终认定警察有罪的,是陪审团,也就是一批普通人。

叶宁:“陪审团的原则,是让没有受过专业污染的普通人,用一颗普通人的良知,和普通人的人心,去衡量善恶、是非、黑白 。因为法官手里的权力太大了,如果这个法官心术不正的话,那他不知道可以造成多少冤假错案。在法官和诉讼当事人之间隔着一层陪审团,就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法官的滥权。”

盛雪:“像在中国生活的人,对于政府、警察、法官、法院、检察院,各级的职能领导部门,都怀有一种惧怕的心理。因为事实上,在中国这些部门其实都不是仅仅是提供服务的部门,而经常是欺压和欺诈普通老百姓的部门。”

两案的另一个不同,是虽然雅廷在公交车上做出不雅行为,但并没有被当地媒体形容为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而徐纯合在央视的报导中则显得好吃懒做,道德低下。

美国华府及纽约人权律师叶宁认为,这也显示出加拿大社会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他认为由于中共统治集团不敬畏生命的示范作用,使得整个中国也缺了这一课。如果中国人不重新补上对生命的敬畏,最后受害的就不知道是这个群体里的哪个人。

采访/易如 编辑/尚燕 后制/陈建铭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