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记者高瑜“泄密案”二审被判五年

【新唐人2015年11月26日讯】北京资深记者高瑜被控涉露国家机密案,今天(11月26日)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高瑜被指在2013年将一份中共党内文件涉露给美国中文刊物《明镜月刊》,于今年5月一审被裁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她在一审中被判刑7年。

71岁的高瑜2014年4月24日突然与外界失去联系。5月8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

高瑜曾担任《经济学周刊》副总编。在1989年的民主运动之后被关押约15个月,官方称其所写的一篇文章为“动乱和叛乱”的蓝图。她在1993至1999年期间又因泄露国家秘密的指控被判刑。

责任编辑: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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