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案44年 党媒罕见用二字定性林彪案

【新唐人2015年09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静报导)1971年的9月13日,中国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当时的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长林彪的专机坠毁在蒙古温都尔汗。机内的林彪、叶群、林立果等9人全部死亡。尽管中共把9.13事件定性为“投敌叛国,自取灭亡”,但已经是毛泽东接班人的林彪为何要出逃至今依然是谜。

近年来,民间为林彪翻案的声音不时冒出。9月14日,中共党媒环球时报发表评论文章称,林彪涉嫌“叛国投敌”的判断是站得住脚的。分析人士认为,林彪“投敌叛国”在当时已经被定性,而环时改为涉嫌“叛国投敌”,“涉嫌”这两个字释放的信号引发揣测。

署名单仁平的文章称,当时的中央对44年前那一天已经做了结论,对民间此后的“各种演绎及分析”,官方没有再做回应。

文章还称,“林彪的形象总体上非常复杂”,对林彪出逃,文章称,“一个最不可辩驳的事实是他坠落在蒙古国境内。而当时的蒙古国是苏联的铁杆盟友,苏联在中蒙边境布有重兵,林彪在无中央允许情况下携家眷飞入蒙古国涉嫌‘叛国投敌’,这一判断是站得住脚的。”

1971年9.13事件发生4天后,9月17日,周恩来将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国出逃自取灭亡的通知稿送毛泽东审定,毛泽东批示“照发”。这个通知将9.13事件定性为林彪“仓皇出逃,狼狈投敌,叛党叛国,自取灭亡”。自此,“叛国”成为林彪的一大罪名。

当时给林彪定下“叛国”这个罪名的依据是什么?林彪出逃时并未宣布其目的地是哪里,更没有发布任何文字的或口头的含有“背叛祖国”内容的声明。也就是说,事件后认定林彪“叛国”的唯一的依据,只是他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乘坐飞机逃出了中国国境。

今年,中共党媒人民网发表了原载于《国家人文历史》上的文章《林彪生命中的最后七天:尽享天伦之乐?》。文章最后的结语“至于林彪本意是否要逃,他究竟是去大连、广州、苏联还是蒙古的解答,也随着坠落的碎片,消失得无声无迹”颇为意味深长,似乎在暗示,实际上对林彪专机究竟要飞往何处,依然是个谜。

而那句用来证实林彪的目的是叛逃苏联的“到伊尔库茨克多远”的话,也是在事件发生近半年后,林彪的卫士长李文普才在半监狱似的“学习班”里,在专案人员的反复“开导”下交待出来的孤证。

观察人士分析,在9.13过去44年后,环球时报用“涉嫌”字眼来评论林彪的“叛国投敌”,如果是官方有意所为,所释放出的信号可能大有深意。

但环时的文章最后又强调,对评价敏感人物,“官方不太做干预,也不轻易表态”,并称这种做法是“恰当的”。分析认为,或许中共也觉察到林彪案中疑点重重,难以自圆其说,对呼吁为林彪翻案的声音,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林彪案牵涉太多,翻案的可能性很低。

回望历史,林彪当时已经是中共政坛上炙手可热的第二号人物,接班人的地位已经记载于党章,他只需要再等2年就可以掌权,何须叛国?对外界的猜疑,中共党史学者高文谦在《晚年周恩来》中曾写道:“毛泽东并没有真想把权交给林彪,选择林彪作为接班人,不过是为了打倒刘少奇的权宜之计。九大后,林彪在政治上羽翼丰满,尾大不掉,成为毛的一块心病。”

1996年10月31日,文化大革命研究专家王年一,在当代中国研究所召开的学术讨论会上有一个“对林彪集团的再认识”的发言,他提出:“‘九.一三’事件是给逼出来的,甚至可以说是毛(泽东)制造出来的。

《北京之春》主编胡平曾发表评论认为,林彪事件对中国人带来巨大的震撼不仅在事件本身,许多人都说,是林彪事件促使他们开始了对文革的怀疑,对毛泽东的怀疑。毛的神话开始破灭。

林彪是否是冤案,学者刘青表示,如果换个角度来评价林彪,就不是正面和肯定的了。林彪是为一个宣扬仇恨和专制的政权打江山,他在战争中犯下的反人类罪也是逃不脱历史公义的。

刘青指出,发生林彪冤案这种情况在中共的历史里数不胜数。中共内部自己人杀自己人的例子非常多。如高饶反党集团、彭黄贝多芬军事俱乐部、刘少奇的内奸工贼叛徒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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