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习近平颠覆前总书记6大事 第6件或史无前例

【新唐人2015年07月07日讯】(新唐人记者公孙觉综合报导)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11月5日公布的2014年度全球最有权力人物名单,习近平仅次于俄罗斯总统普京和美国总统奥巴马,位列第三。盘点其登上高位2年半来的所为,颠覆其前任中共总书记的大事,有6件大事使其霸气外显。

第一,废除广受谴责的中共劳教制度

2013年12月28日闭幕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上,正式通过废止劳教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了56年,特别在1999年后被中共前党魁江泽民集团滥用迫害法轮功的劳教制度被废止。

劳教所是习近平敌对派势力江泽民、周永康等人最怕被触及的地方,围绕着劳教制度的改革问题,从2013年初江派与习近平阵营一直进行拉锯战。当时有质疑声音,习近平不见得动得了这一“堡垒”。

早在2013年4月,陆媒对中共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酷刑虐待劳教人员做出“突破性报导”《走出马三家》,BBC国际媒体观察部就明确指出,相关报导的描述,符合法轮功10年前的控诉。当时的评论是,“中共领导层内部在劳教制度和法轮功问题上可能存在分歧”。

从后来的报导得知,中共前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于2013年12月1日开始被内部控制核查。推测认为,废除劳教制度表现的是针对周永康斗争的胜利。

第二,抛出周永康打破江泽民“刑不上常委”保护网

2014年7月29日,中纪委宣布,周永康涉及“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在此之前,海外众多媒体都在怀疑周永康会被公开宣判。但之后,外界仍有担虑,周永康会否被法庭处理,使“刑不上常委”潜规则破冰。

2014年12月5日,中共政治局会议决定开除周永康党籍,将所涉犯罪及线索移送司法处理,同日中共最高检察院对周永康立案侦查并逮捕。至此“刑不上常委”潜规则彻底打破,习近平反腐威望猛增。

2015年4月3日,周永康被公诉,5月22日,秘密庭审;6月11日一审宣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当年叱诧风云一时的“政法王”一败涂地,成为近30年来首位“刑上常委”的阶下囚。

周永康案之后,中共党媒引用习近平的话评论说“反腐没有铁帽子王”,外界解读话又所指,周永康的后台江泽民、曾庆红双双被影射。

第三,清理上届架空胡锦涛的中共军委副主席

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亲自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徐才厚被开除党籍,移送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处理。

从报导得知,2014年3月15日,徐才厚已因涉嫌违纪被调查。中共媒体对徐才厚展开大批判,中共军报甚至以“国妖”、“叛徒”评价徐才厚“用假面具掩盖极其肮脏的灵魂和丑恶行为。”

2014年10月27日,中共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徐才厚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香港媒体指出,徐才厚获前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多次提拔,是江泽民在军中的亲信,在军中买官卖官、影响力大。有评论认为,江泽民等于被重重扇了大嘴巴。

香港《南华早报》2015年3月援引军方消息人士称,徐才厚和郭伯雄是江泽民卸任后继续施展决策影响的代理人,架空时任中共军委主席胡锦涛使其陷入孤立。

2015年3月2日,据中共《军网》公布中共前军委副主席郭伯雄之子郭正钢因涉嫌违法犯罪,2015年2月军事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外界认为,郭伯雄被“落马”已无悬念。

第四,31省级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长

《新京报》2015年6月24日报导,截至6月23日,31省份中的中共省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长。

报导称,中共省级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模式曾受争议。2003年以来,中共各地公安厅(局)长由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的人事安排成为惯例。

中共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分析认为,省级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长的设置不合理,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长,使其协调公检法的角色失去公平性。

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正是周永康因迫害法轮功,被江泽民集团提升为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的第二年,为了更有力的镇压法轮功,各级政法委直接插足公安部门一把手位置。

2014年9月署名高新的文章《周永康把制度之恶发挥到极致》中指出,正是在江泽民的权力顶峰阶段的时代,也就1999年,中共政法委被进一步定位为“各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此之前,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仍然为数不多,但这一状况在2003年底被迅速改变。

有评论指出,周永康落马之后,习近平对政法委的整肃不断加强,周永康在政法系统内培植的高官纷纷被清洗,各地政法书记不再兼任公安厅长,习近平等于破除了江泽民干政时期的又一惯例。

第五,向宪法宣誓

2015年7月1日,中共生日当天,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

从誓词中发现,中共生日不向“党”宣誓,而向“宪法”宣誓,此举被认为是习近平的又一举措。

有网友把70字誓词与6月25日的65誓词草案比较,发现草案中的“自觉接受监督”改成“接受人民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改成“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这在以往的中共领导人任期内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情。

但至于中共官员能否真正忠于宪法,接受人民监督,还得走着瞧。

第六,“立案登记制”把江泽民推上风口浪尖

2015年5月1日,中共法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强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此举被认为是习近平主政期,在法制层面对前一届的又一超越。

一石激起千层浪,5月下旬以来,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向中共最高法、最高检通过各种方式投递控诉江泽民状,《明慧网》统计显示,截至7月2日,控诉江泽民人数已超过4万人,已经成为了史无前例的壮举。

滚滚“诉江潮”得到各界声援和支持。《明慧网》报导,有法轮功学员在邮寄诉江状之前,给最高检察院打电话(010-65209114)询问:“现在诉江的控告状你们收不收?”答:“收的,要寄就尽快寄过来。”

辽宁的法轮功学员到一家邮局寄“控江状”,该邮局的一工作人员给他们的上级单位打电话,请示有关法轮功学员邮寄控江快件一事如何处理,上级回答说:“公民有邮寄权。”

居住在美国的169位法轮功学员,近日向中国司法部门邮寄了对江泽民的控告状。美国国会议员克里斯托夫·史密斯6月25日在美国众议院听证会现场向记者表示,他支持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史密斯说:“很多中国民众被劳教,被惩罚报复,但是他们依然能够坚持。西方世界、自由世界、全世界应该一天24小时地支持他们,对他们说:我们和你们站在一起。”

有加拿大国会议员表示,迫害法轮功的人犯了罪,就要为其罪责偿还。

有分析认为,数万人控诉江泽民,给习近平提供了一个处理罪魁祸首树立威信的契机。但习近平主政下的中南海当局,能否兑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审理江泽民,给世界一个“惊喜”,各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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