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敬宾:“访民职业化”是民间社会对中共集权的正当对抗

据中国大陆纸媒《新京报》报道,6月15日在潍坊市中级法院门前举标语、喊口号的部分民众,被潍坊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处以刑事拘留处罚。警方披露这些民众是被组织者安排来的,并认为他们的目的是为赚钱。因潍坊市徐某被控贪污,徐的家属自愿出资请律师帮助召开有关徐案的法律研讨会,同时也给北京市民翟岩民10000元钱,请其召集组织“访民声援团”到法院门前替徐案喊冤。

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的拘留不足为奇,此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提出了一个新概念“职业访民”,它揭示了一种新的社会现象:民间已经兴起了一种新型的自发组织“访民声援团”。用《新京报》里的话说:他们致力于“组织策划,分赴各地声援案件,并在网上跟进‘炒作’,扩大影响”。

《新京报》报道未明确警方是否把这种有组织的民间行为列为刑拘“访民声援团”成员的罪状,不过媒体和警方显然都以为他们揭露了一种阴谋,掀开了伪正义的真面目。可是如果仔细推敲,他们的判断却站不住脚,因为他们的判断是基于一种对于民间社会由来已久的错误观念之上的。

首先应澄清,潍坊警方认为这些人的“声援”行为是受利益所驱动,这个认定与其描述的事实是矛盾的。据《新京报》,记者看到一份领款名单,上面记有15人从翟岩民处各领取500元。翟从事主处得10000元,分发完后,自己也就所剩不多了。据媒体报道,这些职业访民,很多刚刚从黑龙江庆安李乐滨枪杀徐纯合的火车站现场抗议回来。在那里,他们就刚刚受到过拘留的处罚。一个人不远千里万里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抗议,风餐露宿,面对着众所周知的种种压力与风险,欣然接受限制人身自由之苦,只为那区区几百块钱吗?这是无论如何也不合算的交易。所以,警方以每位“声援”者得数百元报酬而断定这些人“多数基本每次参加都为获得报酬”,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可见《新京报》和潍坊警方有意淡化“访民声援团”的自发性,将其定性为以追名逐利为目的的舆论造势是违背事实的恶意曲解。据报道,翟岩民等人的召集行为并没有搞成像“地下党”那样的隐秘,他们是通过微信向朋友们发出的公开信,信中并明确写道:“大家自愿参加”。其实在一个民间自发活动中,每一个参与者都有意识上的自觉,虽然存在安排者、组织者对整个行动的系统的协调,但协调者并不对被协调者有领导权,大家都是平等的,是在为共同的一个理念暂时聚到了一起。成员身份非常自由,想参与就参与,一次活动之后,自可各自散去。这就是民间社会群体行为的自然法则,它适用于社区大妈们组织起来的广场舞,也同样适用于民间的维权活动。媒体和警方生硬的将“访民声援团”理解为一种什么“组织”行为,其实是完全没有了解自然、公开、透明,对某一事项的一致意向是民间组织得以形成的基础。

也许这一次,权力可能通过强制力吓退了翟岩民,但只要民间社会的活力还在,就自然会发展出权力无法控制的民间话语空间,就自然会产生民间自己的舆论领袖,民间自己的精英层、次精英层,以及民间自己的互助互利的方式。

很多中国人对民间自组织行为的下意识否定和反感,是长期的中共集权化统治带给人的一种错误的思维定势。中共建政以来,消泯了民间社会,整个中国变成一个由一个政党甚至一个人操控下的巨组织。在中共统治的全盛时期,它要求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都把自己全部的生活和全部的精神交赋给它。吃穿由中共统一配给,精神上只受一种思想的支配,如果谁稍显异端,遭遇的就是来自这个社会巨组织的孤立、遗弃和斗争。表面上看,这个巨组织似乎是牢不可破的,但因为这种超集权组织本身就违背自然之道违背基本人性,所以很快的这个不断出现重大故障的庞大系统最终在失控了的癫狂下“内爆”掉了,这正是它发展的必然。

“文革”是中共集权统治的最高潮,也同时是它裹胁着全体中国人的一次自杀式癫狂。“文革”之后,中共政权极其有限的恢复了一点民间社会的自由空间,勿宁说这是共产理论在实践中获得惨败后不得不做出的让步。但因为此前中共制造出的种种谬论邪说并没有得到彻底的反思,而它所做的让步也不过是力不从心情况下的虚与委蛇,所以直至当下的21世纪,中国仍没有真正摆脱中共集权的统治,文化上也依然带着它种下的毒瘤。

在党化了的观念里,社会只有在“党”的管理下才是正确的、安全的,否则就是所谓的不和谐声音,不稳定因素,是有蓄谋的破坏,是另有意图的夺权“煽颠”。特别是各个政府部门、宣传机构,依然以“党属”自居。“维护中共在中国的领导权”这样的念头俨然遮蔽了他们对基本的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

回到潍坊“访民声援团”申冤这一案例上来,党化了的思想会认为:这些人是在“蓄意炒作”,他们这样的目的是在操控舆论影响法院判案,这样将会影响判决的公正性。这种作法必须强力杜绝,一旦纵容,民间倒逼权威之风乘势而起,社会岂不大乱?

这种观点潜藏着一个错误的前置命题,那就是权力永远正确,或者至少这种正确性不能遭到来自底层社会的质疑,否则就是忤逆,就是藐视权威的尊严,甚至是别有用心觊觎权位。这种观点不仅与现代民主政治的思想背道而驰,也同样有悖于古典中国屡被践行的王道理想。

“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鼗,犹恐不能自知。”身为一国之君,其执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之态令人肃然起敬。起于上古的采诗制度,就是由君王派下采诗官到民间收集各种民谣歌诗,以解风土人情,以察施政得失。以至也有不少来自民间和小官吏的牢骚甚至怨怒被郑重的编藏进《诗经》中,使世世代代的统治者以为警戒。贤明的当政者用这些抱怨鞭策自己,却没有想向他的子民们辩解自己的苦衷,更不敢专横跋扈治那些发泄不满者一个造谣诽谤罪了。

《论语》有言:“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民间之涣散无序,抑或狡黠豪强,治理者当知此皆自己失道所至,必先慎察己之不足,唯正心诚意躬身践道,然后方可论治国平天下之德能。一个当权者要有大的气度胸怀,要对天下万民有深厚的仁爱敬畏,才治理得出一个国泰民安的太平盛世。

中共政权可否想过,所谓的“访民职业化”恰恰是自己的执政失败导致的结果?正是权力层的腐败无德,才致使社会各阶层道德败坏,伦常不彰。恃权可以强取豪夺,冤案早已司空见惯,恶法遍地,民生艰难,社会问题四起,种种社会矛盾积压多年得不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这样的社会环境,才制造出无数申冤无门的“访民”。上古明君商汤有言:“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若中国现下的各层领导还有些廉耻之心的话,听到这句话当如芒在背、耳赤汗颜、无地自容才对。

有人说,访民们四处串联炒作,是在人为制造“冤案”。可是如果能够秉持公正坦荡之态度,将被“炒作”的事件大大方方摆到公共空间来讨论,允许媒体自由采访报道,法院审理公开面向社会,法官不受各种权力和人情关系左右,秉公办案,“炒作”制造出来的自然会不攻自破,事实面前又何畏所谓的“舆论压力”。

认为炒作造势会挟制司法的论调,是出于对公民智商的不信任,和对言论自由的恐惧。一个把真相藏起来的人,又有什么资格禁止别人去探求真相,去否定别人为真相付出的努力呢?在中国,并不是先有了事件的炒作者,才有了冤案,恰恰相反:是冤案太多了,执法不公的事太多了,阻碍真相公布于世的阻力太多了,才催生出了这些“职业化”了的访民。

并不是造势和炒作在影响舆论,而是民意,在选择和推动着舆论的方向。“职业化”的访民是中共政权自己为自己制造出来的反对者,这些人意识上的自觉与行为上的自发都已经是权力无法再控制的了,他们行动的动力不是名不是利,而是越来越清晰和壮大的民意。所以中共政权应当清楚:对自己真正构成威胁的,不是“职业化访民”,而是势不可挡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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